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销售合同

苗木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销售苗木给甲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说明: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②无检疫病虫害;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一车伍拾棵树金额的50%          万元订金,树装车至高速路口付清本次车树数量的全部货款,订金不作为本次车树的货款,直至本合同树数量全部到位时订金作为货款清算。

四、交验货时间

交货时间:                  日前全部交货完成。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甲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3、甲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

4、甲方将订金支付给乙方后,乙方则动工挖树,否则视本合同无效。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视订金金额为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存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花木销售合同-梁平

花木销售合同

供方:重庆怡胜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斜石村

需方:重庆新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州项目部 地址:万州观音岩国本路中学旁

经协商,供需双方达成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供方为需方提供花木,质量品种规格价格如下:

花木销售合同梁平

以上苗木树型饱满,不偏冠,熟货。

二、 运输方式:供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重庆新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州项目部(万州观音岩国本路中学旁万山国际楼盘),运输费由供方提供,卸货由需方负责。

三、 到货时间:自签合同之日起10日之内供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则时间顺延)。

四、 验收办法:运输过程中土球保持完好,树皮无损伤,大树枝不断。

五、 结算方式:需方先预付定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货到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

七、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

供方签字:

需方(盖章):需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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