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零星材料采购合同20xx.3.13

合同编码: CSCEC45GD-(2012)-001FLYY-材料006

“53层设计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项目零星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广州特钢管道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方考察选择乙方作为我方 “53层设计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项目”零星材料供应商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53层设计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冼村南路。

第三条 产品规格、质量及品牌

1、产品规格:

五金电器、型材、小型机具、劳保、水暖配件、塑(橡)胶制品等常用规格

2、产品的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并需满足本工程施工设计要求,无外观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并满足甲方其他质量要求等。

第四条 产品数量、综合单价和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以实际进场验收数量为准。甲方尽量把太零散的材料计划集中一点,便于降低材料运输成本。

2、综合单价计算方式:

以分公司公开的信息价为参考,报项目经理和分公司批准后的价格为准, 价格在市场价格 上涨下浮10%之内不做任何调整,超过10%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后做合理调整。

以上材料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运输费等费用。

3、数量按双方交付合格的产品数量计算。

第五条 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将需要的产品数量、规格等计划单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组织货源,按计划单约定时间准时交货,并提供供货#5@p。

第六条 结算支付

1、货款的结算支付方式:每批次的材料款,乙方在下个月25号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对帐结算,并于双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货款80%,剩余20%下月支付不做累计。

2、乙方提供的#5@p名称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CSCEC45GD——53层设计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 第1页 共3页

合同编码: CSCEC45GD-(2012)-001FLYY-材料006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将货送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派指定质量部、物资部及相关人员对产品的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进行验收,核对符合约定后对送货单签字,送货单仅作为每批次结算的有效依据。项目物资部联系电话: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处理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外观质量及质量证明资料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给予更换,如不更换的,甲方将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此部分的结算办理。

第九条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因质量问题退货而延期交货的,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期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至甲方购到相应产品时止,同时甲方有权另找他人供货,若另找他人供货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乙方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偿)。

(2)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5%的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乙方必须确保并随时满足甲方所需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及供货时间等条件。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在了解现场环境及甲方工地实际情况的,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改变本合同的条款,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应对其所派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运输及卸车过程中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经济或法律关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第(1)项方式处理:

(1)向 广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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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码: CSCEC45GD-(2012)-001FLYY-材料006

甲方(公章):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 乙方(公章):广州特钢管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王资彬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东省广州市工行东晓支行

帐 号: 帐 号:36xxxxxxxxxxxx6811 电 话: 电 话:159xxxxxxxx

业 务 QQ:

签订时间: 20xx年03月30日

签约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科汇金谷一街七号

邮 箱:

CSCEC45GD——53层设计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 第3页 共3页

 

第二篇:零星材料采购合同

零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购方):常州伟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为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2、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验收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三条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按期或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全部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乙方违约后,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六条 仲裁机构:常州武进区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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