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订购合同书

 服装工作服订购协议书

甲方(供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订购XX牌工作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类别

二、    质 量

本产品系XX品牌职业装产品,甲方对产品实行“三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调处理。因质量问题退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三、    尺寸与调换

由乙方统一提供穿衣尺码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尺码供货。如实际尺码与本人不符的,由本人直接到甲方免费调换(调换的服装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四、      货款交付

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支付预付款为总金额的50%为人民

币                     ,余款50%在商品交货后5日内一次性结清。

五、      交货地点、日期

乙方所在地(办公地点),交货期为                 

六、      其它                                           

                                                       

                                                   

七、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肥市仲裁机构仲裁。

八、      协议具有经济合同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或预付款后即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字:                          签字:

                                

 

第二篇:合同书-服装厂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代表: 电话:

承包方(乙方):

工程总监: 手机: 电话: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详见附表--------工程项目预算表)

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第一种: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第二种:乙方包工,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第三种: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

于---------------年--------月-------日竣工。共-------天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价:------------------------- 工程总价:------------------------

第二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本合同生效后,假如还没有详细施工图,报价单,甲乙双

方先以暂定总价作为付第一次款的依据,详细施工图,报价完成后,付款则按双方签订的工程总造价进行付款。

2. 工程款的支付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为保证工程按期完

工,甲方须依约付款,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期完工。

3. 凡甲方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

开户银行况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算起,如果进账的日期迟于合同约定的日期,则工期相应顺延。

4. 付款方式:

第一期款:签订合同当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 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期款:工程施工至工期三分之一时计--------------天,甲方付给乙方40%的工程款,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三期款:工程施工至工期三分之二时计--------------天,工程的整体框架已全部确定完成,油漆工在2天内进场施工。此时工程框架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20%的工程款,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四期款:工程竣工后,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后,工程进行全部验收,验收完毕,七天之内,甲方给予结清工程余款的10%,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三条:甲方工作

1. 如该工程现场不能住人,甲方应提供工作住房或支付相关

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

等手续,并承担各项收费。

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

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书名木,绿

地等到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

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

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乙方工作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订施

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共同审定。

2. 指派 为乙方施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

求组织施工,保持,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环境

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线等到不受损坏。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到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

带来的干扰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

筑及各种设备管线。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

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

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双方办好交手续,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

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 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 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

期不顺延。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

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在正常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工期,如工程量增加,甲方供

应材料受自然条件影响(如遇到台风,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

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

自行验收,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

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于乙方承担,

工期不顺延。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

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

第八条:防水,防漏工程,防白蚁,改造工程,

1. 鉴于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工程装修预算中均有“防

白蚁,防水处理”等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非乙方提供的材料,则该工程交付后发

生的质量问题(包括导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2. 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

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管线改造工程,在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办妥检验认可手续,乙方方可施工,如在未办妥手续甲方即要求乙方施工,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均由甲负责并承担损失。同时,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

程》,《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

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

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市场管理部门进行调

解。

2.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

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 具体开工日期为:经甲方确认并签字的乙方工程部开工报

告日期为准;

2. 因辖区管理处原因,致使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不能

开工者,工期相应顺延;

3. 其它部分

(1) 竣工后三天内,甲,乙双方按实际丈量,项目经理,

工程总监以实际现场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结算。

(2) 墙砖,地砖,实木地板,复合地板,铝板,吊顶天

花由乙方供料时,应计铺设损耗。

(3) 甲方购置材料需要乙方提货时,运输及搬运费由甲

方支付。

(4)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盖有财务章(或公章)的收据付

款。

(5) 开工前,业主确认所有施工图并确认第一批材料样

板,在施工第十天,业主确认第二批材料样品。

第十三条:附则

1. 本工程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定协议。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

力。

4.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宝润装饰材料城四楼429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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