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合同书

店铺转让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既然房子是租赁的,转租须经原出租方同意。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并遵照我国 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名): 保证人(签名)

时间:

乙方(签名): 保证人(签名):

时间:

店铺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房屋所有人表现同意。 原甲与房屋所有人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房屋所有人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和房屋所有人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 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房屋所有人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房屋所有人。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房屋所有人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房屋所有人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 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 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 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 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时间:

 

第二篇:店铺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即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所经营的位于的两层店面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店铺概况

转让的店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丙方为店铺的所有权人,丙方保证与他人签订的文献便民店的租赁合同关系履行完毕后转租给乙方,且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店铺转让行为表现同意。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

)现甲方剩余租期至年月日。其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转让后由乙方和丙方签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时,乙方向丙方支付押金(具体由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三、甲方将其承租的店铺转让给乙方并承诺以下两件事项:

1、该店铺旁的文献便民店面应在年月日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押金及租金由乙方自行向丙方支付)。

2、该店铺的三相电由甲方全权办理,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三相电所需的营业执照,并由甲方支付办理三相电所需的全部费用(注:办理该店铺三相电的相关程序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若今后因甲方办理的手续产生任何违规、违法,或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若因乙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店铺设施、设备的归属

甲乙双方对甲方承租的店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清点,并制作《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店铺内现有一楼2台分体式空调、二楼2台立式3匹空调、门口LED广告、店铺全部监控摄像头等设备、设施,在本合同签订后均归乙方所有,并保持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整性,且甲方提供乙方七天免租期。

乙方在接收该店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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