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达州市宣汉县大城镇大地村_____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转包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养殖的生产和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_____年,自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_____月 _____ 日止。

三、转包费及支付方式

转包土地采用每年现金支付,共计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 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

它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

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 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地上

附着物补偿外的其它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规、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的土地。需继续接包的,在同等条件下先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

责任方负责赔偿。

2)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

合同,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它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每间价格 _________元,坟墓迁移每座价格________元,大树每根价格_________元,

小树每根价格______元,果树每根价格 元,竹子每笼价格 元,

以及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

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

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

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乙方

则予以进行修复。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

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田: 地: 。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大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大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构、国土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附件1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文本格式)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

限)。

三、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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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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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臵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3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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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文本格式)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

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

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

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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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包(出租)费

转包(出租)土地的价款为每年 元人民币。

四、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转包(出租)费,以后每年 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转包(出租)费)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流转费用,以后每年 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流转费用。)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包(出租)土地交付收据)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 6

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规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转包(出租)期内被征用土地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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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违反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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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所称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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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文本格式)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 需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 亩,坐落于(四至) 。乙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四至) 。甲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互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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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换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交付时间和方式

互换土地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交付方式

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甲乙双方应分别向对方出具自己签名的互换土地交付收据)。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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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互换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所称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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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入委托书

(文本格式)

:

我因 的需要,意向以每亩 元的补偿标准,采取 流转方式,转入土地 亩。意向流转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地块的意向要求

为 。需转入的土地主要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具体事宜可与转出方协议确定,也可委托贵单位协议确定。流转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和流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请贵单位帮助协商解决。 登记人(或单位): (签字或盖章)

住址或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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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出委托书

(文本格式)

:

本农户因 ,欲将位于 村 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贵单位储备、流转(需委托流转的土地情况附后)。 具体委托事项 。 委托事项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户主): (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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