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花园大道市政工程

安全监理细则

编号:BSJS/XZ—花园大道-070-01

编制:谢桐保    何莉

批准:王长立         

北京市顺金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项目监理部

20##年9月

《质量(计划)策划审批书》

编号:BSJS/QC-710-05          序号:

一、  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1、参建单位概况

2、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年第393号令;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标[2002]219号;

3、北京市建委颁发的《京建施〔2005〕844号》文件;

4、《北京市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5、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标准;

2、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项目部安全监理职责分工

项目部安全监理执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对公司向总经理负责。总监组织项目部人员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的相关工作。项目部成员的具体分工由总监安排。

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     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

1、审查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H  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论证。

③模板工程:

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  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  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数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到。

④高空作业:

A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  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⑦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置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档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B  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C  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承包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安全监理的事中控制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生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承包单位整改;

②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查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安全监理的事后控制

10、工程施工过程中暂停工及竣工期间,项目部应总结在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得失,取长补短,及时纠正一些不适宜做法。

11、一旦发生各种险情,项目部成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照承包单位的“事故抢险应急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承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有无合格证,是否按规定固定。

3、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

4、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以贯彻,检查土方开挖方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切观察检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5、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6、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七、安全施工的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责不予开工。

4、对于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奖惩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八、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要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7、每两周组织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对现场安全进行评分。

九、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顺金盛监理公司第二十项目部

                      20##年9月

 

第二篇: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都市港湾工程

安全监理细则

编 制:————--

审 核:————--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20xx年11月15日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1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都市港湾工程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二、编写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⒌福建省、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xx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⒏《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⒐《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⒑《建筑施工扣件式钢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⒒《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⒓《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⒕《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DBJ13-34-2000

⒖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章等

⒗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05号)

⒘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⒙《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质建安[2001]第70号

⒚批准的监理规划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2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⒛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1.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人配备等;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3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a.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b.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c.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d.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e.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4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

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4)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5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6)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7)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8)穿越施工场地高压线路防护安全管理:

A、确保建筑外脚手架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

B、临近高压线路一侧脚手架防护必须安全、可靠、牢固,并设醒目标志;

C、做好安全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D、做好防雷接地,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E、设专人对该项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克服麻痹、侥幸心理。

9)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6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措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a.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b.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c.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d.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施工组织设计与部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与现场检查控制要点:

1.设计必须符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和有较为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有土方工程、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网、井架、电梯、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场内运输及人行通道、排水、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控制,防火、防毒、防雷等,临街、临人行通道、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7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民房的防护隔离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高层脚手架等,此外还应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如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等。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 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作业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承包商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的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用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

离必须符合JGJ46-88表3.1.2所列数值。其中1KV以下为4m,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用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JGJ46-88表3.1.3的要求。其中1KV以下为6m。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

得小于2m。

◆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

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

◆架空线路其线径、线间距离、高度、杆距、横担、拉线做法应符合要求,木制电杆

稍经应不小于130mm。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

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如人工挖孔桩、地下室施工等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在特定的场合如隧道、井下、人工挖孔作业等,照明电压应分别采用36V、24V或12V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8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安全电压。

◆临时用电方案需要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批准手续。临时施工用电施工

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对照方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

◆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应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3.脚手架方案审查与现场控制要点

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必须满足结构进度与安全

要求,多层建筑目前仍普遍采用竹脚手架,根据DBJ13-34-2000规定毛竹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在25m以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通常在50m以下。搭设工艺、搭设模式及材料要求,质量与安全要求,使用、维护及拆除等应符合规程的规定。承包商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按程序完成审批(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⑴竹脚手架:

◆竹脚手架立杆中距为1.2m(个别处不超1.3m),大横杆上下水平间距不大于1.8m。脚手架搭设宽度为1.0m,剪刀撑每组水平距离为4.8~5.0m,水平夹角为45。~60。之间,交叉连续绑扎。

◆竹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联接点水平距离6~10m,垂直距离为3~5m,每30m2必须设一处。距脚手架顶部不大于4m,布置方式应结合建筑结构情况作矩形或梅花形排列。在主体施工(通常在每层楼板砼浇筑)时予埋φ6圆钢或8#铁丝。

◆竹脚手架施工层外侧、临街、临人行道处外立面均应设置密口式安全网封闭。安全通道及人行道上方还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与井架、塔吊、人货电梯接触处应封端(设栏杆、挡脚杆和安全网)。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9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竹脚手架内侧与建筑物的净空不能大于200mm,当大于200mm时应作水平封闭(加设水平杆、挂网或设内栏杆)。

◆作业层应满铺竹榀,非作业层不铺榀最多不超过3步层,不铺榀的水平杆净空不得大于200mm。

◆立杆的起步与底顶杆应埋入密实土层内,当为回填土时,其相对密度应大于90%,埋深不小于250mm,杆底应铺30*150*150mm的厚板或砖、片石。如不能埋地,则在地面以上100mm设一道扫地杆。

◆竹脚手架与卸料平台应分开设置,不应将卸料平台的荷载传给竹脚手架。脚手架使用过程荷载不应超过2KN/M2。

◆落地竹脚手架搭设完成应由承包商安全部门组织验收与交接,并将验收结果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未经检查合格不得使用。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检,不得随意拆除连墙点,遇大雨、台风天气要加强检查与加固,应注意脚手架的合理寿命周期(一般在10个月至一年)。

◆脚手架拆除时应在地面设立警戒。雨天或5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搭拆作业,拆架时架体材料不得由高空向下抛落。作业人员应配戴相应防护用品。

⑵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规范规定可不计算的除外),应找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承包商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总监批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钢管外径*壁厚分别为48*3.5和51*3mm,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10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滑丝。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按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钢管上不得打孔,两种规格钢管不得混用。钢管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等。钢管及扣件均应作防锈处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构造尺寸,纵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力撑与横向斜撑、斜道、门洞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搭设完成后应按规范第8.2进行检查与验收。经承包商安全员检查后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复查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未经检查合格不得使用。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道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检,遇大雨、台风天气前后要加强检查与加固,严禁拆除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进行搭拆脚手架作业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六级及以上大风、雨、雾天应停止施工。

4.模板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木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必须按工程特点进行,必须符合GBJ5-87《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还应符合DBJ13-20-1999《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模板工程”的规定。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GBJ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模板工程应满足刚度、强度及稳定性的要求,应保证结构各部分的设计尺寸及位置的准确。跨度大于4m的梁,当设计无规定时其起拱值为跨度的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11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1~3/1000。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审核并盖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总监批准。

◆模板材料进场后应在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报验,以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

◆模板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同时应符合DBJ13-20-1999中

3.1模板工程的具体规定:

◆采用杉木支柱的圆木稍经(去皮后)应≥Ф80mm,接头应按规范规定,支撑的纵横间距应≤1000mm。

◆钢管支柱(Ф48mm、δ3.5mm)纵横间距应≤1200mm,并根据强度及稳定计算纵横水平拉杆及斜拉杆。

◆支撑的第一道水平拉杆距地面500mm,向上每隔2000mm设置一道水平拉杆,纵横向的垂直剪力撑间距不宜大于6m。

◆支柱应上下层对齐,保证垂直。安装在基土上的模板支柱,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保证支柱底座具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强度,支柱下须垫通长垫板(不小于50*200mm)。

◆浇筑砼时,护模人员不少于2人。

◆模板拆除(包括水平拉杆和剪力撑)必须根据拆模试块的强度报告,按规范要求提出拆模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或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还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

5.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及现场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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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承包商应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在按程序完成审批(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凡可能坠落的作业基准面高度在2m及以上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安全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方案审查和现场监控。

5.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应按项目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责任,从事高处作业人员

的健康必须符合要求,攀登和高处悬空作业,高处搭设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

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发现缺陷或隐患应及时解决。

(4)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纪律交底,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装置,雨天作业应

采取防滑措施,六级以上大风,雾天应停止高空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搭拆时应设警戒,并指

派专人防护。

(6)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件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计算,强度挠度计算按现行

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物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5.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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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

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

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

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格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防护栏杆外,敞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

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5.3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洞口作业必须安全必须做好“四口”的防护,“四口”主要指梯口、电梯井口、

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在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

(1)板与墙的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

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

道安全网。

(3)钢管柱,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

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

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防护所采取的防护栏杆,加盖件、安全网与栅门等必须满足安全、牢固及

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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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攀登及悬空作业的有关设施与设备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攀登与悬空作业,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配戴有关安全防护用品。

6.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监控要点:

6.1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以下统称垂直运输机械)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符合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与所使用的工程特性机不配。进场前承包商应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出厂或检修合格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后方可进场。

6.2承包商应编制“垂直运输机械”搭拆方案,应具备相应搭拆作业资质,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上岗。搭拆方案应按审批程序完成内部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原件应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并留置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6.3“垂直运输机械”应根据计算确定采用砼或钢筋砼基础,基础应满足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和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位置(任何部位)应满足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

6.4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作重载试验,物料提升机重载试验合格后,承包商应在将验收及试验结果(由承包商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后方可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应在承包商试验并自检合格后,向安全与技术监督部门申报验收,并在检测或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将有关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启用。

6.5使用过程,应督促承包商加强检查与维护,并按设计选定的作业参数进行作业,与主体结构的联接应采用刚性连接,构造节点应符合设计与安全要求。遇大风(按设计限定风力)、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在大风、大雨来临前做好设备 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都市港湾项目监理部 15

QF-JL-安全 版次:1.0 都市港湾安全监理细则 实施日期:2007.11.15 安全预防,大风、大雨过后做好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或超限作业。

6.6装拆作业均应做好场地围护与警戒工作。

7.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法规,不下达有关违章作业的指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行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要时报总监批准下达局部停工令。承包商在问题整改完成,隐患消除,经安全人员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被停工的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工申请,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复工。

8.施工现场遇实发安全事故时,应首先做好人员抢救和防范事故扩大的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七、如遇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

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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