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运输合同书

矿石运输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运输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发包方需要提供200辆(前四后八,车身不超过8米)运输车辆,承包输,运距: 公量(误差三公里内,超过里程按实计算)。回程是 运输,运距 公里。

2、乙方 矿吨公里按含税价零点肆柒元人民币(0.47元/吨?Km),回程煤、石碴(两天运一次)吨公里含税价零点肆贰元人民币(0.42元/吨?Km);(没有调遣费,只运输,不含装车)。放空车45公里。

3、甲方负责与发包方协调乙方运输中的工作,解决运输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包括路政上所有超载罚款。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4、付款方式:第一个月内每天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一次,扣除甲方供油款(第一趟)以后自理,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5、该运输工程合同为一订五年期限(20xx年1月底至20xx年1月底),如果矿料供应不上甲方给每辆车补助500元/天(除不可抗力外)。如实施过程中,国家调整国民经济,经济成本上

升,在发包方同意调整的情况下,可以协调提升吨公里的运价。

6、为了保证运输车辆在五年运输期内正常运输不脱节,不无故替换,乙方应交保证金每辆5000元,进场开始在运输中扣交,在一个月内交齐。

以上合同协议双方一致认可,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单方违约按合同法的违约条款处罚。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第二篇:瓷土矿运输合同书111

瓷土矿运输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为明确双方密切配合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全面完成,双方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瓷土矿石运输

工程地点:

第二条单价与结算方式

瓷土。

工程运距矿山——深山,强光。单价: 公里 元/每吨, 公里 元/每吨。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方法:

(1)每车以过磅单为结算,乙方每天在晚上收工后全数将磅单交给甲方,双方代表现场统计确认无误后,次日下午17点前准时结算。

(2)付款的支付方法,现金结算或通过银过银行转入银行卡,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人不得参与结算。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交警、城管、环保、农村水利、当地各级行政部门及群众施工队伍等,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及路面关系后正常开。(在规定范围内)

2、负责道路的修复、洒水、并确保畅通。合同期间,因雨天、上级检查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保障所有车辆的正常运输业务。

3、甲方协助乙方安排车队人员住宿,(停车费及生活和住宿费由乙方全额负责。)

4、甲方有权监察车队所有车辆的过磅单据是否正常不误。

5、车辆高度不得超过1.6米,长度不超过8.2米,前四后八或前二后八。

第四条乙方职责:

1、所有车辆听从甲方及矿山负责人的按排指挥,如不听从,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所有车辆必须以安全为主,购买保险,证件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如有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所有车辆必须带篷布,并在运料车上铺盖固定好,确保意外伤人伤车事故发生后乙方全部自行负责

4、所有人员必须与当地群众搞好关系。注意环境卫生,更不能损坏周边群众的任何物资,如有此情况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

5、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故意停工,偷逃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双方协商后,并同意补齐车辆,中途退场的车辆,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6、首批车辆到达工地20xx年 月 日 辆。

第五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如协商解决不了,双方都可以在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补充协议条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法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自车辆进场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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