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安装合同合同

广告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就广告制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楼体广告字制作安装

二、结算付款方式:

1、制作费共计人民币¥: .00元,大写 元整。

2、甲方同意制作后,向乙方预付30元整,大写

3、乙方安装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即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

三、制作安装时间、地点

1、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

2、安装地址: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下雨、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四、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 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 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落实专人负责以上广告项目制作工作。

2、乙方在完成以上项目过程中负责制作工作。

3、甲方在完成以上项目过程中负责校对、审核、确认、定稿工作。

4、甲方对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

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

亡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制作后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必须退回甲方预付款。

3、甲方在制作之前必需仔细校稿,如因甲方原因没能发现错误,制作后造成相应的损失由甲方

负责;由甲方指出错误,而乙方没能正确修改,制作后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

4、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壹年。

2、保质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八、合同生效

1、如若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含附件效果图、样板及报价明细清单)

6、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第二篇:医院广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县城内

安装地点:县城外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县城内广告牌安装费:

按照安装广告面积计算金额。

常规安装: 12元人民币/㎡,大写:

高空安装(楼梯搭不到的地方): 每块布收取200元人民币一次的安全费用

2,县城外的广告安装费用。

按照安装广告面积计算金额。

常规安装: 15元人民币/㎡

高空安装(楼梯搭不到的地方): 每块布收取200元人民币一次的安全费用

油费由甲方出

2、支付方式:

每个月底30结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安装期间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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