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用工劳务合同范本_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本

2015用工劳务合同范本_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本

用工劳务合同范本是甲乙双方针对劳动内容,劳动时间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在劳动期间应该有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这篇用工劳务合同范本

用工劳务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

1.1甲乙双方选择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为本合同期限。

1.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项目完成时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乙方同意从事工作,并按照甲方对本岗位工作(生产)任务和职责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目标。

2.2因工作(生产)需要,经协商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

2.3乙方工作地点在,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变动工作地址,乙方同意甲方安排。

3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1按照岗位(工种)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

3.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和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且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3.3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对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职业道德、保密和竞业限制

4.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爱护甲方的财产,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工作安排。

4.2乙方必须参加并接受甲方组织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职业技能、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考核鉴定,遵守职工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4.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4因工作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岗位,或调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4.5乙方从事涉及甲方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工作岗位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者透露甲方的必须保密信息的资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继续为甲方守密,两年内应当遵守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密和竞业限制另行订立协议。

5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5.1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违约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5.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6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6.1.1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

6.1.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6.1.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6.3.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6.3.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

6.3.3严重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6.3.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3.5因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3.6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4.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4.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4.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4.4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或受甲方派遣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临时性工作,乙方拒不服从的;

6.4.5乙方消极怠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或者在工作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和态度问题,经甲方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6.4.6无理取闹,滋事寻衅,严重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6.4.7发生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6.5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6掌握或者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60日告知甲方,甲方可在此期间采取必要的脱密措施。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7.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7.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6.7.3因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6.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6.4.1、6.4.2、6.4.3解除劳动合同:

6.9.1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9.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9.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9.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0乙方担任重要的生产、科研、经营开发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7违约责任

7.1如果甲方违反劳动合同,应当及时纠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1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7.2.2因过失造成事故,使甲方或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7.2.3乙方违反保守企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甲乙双方订立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办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8社会保险

8.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8.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8.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8.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9劳动争议处理

9.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争议的一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由甲方单位或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处理劳动争议。 10附则

10.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0.2本合同自甲方用工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劳务用工合同范本(供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使用)

劳务用工合同范本(供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使用)

劳务用工合同

(供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使用)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鉴于乙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公司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将乙方派遣至甲方服务,甲乙双方形成劳务派遣下的用工关系,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工作内容及期限

1、乙方的工作岗位是: ,工作地点为 。 该岗位(属于、不属于)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性的工作岗位。该工作岗位(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其他特种作业。

2、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3、工作岗位的录用条件是: 工作岗位的工作标准是:

4、甲方因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或其他因素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但是应当三方协商一致并与派遣公司及乙方签订岗位聘任变更合同,三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用工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期限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派遣期满,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将乙方退回派遣公司。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前,甲方有权依照甲方规章制度及岗位要求进行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退回派遣公司。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起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任务完成,甲方将乙方退回派遣公司。

6、乙方的录用、辞退手续由派遣公司办理,甲方应协助派遣公司及时办理用工、退工手续。

二、乙方之权利

1、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对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劳动保护义务,甲方负责派遣劳动者入厂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发给乙方。

(2)甲方依法保障乙方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有权对用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现特殊劳动保护。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3、加班

(1)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不计入甲方与派遣公司约定的基本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向主观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培训及服务期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法律、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严格遵守其岗位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2)鉴于乙方系劳务派遣工,甲方与乙方不约定服务期条款。但是甲方实际出资给派遣公司定向培养乙方的,派遣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服务期约定,不受限制。

5、工资、福利及其支付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基本工资由派遣公司支付。

(2)乙方的绩效奖金和加班费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支付,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乙方的津贴、补贴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支付。

(4)乙方社会保险相关事宜由派遣公司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5)乙方在派遣期间,享有正常的晋升和工资增长的权利。甲方的工资调整机制适用于乙方。

6、跨地区派遣的工资标准

跨地区派遣的(甲方和派遣公司不在同一地区的),乙方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标准,按照

甲方所在地标准执行。

三、乙方之义务

1、规章制度

乙方服从甲方和派遣公司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和派遣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两个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冲突时,以甲方规章制度为准。甲方对于乙方实行的监督管理权程度不低于甲方的正式职工。

2、用工管理

(1)对于乙方违法违纪情形,甲方可以向派遣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提供违法或违纪的事实依据,由派遣公司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业务考核,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表现予以相应的奖惩。

3、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3)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无异议的,如甲方提出使用要求,乙方同意无条件授予甲方该成果法定最长期限的独占使用许可权。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4、商业秘密保护

(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得泄露任何秘密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自知晓甲方商业秘密直到本文中涉及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公开发布为止。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a.技术信息

指甲方研制开发或以其它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实用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技术、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改良、技术发明、技术报告和文档、许可证、设计需求、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运行环境、软件系统、软件产品源程序/代码、目标代码、软件可执行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测试方法、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画、图像、图形、图纸、用户手册、操作手册、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合作、技术引进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获得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和内部文件资料等。

b. 经营信息

指与甲方经营发展战略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战略、市场营销计划和战略、产品信息、现有客户、潜在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信息、商务机会、经营数据、服务网络、需求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业务计划、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备忘录、协议书、费用预算、设备资源、人力资源、财务报表、利润指标及不公开的财务数据等。

c.乙方因业务往来或其他任何方式所知悉的甲方所属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合作协议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d.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2)在被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乙方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举证之期待利益损失。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本条第a项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c.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也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d.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同时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四、双方其他约定

1、工伤

(1)乙方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甲方与派遣公司共同处理,派遣公司负责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家属安抚工作。

(2)乙方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并同时通知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接到通知 4小时 内到现场并负责全程处理。

(3)甲方应向派遣公司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派遣公司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4)派遣公司负责工伤的鉴定等手续的办理。2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超出2000元医疗费用后则由派遣公司垫资。

(5)乙方发生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派遣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但国家规定由甲方承担除外。

2、侵权责任

乙方造成第三方伤害的,由乙方和派遣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3、病假、医疗期及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由派遣公司继续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社会保险费。

4、事假、年假及其待遇

(1)乙方可以请事假,但事假期间不计薪。乙方结婚的,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但婚嫁应当在结婚登记日前后三月内休完。

(2)乙方在甲方工作满1年的,甲方安排一次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5、女职工“三期”待遇

(1)乙方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期间,不得降低乙方工资待遇,不得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规定承担工资支付。但乙方无法提供合法婚育证明及医院证明除外。

(2)派遣公司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当向甲方准确提供乙方婚育状况及“三期”情况。

五、合同的解除、终止

1、在派遣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将乙方退回派遣公司。

(1)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方与派遣公司提前终止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4)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甲方与派遣公司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6)派遣期内发现患有非务工引起的慢性病、遗传病、传染病、地方病及实质性重大疾病的;

(7)甲方的原因需要立即裁减人员或批量裁减人员占所派遣人员总数的10%以上的;

(8)甲方根据情况需要立即或无条件裁减人员的;

(9)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派遣公司),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10)乙方与派遣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以甲方规章制度为准)

(14)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15)被证明隐瞒或虚构真实身份、事实(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年龄/婚姻状况/病史/履历)的;

2、乙方被退回的,应当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

3、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对乙方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通过派遣公司及时支付乙方。

4、发生以下情形的,甲方不得将乙方退回派遣公司:

(1)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用工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派遣期间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派遣公司承担对乙方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期内,乙方未经协商擅自离岗或违法违纪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事项发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解决。

2、其他用工纠纷,由乙方向派遣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派遣公司主张。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甲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乙方侵犯甲方权益的,甲方可自行或通过派遣公司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协议的附件包括:

(1)派遣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2)甲方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3) ;

(4) 。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派遣单位留存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

1、乙方的人事档案,党团关系组织关系由派遣公司处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过甲方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派遣公司方亦对本合同及《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各条款给乙方进行详细解释,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3、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列明的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联系方式均为本合同下的通知送达方式。一方如迁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有关事项通知或者文件送达延误的不利后果,应由自行变更方负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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