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专业工程特点及安全监理依据

一、工程简介

    1、包西铁路通道北起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两省省界,南至张桥段,经神延线既有的大保当车站,向南经榆林、米脂、绥德、延安、甘泉、富县、洛川、黄陵、庆

兴、蒲城、渭南等市县至西延线的张桥车站,线路全长621.993正线公里。

本标段起自K483+500,途经延安、甘泉、富县、洛川、止于K618+800。主要工程包括本段范围内的改移道路、跨线立交、路基(含环保)、桥涵及桥梁架设、隧道(含运营通风)、道床工程,房屋及附属工程(除牵引供电、电力房屋),室内动力、暖通、消防、给排水、机务、机械、车辆工程等,大临及过渡工程。

2、线路穿越中朝准地台的陕甘宁台坳和汾渭地堑二个二级构造单元。延安北至狄家河在地质构造上属中朝准地台的二级构造单元——陕甘宁台坳。构造作用主要表现为自中生代晚期开始大面积的缓慢抬升为主。无大的褶皱和断裂构造,局部岩层受断裂构造影响发生扭曲。狄家河至延安北在地质构造上属韩城——铜川断皱带,为陕甘宁台坳与汾渭地堑接壤带,构造活动强烈,岩层层序变化较大,节理发育。断裂构造以高角度地堑式正断层为主,也有平移剪切断层及逆断层分布。断层走向一般北东-北东东向,与线路多呈大角度相交。岩层的断裂破碎程度由北向南而递增,小的断裂构造较为发育,致使下部煤层纵横错断呈不连续状。

3、主要不良地质为滑坡、崩塌、溜塌、湿地、煤窑采空、风沙、泥石流、岩溶、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及软弱地基土。

二、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部、铁道部颂布的安全法规、西安铁路局发布的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文件;

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4、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等监理文件;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第二章   安全监理范围

包西铁路通道陕西段BXJ-2标段K483+500~DK618+800范围内的改移道路、跨线立交、路基(含环保)、桥涵(含制梁,不包含及桥梁架设)、隧道(含运营通风)、房屋及附属工程(除牵引供电、电力房屋)、室内动力、暖通、消防、给排水、机务、机械、车辆工程、大临及过渡等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第三章   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西安铁路局、西工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令,监督施工单位执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制度。

安全控制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确保施工安全、行车安全为重点,消灭险性以上、人身重伤以上、机械大事故等一切责任事故。


第四章 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 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 脚手架:

A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 模板施工;

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处作业:

A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 交叉作业:

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 塔式起重机:

A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 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 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

A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B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是否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经路局相关处、安监室审批;

C 施工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D 落实施工计划及施工中要点调度命令,防止无计划等黑施工发生;

E 既有线Ⅰ、Ⅱ级施工制定“二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F 线路开通前检查是否符合列车安全放行标准;

G 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需爆破作业时必须与车站联系,采用列车间隙爆破作业必须经车站允许,严格控制爆破用药量,并作好安全防护,防止飞石击伤损坏铁路行车设备。

⑨ 火工品管理:

A 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

B 火工品管库人员、爆破工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人员担任;

C 管理台帐是否建立健全,入库、领用、退库卡控手续齐全,帐物相符;

D 监督施工单位对爆破物品的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审查使用过程中的跟踪记录,防止爆破物品流失;

E 监控施工单位落实退库管理制度,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库;

F 严禁边打眼、边装药等违章操作行为发生。

⑩ 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完善组织机构

监理组织内部的管理在安全监理工作中亦很重要,为确保襄渝二线的安全目标,监理站首先建立、完善监理内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合理的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1名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整个监理标段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实行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按照监理人员分级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制,按照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事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

三、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形式分析制度

定期对本标段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并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

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之前,认真分析和查找本监理标段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吸取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3、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

对本标段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建册登记,掌握其数量及分布,公布其跟踪整改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层级落实与重点检查制度

分级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检查其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结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检查项目及内容。

5、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否,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安全管理强制性标准。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未落实的督促限期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3、审查开工报告中有无安全生产措施,无安全生产措施的不批准开工;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涉及既有线改(扩)建或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

4、严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铁道部关于确保行车安全的规章、规定进行施工。

5、要求施工单位在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检查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未落实的或督促限期落实,对危及列车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指令暂行施工,待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恢复施工。

6、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指导和配合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认真执行安全协议制度。在新线引入和既有线改造施工中,施工单位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安全协议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有关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违章蛮干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9、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按批示参加事故分析会,严格要求按三不放过原则办理。

10、对可能危及既有线构筑物安全或既有行车安全的施工项目加强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11、对炸药雷管的贮运、使用加强检查监督,要求爆破手持证上岗,措施到位。

、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措施

1、组成以总监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罚规则,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日常工作。

2、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做好监理记录。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同时报告业主。

4、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情况。

5、对高温、雨期雷暴等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通知,采取预控措施。

6、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及安全防护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发现未执行承诺的则责令整改并予以纠正和补救。

7、对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数量、工作能力、到位情况定期作出评估,并通报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8、安全“三宝”的使用、墩台边、隧道口、人行通道、施工通道、临时通道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起重吊装设备、指挥通讯联络等是监理每天必查的重点项目。

9、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及三教育、技术交底记录。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配件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1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救援器材、防灾消防等。

1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性、真实性。

13、监理单位应全面、真实记录安全监理资料备查。

14、工程例会应有安全生产的专题研究记录在例会纪要中,专题安全会议应由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月报中应列安全监理月报一章,主要内容有本月安全生产综述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工伤统计表。

15、如遇到下列情况,现场监理人员要立即制止施工并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工程暂停令,监理站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六、安全管理的监理对策与措施

1、制定完善的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

①建立监理站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

②监理站全员参加,总监负责。

③监理工程师常抓不懈。

④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⑤改善外部配套,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

2)经济措施

①建议承包人推行安全文明施工包干,与经济利益挂钩。

②监理内部,奖惩分明,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奖惩条款。

3)技术措施

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安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否,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安全管理强制性标准和要求。

②采用四新技术,为安全文明施工服务。

③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文明施工的指导思想,把不文明事项、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④备足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资料。

⑤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以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4)合同措施

①对合同条款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纠偏,修改补充。

②对照合同规定,责令承包人严格履行安全文明生产合同条款。

③定期写出安全文明生产的报告报业主。

2、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

1)事前控制

①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定,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工业卫生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业主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合同文件等。

②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根据工程的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计划,计划必须真实可靠,便于管理,反映安全文明施工全部活动和相互关系,预料可能发生的问题。

③总监组织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审查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的合理性,保证措施有力,各种应变措施可操作性强,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计划。重点审查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该保证体系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必须健全,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真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带头,全员参加。

B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或责任):必须明确并且层层分解到班组甚至到人。

C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或措施,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安全法规、规章、规定学习,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市容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奖罚标准等。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如每周定期或每月定时的安全活动、安全无事故活动、文明施工竞赛、安全文明总结整改等。

·安全文明施工自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措施执行状况、重点部位防范等检查,按“三不放过”分析处理事故。

④仔细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合理、科学,从环境上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⑤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包括防火、防灾、防毒、防爆、防洪、安全用电、安全运输、安全操作等。

⑥加大培训力度,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文明施工,先培训后上岗。

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

2)事中控制

①监督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到位履职,安全管理状况(或措施)及防护齐全,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得到有效控制。

②监督承包人全面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使现场的料具分类堆码整齐、道路畅通,安全设施可靠。

③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机械及其辅助设备操作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充足、保卫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④现场医疗设备和急救医护人员的配备。工地卫生管理:垃圾、污水、鼠害等管理。工地环保管理:生产、生活用水,施工排水(防污染)、噪音和尘土控制等。

⑤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以质量保安全,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工序和工艺规程,有条不紊的进行施工作业。

⑦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明显,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人员是否按章操作,杜绝野蛮施工。施工现场的布置和场地管理:道路(安全通道)、作业场地、材料堆放、渣土临放等须规划有序。

⑧组织协调,对现场发生严重的不文明施工现象和较严重违章作业,监理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分析,吸取教训,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⑨对路基、桥梁、铺架等工程及涉及既有线改地段或过渡工程的施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铁道部、西安铁路局关于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各项规定。

⑩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自检、自查、自纠记录;经常性地巡视施工工地,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地,并及时记录;监理例会上要及时向各相关单位通报施工的安全情况。所有的安全记录及相关材料均应妥善保存,并编入监理档案。

当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立即下达停工令,并及时通报业主。所有的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相关单位提交有关的书面整改报告作为记录,并得到监理人员的见证。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停工的工地在复工时,施工单位不仅要向相关单位提交有关的书面整改报告,而且要接受相关单位的检查,监理人员只有在确认相关整改已经完成后,方可下达复工令,并及时通报业主。

3)事后控制

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安全控制人员却似“警钟”,要坚持以预警和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就应该在定期的例会上或者专门组织的安全会议上,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安全生产,必须“小题大做”,必须“矫枉过正”。

②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计划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措施,控制局势,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的实现。

③总结监理工作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④无论是什么原因,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控制人员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

A下达停工检查,限时整改,杜绝隐患。

B驱逐不遵守安全法规的人员,未经安全控制人员书面同意,不得在本工地再次雇用。

C 协助业主、承包人、劳动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商定事故处理的办法;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改建议,检查承包人的整改效果。

七、安全保证体系

1、组织保证体系

本工程设计标准高,桥隧密布,特大桥、长大隧道多,工程结构复杂。线路大部分位于黄土高原河谷、沟壑地区,沿线存在滑坡、崩塌、溜塌、湿地、煤窑采空、风沙、泥石流、岩溶、湿陷性黄土、膨胀(岩)土、软土等严重影响施工安全的不利地质条件;本工程为新建双线工程,部分地估需建设联络线,部分地段需对既有线进行改造。本工程施工安全任务极重,为确保施工及既有线行车安全,实现安全控制目标,经认真研究,决定采用以下组织保证体系(保证体系框图见下图),确保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1)总监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按监理机构设置逐级建立健全监控组织,监理站设置安全生产监控组,监理分站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明确个人监理责任和目标,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要求运行。

(2)成立“包西铁路通道陕西段BXJ-2洛川监理站安全监督组”,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组长,副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安全工程师为组员,坚持每个月检查一次工地,对各工点的安全生产监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督促,同时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场整改问题。

(3)监理站每半年针对安全监理工作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一次考评,从现场监理、内业资料,业主、承包人意见,内部评比等多方面进行评比,严格奖罚制度。

(4)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把安全控制目标落实到具体人员,对不称职管理和安全人员及时调整,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要求承包人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按国家、铁道部、建设部相关规定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督促承包人按相关程序上报。

2、技术保证体系

(1)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监理规划重点内容之一,在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的具体方法、内容及措施。

(2) 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组织,安全工程师参加,对全线工程概况进行现场摸底,针对设计与现场情况编写《施工安全监理手册》,落实安全重点,建立安全台帐。在施工过程中使每一个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多发区心中有数,及时做好预控工作。

(3) 公司对全部拟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公司总工程师和安全科专家上课。培训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规范。

(4)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严把安全关,并严格按照国家、铁道部、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等有关内容和标准,一丝不苟地将安全工作贯彻到各项监理工作中。

(5)建立分层次的安全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站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规定的安全职责,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严肃、认真、及时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对承包人起到“监、帮、促”的作用。

(6)全体监理人员配备移动电话,保证安全工作及时通联要求。

(7)本标段按合同要求配备试验、测量仪器、设备和交通、通信工具,为一线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先进、科学、快捷的技术检测、交通、通信手段。

(8)制定严格、周密、可行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在施工中针对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

(9)充分发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的积极作用,同时衔接好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理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

3.经济保证体系

(1) 制定《包西铁路通道陕西段BXJ-2洛川监理站安全工作奖励办法》,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获业主表彰、成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监理人员进行奖励。

(2)严格安全监理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的承包人采取计量、支付等控制手段,坚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如下

 

八、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培训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思想层层贯彻到每一个人,提高全体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对全体参建人员、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1、本工程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1)交通事故;

2)支架坍塌事故;

3)起吊机械倾复事故;

4)机电伤害事故;

5)隧道坍塌事故、隧道毒气、瓦斯、涌水事故;

6)爆破伤害事故;

7)基坑、桩孔突水、涌砂坍塌事故;

8)现浇梁跨塌事故;

9)既有线行车安全事故;

10)食物中毒、传染性疫病;

11)飓风、冰雹侵袭、森林火灾;

12)社会动乱、暴乱。

2、应急预案的审查审批

1)监理站要求承包人根据本工程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2)监理单位主持承包人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的分析、论证会。对预案的预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评估,并审批其方案;

3)检查承包人该方案涉及到值班制度,信息渠道及人员、机械、车辆应急抢险物资的配置情况,并从实战要求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信息畅通,决策及时、抢救有方,把事故影响损失降到最低点。

3、应急事件处理

1)应急事件出现后,要求承包人10分钟之内电话联系监理驻地办公室,30分钟之内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到达事发现场;

2)协助承包人处理事故现场,首先抢救伤亡人员、同时组织人力、机械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3)根据事故的起因、伤亡情况、设备的损坏情况、确定事故的性质级别,根据事故的级别抓紧协助承包人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4)对于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机电伤害事故、起吊机械事故等,协助承包人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把伤亡人员进行合理安置,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把损坏的车辆、设备撤离现场,疏散人群,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和生产秩序;

5)对于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如现浇梁跨塌、隧道毒气、瓦斯、涌水、食物中毒、传染性疫病、森林火灾等,立即起动整个工程项目的紧急预案,暂停工程项目的施工,号召和指令工程所有标段的人员、机械、车辆共同投入,组成专业队伍,一方面是组织抢救人员,另一方面制止事态漫延,做到紧张有序,有条不紊;

6)对于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除了号召和动员本标段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共同进行救助抢险之外,还要抓紧向政府救助、向社会救助,争取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

7)对于既有线发生的行车安全事故,则按铁道部、西安铁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对事故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对事故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参加事故单位的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件,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0)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和监督事故单位和其它单位进行事故教育,使参于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吸取教训,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五章  安全监理重点、难点与对策

一、隧道

㈠一般规定

1、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本专业安全、技能操作培训并取得上岗合格证方可上岗。监理站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随时抽查施作人员上岗证件(含特殊工种)。

2、准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一个物体上拴挂几个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施工作业人员酒后上岗。

3、严禁作业人员携带烟草、火柴、打火机、电炉、火炉、易燃品、化纤衣物等引火物品进入隧道,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检查监督,并在洞口设置明显警示和提醒标志并建立检身制度。

4、凡与既有线施工相关地段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按铁道部、西铁局等有关文件执行,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㈡洞口工程

1、洞口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按高空作业的规定进行防护。

2、边仰坡上的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现场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应立即清除。地质不良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检查洞顶仰坡上排水沟,要求不得渗漏、集水,排水沟应畅通无阻。

4、洞口施工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和栏杆。起拱线以上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工具、材料坠落。

㈢火工品管理

监理站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火工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库房设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和验收后方可使用。库房必须牢固,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雷及通讯设施。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入库、领用、剩余放回登记签认台帐,要求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防止火工品流失和被盗。洞内临时存放必须在距离开挖面100m以外的避车洞内分箱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入帐。

3、火工品领用和剩余退回必须有两个爆破人员监送,不得一人同时携带炸药和雷管。工地值班室、洞内不得存放剩余炸药、雷管和导火索,未用完的立即交回库房。

㈣开挖及衬砌

开挖及衬砌工序施工时,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员、作业人员严格按下列规定进行开挖及衬砌作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待开挖面清除浮石及瞎炮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2、作业台车、支架应稳定牢固,班前班后进行检查。

3、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4、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出安全距离并设置防护,防护人员应手持信号。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2)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3)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4)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5)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5、遇到下列情况,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

   (5)没有警戒好。

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7、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分钟后专业人员、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围岩;支撑有无损坏和变形等。

8、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设立警告标志。

9、装碴作业:有轨运输轨距标准平直园顺,车速必须控制。洞外与明洞地段15km/h,洞内施工地段5km/h,列车间距>60m。斜井提升设备必须每班检查,提升设备和缆绳必须完好无损。扒碴车钢丝绳当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达到钢丝绳总面积的10%时,应立即更换。

10、应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11、施工期间应对喷锚支护体系进行监控量测,做好监控量测记录用于指导施工。发现支护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12、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夹角。吊装作业时作业场地应设有专人监护。

㈤施工供风、水、电及防尘防毒

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供风、水、电及防尘防毒工作,以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

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2、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3、装碴作业在出碴前用水淋湿碴堆。

    4、变压器安装必须按当地供电局与安全操作规程办法办理,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栏栅,临时线路不得架设于导电杆上,洞内排列整齐有序、牢固。用电设备应实现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工作电压宜用24~36V,照明电缆和动力电缆不得混合架设,机械使用的电缆必须用合格的橡胶电缆,洞内配电盘应设置于干燥处并设防护装置于避车洞内。

    5、施工用水必须确保施工作业的需要。

㈥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安全

遇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地段时,监理站安全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安全工程师不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现场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1、 要求施工单位采用超前钻孔等手段探明地质情况,确保提前发现和准确预报瓦斯、涌水等不良地质情况。超前探测钻探前要做好煤层取样及孔内瓦斯测试等各项工作。采用湿式钻孔时,当进入煤层或煤质地层取样时可采用干钻,钻探中每一回次进尺控制在0.2~0.3m,掌握收集钻探资料过程中遇有顶钻、夹钻、喷孔等瓦斯动力现象,当遇到瓦斯逸出时,要及时测试瓦斯涌出量及瓦斯含量,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响、异臭、异味、喷水、钻进异常等现象,要果断停止施工,撤离人员,派专人警戒,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组织调查分析,科学判断。原因未查明前,任何人不得进入危险区。

2、要求施工单位加强通风,建立测风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每10天进行一次隧道全面测风,瓦斯隧道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机要设置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必须在15分钟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行。

    3、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瓦斯监测。瓦斯隧道作业每个工班必须设经专业培训的瓦检员(持证上岗)。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每60分钟检测一次,并按规范要求每个部位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在0.5%以上时,瓦检员应随时监测,不得离开工作面。

    4、当开挖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4%时,应立即报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当电动机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1%时,方可复电开机。使用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7、 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 低瓦斯工区洞内任意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加强通风监测

9、监理人员对于瓦斯隧道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瓦检情况,发现异常,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处理并上报监理站。

    10、爆破作业要执行“一爆三检查”和“三人连锁爆破制”,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煤矿许可炸药和煤矿许可瞬发雷管,必须采用电力起爆,严禁使用半秒、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可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炮孔深度及装药长度符合瓦斯隧道防爆规定。

    11、隧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隧道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并在洞口安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12、爆破电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或铝芯线。

    13、溶岩地区特别注意地下水及泥石流灾害发生,应用红外线或钻孔超前探测。I级硬岩地区防止岩爆应采用短进尺、多循环、超前小导管注水等,围岩V~V1级应采用超前小导管注浆,短台阶施工,随即打锚杆,架立钢拱架,挂网喷射混凝土,不得拖延时间,防止塌方危及人身安全,影响工程质量。

 14、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救援预案,建立救援机构,做好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

二、桥梁工程

㈠一般方法及措施

1.审核施组(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2.审查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特殊工种是否执证上岗。

㈡桩基础施工

1.检查孔壁支护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2.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孔口安全梯挂靠牢固,并设安全防护;

3.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盖防护;

4.孔内作业时应有防止物体坠落措施。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或浇筑砼时,另一孔的控孔作业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

5.应经常测试孔内二氧化碳含量。当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感不舒适时,应立即采取通风措施;

6.人工开挖孔深超过10m时,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了强制通风措施;

7.孔内需爆破作业时除执行爆破作业有关规定外,应严格控制用药量,不得使用火雷管;

8.桩孔施工如临近既有隧道,为确保既有隧道安全,必须严格执行设计的有关规定,不准随意爆破施工,并定时对既有隧道进行观察,确保既有隧道的安全。

㈢明挖基础

1.检查基坑顶面是否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2.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坍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㈣桥梁墩台

1.分段模板吊装时,检查是否连接牢固。在起吊安装时,应栓溜绳,模板合缝时,不得徒手操作;

2.检查工作平台是否满足承载力要求和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步,墩台高度超过2m时,必须张挂安全网;

3.审查脚手架搭设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脚手架否符合是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审查工作电梯和起重塔式吊车出厂证明资料和架设方案,经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㈤预应力连续梁(刚构)施工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连续梁(刚构)悬臂灌注采用的轻型挂篮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

3.检查0#块施工工作平台边缘处是否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是否连接牢固;

4.审查挂篮施工安全措施;

5.悬臂拼装应按组装工序平衡、对称进行,其平衡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

6.检查挂篮的结构及其机具设备,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检查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是否坚韧可靠;

8.检查挂篮行车滑道是否平整顺直,行走速度不应大于0.1m/min,限位器应设置牢固;

9.挂篮牵移时,必须匀速,左右同步,方向顺直,牵力平衡,主梁前端应及时加垫,后端设锚加压;

10.灌注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检查。

㈥预应力梁架设

1.  审查架设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  审批架桥机安全操作细则是否符合“起重机安全规程”和“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

3.  检查预应力梁体存放、横移、装卸、运输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4.  架梁前检查桥头路基是否进行压道,压道时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压道,

当压道出现路基下沉时,应对路基进行加固;

5.  检查架桥机通过路段的线路净空是否满足架桥机的要求;

6.  架梁时检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非作业人员应撤离架梁作业范

围。

三、与既有线有关工点施工

㈠一般规定

1、凡妨碍既有线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如:爆破、扣轨、桥涵顶进、过轨作业、机械作业、跨线桥和涵梁施工、路基、路堑或护锥开挖,及站内施工等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与当地的设备管理单位如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或水电段)、铁通公司、铁路运输部门等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取得他们的协助。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施工防护的设置应根据施工条件及地形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2、防护员、联络员应指定专人,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视觉、听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员。

3、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一经派定后不得任意调换,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因有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有合格人员代替。

4、防护员带的电话、对讲机和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包括列车运行时刻、机具上下道或实际开通线路的时分),所有防护用品不得交他人玩耍,以防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5、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与工地防护员至少每3~5分钟通话一次,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领导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恢复线路,在恢复工作未完成或机具未全部下道前,不得撤除防护。

㈡有关过轨作业安全

1、因施工需要将施工材料、设备跨轨运输时,原则上应从既有道口或桥涵下面通过,经过既有道口时,应听从道口看守员指挥,遵守道口安全制度。

2、重型、超高、履带式运输车辆或施工机械通过既有道口,有可能损坏铁路设备或影响行车时,提前与所属工务段、电务段或水电段联系,对既有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有关工务、电务工长的指导下通过道口,在站内道口通过时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

3、需要在既有线桥下或涵洞(非正式立交)通过施工机械或运输车辆时,应先与工务段商定安全措施,使用完毕后,及时清除设置在桥下或涵内的临时道路设施,并恢复原有排水条件。

4、 如需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施工材料或机具(一至两人可挑抬的)应集中固定地点,由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路工担任防护。如跨轨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较差时,增设两端防护人员,加强防护,必要时设驻站联络员,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用对讲机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在站内跨轨作业,应按规定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办好登记承认手续,按规定设置防护,方可组织跨轨作业。

5、较笨重的施工材料(100Kg以上的片石、砼枕、钢轨等)或较笨重的施工机械,需多人抬运过轨时,必须准备足够的劳力,由驻站联络员登记申请要点经车站值班员书面承认后,用电话、对讲机通知工地负责人,方可在同意时间内,按规定在作业两端做好施工防护,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过轨作业,如电话或对讲机发生故障,联络中断,应立即停止过轨作业,并排除线路上的障碍。

6、 重型机动车或施工机械一次性过轨应提前提出申请交所属工务段审核,报路局批准,铺设临时道口,过轨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要经信号工长同意后方准作业。作业场地两端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单位必须在过轨前三天通知建设单位和所属工务段派人到现场指导。过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临时道口,防止其他车辆违章通过铁路。

7、 挑、抬运施工弃土、弃石过轨,应在作业场地两端设防护人员并将道床复盖,以防道床污染,施工完毕应将杂物清除,必要时要清筛道床。

8、过轨作业人员,应在列车距工地800m前及时下道避车,各种机具、材料下道后,应堆放稳妥和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㈢与运营线并行地段机械作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或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2、 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注意力不集中,严禁酒后和疲劳操作,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 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施工作业,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人员,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施工地段有列车通过时,禁止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4、 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作业时,任何机械在作业或存放停留过程,均不得进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2.44m),严禁挖 掘机、装载机向既有线侧旋转,向外侧旋转时也应注意机械尾部是否侵限。

5、 为防止机械侵限,施工地段与运营线基本等高时,应在靠运营线一侧设防护栏,并选择和规定在较宽阔的地段作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以防止因地形过窄而造成机械转头交会时侵入运营线的建筑限界,翻斗汽车在既有线旁运行时严禁将翻斗升起。

6、 在既有线堑顶、边坡上作业靠既有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和汽车向既有线滑落。

7、 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立即派人持红色信号分赴两端各800m处进行停车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和养路工区报告,尽快组织抢修,在机械未撤去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㈣邻近既有线石方爆破施工

1、 工点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公布的施工封锁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爆破施工。

2、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必须是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的人担任。

3、凡在既有线50m范围内的施工爆破作业,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请、消点手续。

4、 紧靠既有线地段的石方爆破,要制定防护措施,采用枕木、木板等对既有设备进行覆盖。对既有通信、信号、水电、房屋等设备有影响时,应在爆破前与有关单位协商进行迁移或采取有效防护。

5、 开工前应对防护使用的通信路及电话机、对讲机等通信工具进行检查和试用,要绝对保证施工时通信联络的畅通。

6、 邻近既有线的石方爆破,炮眼的部位、朝向、深度应以炮后不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为原则,应采用深孔少药量的松动爆破,装药量不得超过炮眼深度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

7、爆破后,要派专人对爆破施工面和既有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危石清理,爆破及清理危石后放行的第一趟列车必须避开旅客列车。

8、爆破后,如发现线路钢轨、通信信号等设备受到破坏,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不能盲目强行开通线路,应向车站申请延长爆破点并立即组织人力和请求有关运营单位人员配合参加抢修,尽快开通线路,放行列车。

9、 同一区间有几个工点爆破时,应统一请、消点,统一时间进行爆破。

10、 线路开通后,要尽快清除路肩上和侧沟内的弃碴,未清除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次爆破,如需进行撬石作业,必须重新按规定清、消点和派专人设置防护。

11、 如在爆破过程中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凡浓雾、暴风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和夜间均不能进行爆破作业。

㈤桥涵顶进、接长及扣轨、扣梁施工

1、 施工前,由施工单位与所属工务段、电务段联系共同到现场勘测,订立线路交接书面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确定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和封锁要点、慢行计划,经报建指运安部批准后,按调度命令规定组织实施。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施工组织计划,并由工点负责人组织劳力,备齐各种施工材料、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一定数量的抢险材料(如片石、道碴、编织袋等)方能申请开工。

3、 施工时,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及限速计划,按规定设置作业起止地点标、限速慢行牌和防护信号等,工地设置防护员接车,并派驻站联络员负责车站与工地之间的联系,认真掌握列车运行和工地施工情况。

4、 桥涵顶进作业必须做到:

4.1详细了解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设计进行扣轨(扣梁),根据现场地质等情况核算最大顶力,以设计经济、稳固可靠的后背,预先做好通过障碍物的可靠措施,以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对行车的干扰。

4.2对穿越地段的线路,应根据地下水、桥涵大小、覆土深度、施工季节等情况考虑架空加固设计。

4.3桥涵顶进路基前,如需挖去部分边坡,只能与线路架空工作同时进行,不能提前开挖,开挖应有防护措施,桥涵顶进到位后,应立即砌筑端墙及护锥,防止路基塌方。

4.4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顶进作业,同时通知工作人员避让到安全位置,以确保施工、行车、人身安全。

4.5顶进中应严格控制超挖,按规定保持安全开挖坡度,严禁掏洞取土或边坡挖土,严禁在顶进设备发生故障时挖土,严禁顶进暂停时挖土,严禁雨天挖土。

4.6顶进过程中如需调整顶进误差时,应制订有关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5、 涵洞接长施工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5.1如在雨季施工,要事先改移排水系统,做好防水围堰,并对路基边坡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5.2既有护锥或端墙较高,拆除后影响边坡稳定的,应先采用抗滑桩防护,并分段拆除,先拆除放置新洞的基础部分,以防路堤塌方。拆除后应及时用挡土板或草袋支护。

5.3新旧涵洞接头处的基坑开挖后,应立即砌筑基础,先放置一、二节管节或砌筑一段边墙,回填路基边坡,使既有线基础稳定再继续施工。

6、扣轨、扣梁施工应注意以下几点:

6.1扣轨、扣梁,纵、横之间及与基本轨之间应连接牢固,扣轨、扣梁的梁部结构,除验算强度外,还应验算挠度,扣轨梁不得使用伤轨。

6.2从开始扣轨(扣梁)起,施工地段的线路技术状态及行车安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必须派人对线路设备、扣轨(扣梁)结构实行一列一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6.3扣轨(扣梁)施工完毕,应尽早恢复线路,拆去扣轨、扣梁,补充道碴,起道捣固使线路尽快稳定,完后发取消慢行电报,并及时将该段线路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交还所属工务段。

6.4线路加固原则上要求各施工单位交工务段施工。

㈥开挖运营线路肩或坡脚挡墙基坑、护锥、路堑

1、在运营线旁修筑路肩及坡脚挡墙,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与所属工务段、电务段、铁通公司联系,并根据工务、电务、铁通提供的路基、电务、铁通设备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

2、在运营线旁开挖基坑等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应加强开挖面的支撑,备足抢修材料(如木料、草袋、砂石等)并派人日夜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有碍线路行车安全的危害。

3、开挖挡墙基坑应根据土质情况采取跳槽开挖,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基坑成形后,应尽快砌筑挡墙和回填墙背土,土质路基的基坑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4、既有桥护锥开挖的断面必须采取可靠的抗滑桩、板进行防护并派专人24小时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稳患。

5、施工中隔离拆除既有挡护或支撑盲沟时,必须随工程进度逐渐拆除,严禁超前和一次性大面积拆除。

6、路堑开挖前必须先排除地表水,按设计就位做好天沟,以防地表水流入开挖工作面。

7、路堑开挖时,必须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挖“神仙土”。施工作业中注意坡面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纹和塌方的迹象或有危石时,应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行车安全有威胁时,应暂停施工,按有关规定设置好既有线的防护,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8、滑坡体开挖,必须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地进行,严禁全面开挖,并加强对滑坡开挖面的支撑,弃土不得堆放在主滑区内。

㈦在运营线上及自动闭塞或轨道电路区段线上作业

1、施工单位需在运营线上进行线路作业时,应事先与所属工务段联系,商定线路交接、施工行车安全、线路养护、完工验交等有关事宜,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组织上道施工。

2、在运营线上工作的人员,必须先进行行车与人身安全方面的教育,经考试全格后,并且由有经验的线路工带班,方准上道作业。

3、上道作业前,施工领导人应认真做好技术交底,落实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全理安排劳力、机具、材料,按要求设置好防护,并确认后方能动工。

4、在自动闭塞或轨道电路区段线上测量轨距,严禁有非绝缘道尺,使用钢尺丈量钢轨、道岔尺寸时,禁止将钢尺搭在两股钢轨上或道岔附加绝缘的两端。

5、在自动闭塞或轨道电路区段线上作业时,不要将金属工具放在轨道电路的引入线上,以防联电或砸断,更不要将工具放在附加绝缘接头上(起道机不能放在此处),严禁将导电物体搭在两股钢轨上,使用撬棍应有绝缘套管,严防撬棍搭接钢轨,使用单轨小车注意不要压钢轨连接线,经过道岔轨道电路附加绝缘处时,应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或采取可靠措施。

㈧材料装卸与堆码

1、施工单位如需在区间卸材料时,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1运营线上区间封锁要点卸料,施工单位要提前计划,书面上报建指运安部审批。

1.2施工单位指派两名胜任人员担任区间卸车的组织指挥工作,(其中一名为卸车领导人)分别在机车和列车尾部值乘。

1.3列车到达前,卸车领导人应与调度所、车站值班员联系,了解车型、车数,到达时间及计划安排卸车的时间等情况。

1.4配备足够的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分工明确,合理组织。

2、笨重材料(如片石、钢轨、砼枕等)禁止边走边卸和偏卸造成偏载。在卸车时要注意不得损坏线桥及信号设备。

3、区间卸车必须执行“六不卸、四不开”的规定,(六不卸:即未到达卸车地点,未确认卸车信号不卸;遇道口、无碴桥、影响信号导管及已卸下大堆材料的处所不卸;夜间及隧道内无充足照明不卸;遇暴风雨雪时不卸;邻线来车时,在邻线的一侧不卸;车辆起动后不卸。四不开:即卸车后,不清好道或材料机具堆放不稳固不开车;车内余料偏载未整理好不开车;车门未关好,卸车人员未到齐,下道或上车未坐稳不开车;卸车负责人未向车长发出卸车完毕的通知时不开车)。

4、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时,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卸车后,施工领导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整改。

5、路肩堆放的砂石料,用料单位应经常检查、清理,严禁侵入限界。在河砂、石碴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堆放片石等其他较笨重的材料,以免列车震动侵限。

㈨保证运营线防洪和排水畅通

1、防洪工作必须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施工单位在汛期来临之前,根据不同情况 况定出具体的防洪措施。

2、严格执行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度,特别要注意雨中、雨后阶段的检查及监视,来回巡守到确认无险情为止。

3、严格执行“拦车制”,遇暴风雨情况不明时,可拦截列车,待查明情况后再放行列车,不让列车发生事故;严格执行病害地段看守制,看守点必须备齐信号备品,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有人值班。看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巡查,检测线路,正确显示信号,发现危险立即汇报。

4、严格执行防洪值班制度,各施工队必须设专人值夜班,掌握雨情,及时督促和进行防洪检查制度的落实。

5、施工弃土、弃石不得卸在运营线的桥涵上游,以防暴雨冲刷,堵塞桥涵,毁坏路基。

6、路堑施工前,必须先修好新天沟,新路基成形后尽快修通侧沟,凡施工引起侧沟、天沟等排水设备堵塞,应及时清理,保证排水畅通。

㈩在运营线旁砍伐树木

1、因施工要砍伐既有线旁树木时须绝对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必须备齐防护信号备品,有施工负责人在工地指挥,并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路工担任防护人员,按规定设置好防护。

2、砍伐前,应准备足够的人力和绳索、支撑圆木。砍伐时,将树木往运营线外推拉,防止树木倒向运营线上。列车通过时,暂停砍伐工作,并做好支撑防倒工作。

3、万一树木倒在既有线上侵入限界,应立即按规定进行防护,并积极组织人力排除,险情排除后,应检查线路技术状态,确认良好后,方可解除防护。

4、若所需砍伐树木较大或地形困难,砍伐时有可能倒在线路上影响行车时,应召集有关单位专题研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砍伐时,应与车站办理封锁施工手续,在车站、工地设联络员、防护员用电话联系,工地两头设停车信号防护方可组织砍伐。

5、当遇有通信、电力线路时,应待线路拆除或采取导向措施保证不损坏通信、电力线路后,方可组织砍伐。

6、施工单位如需委托所属工务段砍伐时,必须签订委托协议,并明确安全责任。

(十一)关于维护运营线通信、信号、水电等设施的安全

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按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资料,划定施工红线后,约请建设单位、所属工务、电务、水电、铁通等相关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内可能影响通信、信号、水电等既有线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进行调查。请工务、电务、水电、铁通部门提供既有设备情况和资料,特别是地下电缆、管道等隐蔽工程的情况,共同商定确保上述设备正常使用而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或迁移方案,然后再由有关单位组织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停用三电设备时,应提前报施工方案,经建指运安部批准后方能施工。施工时,请有关单位大力配合,以保安全。

2、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在接近地下电缆线路左右各2m的地面进行钻探、挖土、堆土及压路机等机械化作业,并禁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等或倾倒酸、碱、盐类物品。

3、在施工挖坑、挖沟、运土、取土时应保证不影响“三电”设备正常使用,不能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等)。

4、架空电线杆周围3m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并不得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柱等设备上抛掷杂物。搭挂各种临时电力线、电话线等,应经有关电务段、水电段、铁通公司同意,并报路局批准。

5、在站内施工,当信号机开放后,应停止有关作业,严禁搬动、拨动已封闭的道岔,严禁人为造成轨道电路不能正常工作。

6、对已探明、裸露的通信、信号等电、光缆应先做防护措施后施工。因施工造成原有信号、通信、供电设备损坏或使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施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通知上级部门及临近车站,所属工务、电务、水电、铁通部门等派人抢修,防止扩大损失,确保行车安全。

7、施工机械穿过电力、通信线路底下时,应注意限界高度,防止碰断。

(十二)平交道口安全

1、复线施工便道与既有铁路必须进行平面交叉时,施工单位应办理申请设置临时道口手续。铺设完成(包括道口标志及防护设施等)后,应经工务段检查认为合格后才能开通使用。

2、道口铺砌、两侧道路的坡度及平台长度应符合要求。道口(不包括铺面宽度不足2.5m的人行过道和车站、货场、专用线内的平过道)应有道口警标、司机鸣笛标及护桩,并根据需要设栅栏。有人看守道口应修建道口看守房,设置带有标志的栏木,并应备有必要的防护信号用具、钟表、喊器。

在电气化铁路上,道口通路两面应限界架,其通过高度不得超过4.5m。

对道口应加强养护维修,经常保持道口标准和护桩设备完好,铺面平整稳固,护轨轮缘槽尺寸符合规定。道口设备缺损或严重不良时,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换和修理。为防止机动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口,规定人行过道铺面宽度为0.5m~0.8m;通过人力双轮车过道不得超过1.2m,要埋设护桩。通过机动车辆的道口铺面宽度不得小于4.5m。

3、交通繁忙及重要道口,根据需要装设照明、电话、电铃、自动信号或自动拦木,必要时设置遮断色灯信号机。道口栏木以对道路开放定位。特殊情况下需以对道路关闭定位时,须报运营部门报准。间断看守的道口,必须在道口两端公路右侧设置看守道口间断时间牌。有人看守的道口应备有双面(红、黄)信号灯一盏、火炬二只、喇叭一只、响墩六只、红色信号旗三面和黄色信号旗一面。

4、道口看守人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正式铁路职工,必须专职专用,不得兼做其它事,不得用民工或其他人员代替。

当班道口看守人员必须集中精力,认真了望,提前立岗,严格执行“一听、二看、三确认、四开关栏木”的制度。适时开关栏木,正确显示信号,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5、施工临时道口对确保运输畅通和行车安全关系重大,不能存在“临时”观念,不论使用时间长短,均需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和本道口工作细则。

看守道口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5.1“三个严格、三个坚持”:

①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列车到达前,提前5分钟 立岗。

②严格遵守看守时间,坚持人不离道口,手不离信号,列车过后组织车辆和行人有序地通过道口。

③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道口安全作业和定期安全分析。

5.2“七不准”:

①不准迟到早退和当班睡觉。

②不准当班前和班中喝酒。

③不准自行调班和连班。

④不准当时看书和听广播、看电视或做与当班无关的事。

⑤不准将栏木半开半关。

⑥不准闲人在道口逗留和闲谈、串岗。

⑦不准擅自关闭电话、报警或电铃。

5.3经常清扫轮缘槽,整修道口铺面和防护设备。

6、施工临时道口必须遵守审批使用期,不得随意延长。必须延长时,应提前补办延期使用手续。使用完毕应立即拆除,整修线路,挖断机动车路,通知工务段并报建指运安部核销。

(十三)人身安全

1、项目部、施工队的各级负责人,经常对所有施工员工进行人身安全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新工人未经安全技术教育不得上岗,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2、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严防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发生。

3、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或排洪涵洞内躲避,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

4、在各区间步行上下班或巡检作业时,必须熟悉管内设备情况,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在站内必须进道心时,应注意防护、瞭望,及时下道避车,下道后要站在限界以外,面向列车尾部,防止车上的车门坠落及绳索伤人。

5、严禁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送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桃木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6、使用撬棍翻动笨重材料时(如钢轨),应组织有经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运离撬棍和物体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

7、在离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不准穿带钉子或易溜滑的鞋。

8、圬工凿除或人工打眼两人配合作业,禁止面对面或不戴手套打锤。

9、施工现场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通道应随时清扫,采取防滑措施。

(十四)发生紧急情况(事故)处理

1、紧急情况(事故)指发生或即将发生路基边坡滑塌,悬空轨道、轨道限界内有不能移动物体、路堑边坡滑塌侵入限界,爆破或其他施工原因造成既有线电力、通讯、轨道、水电设备损坏,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情况。

2、出现紧急情况,现场负责人或安全人员必须冷静、果断,不能隐瞒不报,心存侥幸,只知一味抢修,而应根据现场情况,紧急打停列车或通知列车限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防止事态扩大,减小损失。

现场监理人员应根据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所有作业人员认真执行,严禁违章操作,杜绝行车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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