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劳务合同

保洁员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现聘请一名保洁员,为确保完成保洁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订以下合同。

一、 保洁的形式、时间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即为日常保洁。保洁时间:工作日。

2、保洁范围为甲方指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地面,桌椅,玻璃、垃圾及公司公寓)

3、保洁标准:每天清洁地面、桌椅;每周清洁一次玻璃;公司公寓每周日下午进行清洁。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月。从 201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服务报酬:保洁员每月劳务费 元。甲方视乙方工作量的增加及工作表现优异,可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 在工作期间乙方应注意安全。乙方应遵循文明保洁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 工作要求和监督检查:

一、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将甲方指定区域清扫整洁。

二、保洁员如请事假、病假,由其本人另请人员替班,若超过三日视为放弃本工作。

三、保洁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若乙方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接触到的甲方的各类文件以及所了解到的甲方各种信息。

六、 甲方提供所需用具,所用工具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使用和管理不当,而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正常损耗交由甲方备查,以旧换新。

七、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他人利益及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或暂住证原件(乙方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消防劳务合同

消防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消防劳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建立稳定的和谐的劳务关系,完成劳务承包各项工作内容,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合作互利精神,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类型: 质量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工程内容: 消防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工程(消防管线等预埋工程、消火栓及喷淋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公共及事故广播系统等)的施工与管理直至该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竣工验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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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还包括气体灭火、档烟垂壁等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安装管线施工图纸不明确的,乙方施工至出外墙外边线1.5m止(仅限消防安装部分,不包括土建和市政承担消防安装部分)。

三、工程总造价:以上施工内容总承包价暂定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施工内容综合结算单价按实际建筑面积方式计取:

(1).商品房(含裙房、商场及地下室等)施工内容综合结算包干单价按13元/㎡(若为已经预埋的扣2元/㎡);

(2).安置房(含裙房、商业及地下室等)施工内容综合结算包干单价按11 元/㎡(若为已经预埋的扣2元/㎡)。

以上单价只包括第二条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因工程内容需增加时,所增加的每项工程内容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

实际建筑面积按2002版《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相关计算规则计算。 综合结算单价包含其它直接费、管理费、综合费、社保费(含劳保费)、利润、规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缩短工期措施费、风雨高低温季施工措施费、生产机械工具使用费、工程交点费、场地清理费、材料装卸费、短途搬运费、工地内自身机具保管费、除主材外的所有辅材(主材详见附件1)、耗材(乙方购买的辅材、耗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消防技术要求)、个人所得税、风险费、赶工费、加班点心费伙食费、法定节假日工人加班工资费、降温费、保险费、暂住费、卫生费等。

综合结算包干单价为固定包干价,双方均同意不因施工工艺难易、工程量大小不分、栋号楼层多少、层高高低工效差等进行调整,也不因施工期政府政策性文件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上下调整而调整,也不因施工期市场人工工资、机械费、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而调整。

建设单位的设计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因功能性变更造成乙方已施工完毕工程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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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且劳务费在100元以上的,甲方按相关部门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劳务费并在乙方应进行签证后最终结算后付清;在乙方未施工之前有设计变更的可不计取劳务费。

四、甲方职责和权益

1、监督、指导、检查、协助乙方控制好该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成本、管理等施工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

2、甲方保证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资金、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合格的材料设备等按乙方施工进度及时支付或供应到位。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上述资金款项、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材料设备未能按时支付或供应到位造成误工、停工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3、 所有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不含乙方承包的辅材、耗材等。

4、 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5、 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套。

6、 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开工条件。用水、用电设备、电器、机械、工具、电线、电缆、灯泡、配电箱等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隔层设置一个二级箱,其余均由乙方负责)。

7、 甲方协调各工作点关系,保证乙方顺利进场施工。

8、 甲方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9、 甲方协助乙方对设备材料计量、整理、审核。

10、因乙方施工技术或管理不符合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一次整改后仍未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乙方剩余工程款不予发放,用于甲方补偿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

11、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对乙方施工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告知乙方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罚款,该罚款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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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与主体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五、乙方职责和权益

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标段消防正式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向甲方提供该标段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材料进场计划。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和指令,组织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并在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下,负责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对该工程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材料使用、技术措施等进行严格管理,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本工程的消防报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直至该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为止。

3、乙方负责工程全部内业资料和安全内业资料的整理,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肆份竣工资料(含竣工资料光盘)。

4、乙方根据工程的实际开工情况,成立项目部。乙方应按与甲方协商的配置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所需的各类人员,其中项目经理、技术员、资料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应将按甲方要求编制的所有结算资料报送甲方。

6、乙方负责安装工程的保修工作。质保期限从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算起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在移交给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后,若是人为损坏,其材料费由甲方负责,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7、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消防工程施工图纸进行优化。

8、乙方现场代表经常主动和甲方代表联系,协调施工中各方关系,听取甲方代表对施工的意见,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9、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工程,自带技术员负责施工指导和基础资料整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保证常驻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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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生产所用的电器、机械、工具、电缆、电线、灯泡、配电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提供。

11、伙食费,住宿费、生活用水、用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12、施工期间直至本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之前,乙方负责看管并保护自己的机械设备等成品和其他工种成品,同时不能破坏现场其它成品,若机械设备等成品被盗窃或被破坏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和赔偿。

13、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统一购置安全帽、工作服等劳保用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同时出入工地及上岗必须佩戴出入证。

14、乙方必须配备仓管员负责保管甲供材料及自身材料,若材料被盗窃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15、乙方人员有特殊工种的必须持证上岗。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要做到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合格率100%,单位工程竣工交验一次性合格率100%,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因甲方强制要求而不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若甲方或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的监控中发现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存在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其返工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甲方墙面抹灰泥水班组准备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将所有线管、线盒及箱体预埋完毕,否则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罚款。

七、安全文明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各级部门颁布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或监理单位)规定的内部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应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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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安全文明达标工地。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甲、乙双方商定好的配置标准配好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督促务工人员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法律政策、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施工,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乙方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

3、乙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工地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内业资料。

4、 乙方工人进场应编制职工花名册,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不得招聘“三无”人员(工人)进场,所有进场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务工证、特殊工种证、暂住证、婚育证(费用自理)。进场工人进行自身安全教育。应听从甲方项经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接受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及安全三级教育、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违反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多次违反者清退出工地。

5、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遵守项目部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按规定要求购买农民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不能遵守以上条例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 甲方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所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自觉遵守,否则甲方有权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处罚。

7、乙方负责在民工宿舍及生产地点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

八、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按甲方的要求双方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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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控制: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总进度完工,不能按时完工的每栋楼每延期一天罚款壹仟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或单项工期书面通知进行安排施工,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及机械,不得因为机械、人力不足而影响工期。若工期达不到进度安排要求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加班、加点、增加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其单价按本合同单价的贰倍(材料按市场价的贰倍)从乙方已完工程量进度款中扣除;若乙方工期严重滞后(即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并且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及建设单位的一切损失。

工程完工日以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准,若部分工程预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乙方需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其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完毕后10日内,乙方报请甲方进行内部验收。

九、材料:

1、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上报材料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并负责验收。甲方供应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经双方确认后交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下料,并以定额损耗量为范围控制目标,确保不浪费材料,并合理使用材料。超出定额损耗范围的材料或下料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的材料按二八分成(甲方80%,乙方20%)

十、劳务

1、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资质,不得私招乱雇。严禁使用童工和年满55周岁的老人,若发现每人次处以1000元罚款。

2、乙方农民工进场必须造花名册于甲方处备案,乙方应按月及时发放施工班组及农民工工资,并发放至每个务工者手中,同时上报甲方存档。乙方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按实际金额代为发放,并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按实发金额的两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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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务类#5@p。其税费应在二七区税务局缴纳。

十一、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所有人员及设备必须进场;

2、主体预埋阶段按2元/㎡控制,按单栋楼体每完成五层为基数付已完成量的80%;

3、安装阶段每月28日上报工程量(完成量截止每月28日上午八点半),于次月10日之前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给予拨付劳务款(在甲方确定的劳务费基础上);具体核算办法如下:

A、楼号具备完整的系统(即报警、喷淋、消火栓、排烟)计算比例

a、防排烟系统占安装造价(即9元/㎡)的19%,若只安装主管或支管则占该系统的85%; b、喷淋系统占安装造价(即9元/㎡)的34%,若只安装主管或支管则占该系统的85%; c、报警弱电系统占安装造价(即9元/㎡)的28%,若只安装主管或支管则占该系统的85%;

d、消火栓系统占安装造价(即9元/㎡)的19%,若只安装主管或支管则占该系统的85%; e、系统的安装应具有完整性(设备未安装及调试除外),否则不予付款;

f、计算范例:防排烟系统完成1000㎡×9元/㎡×19%×85%×80%。

B、如有楼号不具备完整的系统(即报警、喷淋、消火栓、排烟)重新计算比例

a、若只含报警和消火栓的楼号划分比例如下:报警占50%、消火栓占50%;

b、若只含报警、消火栓、排烟的楼号划分比例如下:报警占40%、消火栓占35%、排烟25%

4、系统调试完毕消防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书交于甲方且双方结算清楚后十五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其余3%部分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2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责任后7天内无息退还。保修期间若有维修责任,甲方以书面形式或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另行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其维修费用按实际维修费用的两倍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回。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出现资金问题,工程款延期支付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双方应相互谅解,乙方必须继续配合施工;若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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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支付超过一个月,则甲方按延期支付工程款数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交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工的,每栋楼每延期一天罚款壹仟元,并且由此造成甲方和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及时供应材料,乙方必须提前15日上报材料使用计划。因材料到场不及时而产生延期和窝工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误工、窝工按每人每天30元给予补贴,具体人数根据员工花名册并现场核定。

4、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分项工程转包他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所留工资款没收,其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5、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和自行提出退场(无论任何原因,甲方责令退场的除外), 以上施工费不予结算,同时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且处以三倍罚款。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工程所在地所属法院予以裁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质保期满后,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供材料及辅材说明》

附件2: 《安全协议书》

附件3: 《施工管理制度》

附件4: 《宿舍管理与捡查制度》

附件5: 《施工现场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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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甲供材料及辅材说明

甲供材料:

一、消防水系统

钢管、钢套管、角钢、槽钢、各种规格阀门、水流指示器、信号蝶阀、湿式报警器阀、卡箍管件、玛钢管件、喷淋头、喷头罩、消防箱(含水枪、消火栓结门、水带接口、自救卷盘、消火栓栓头)、减压孔板、水泵接合器、减压阀组、室外消火栓(地上式、地下室)、消防水箱及附件、消防水鹤、增压稳压装置、水泵设备及配电柜、保温材料、法兰片(属法兰片的各种螺栓)、软接、过滤器、伸缩器、压力表、雨淋阀组、水喷雾喷头,湿式报警阀。

二、自动报警系统

各种电线、电缆、各种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楼层显示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各种模块、隔离器、警铃、消防电话主分机(含模块)、消防广播、电话广播相关控制设备、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主机系统相关设备及联动电源盘、备用电池、机柜、CRT及软接、楼显、CRT通讯卡、接线盒、线盒盖板、端子箱、金属软管、电线管、钢管、电缆桥架、桥架盖板、桥架支架、线槽、接地主干线、扁铁、锁母。放气指示灯、声光报警器、警点启停按钮、气体控制盘。

三、防排烟系统

风机(及电控箱)、风阀、风口、百叶、消声器、屋顶风机、排气扇、风机箱、静压箱、弯管导流片、软接、镀锌铁皮、保温材料、防火卷帘门(及电控箱)、自动门、电控门、挡烟垂壁、角钢、槽钢、减震器、防护网、防火门及附件.。

四、气体灭火:气体灭火设备、各种规格灭火器、气体灭火相关设备、药剂、法兰、管件、无缝钢管。

五、其它

1、第六册防水钢套管定额中属于辅材的普通钢板、扁钢材料为甲供材料。

2、第九册镀锌铁皮风管制作安装定额中属于辅材的角钢、扁钢、圆钢为甲供材料。

3、第八册阀门安装定额中属于辅材的法兰片为甲供材料。

辅材:以上甲供材料清单中未列出的材料,参照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版中规定均为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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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 全 协 议 书

一、参加施工的每个同志要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二、 进入操作岗位后,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发现有影响安全操作的障碍和不安

全因素时,应立即与有关人员联系,设法排除。

三、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认真按照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四、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和进行有坠落危险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高空作业不得穿插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五、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特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不得随

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六、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路要畅通,严禁攀坐不安全位置,严禁乘井字架吊栏上

下。建筑垃圾严禁从楼层窗户向下抛掷。

七、 防止机电和机械伤害事故,严禁无证上岗,机工电工各有专职,如发现机械、线路故

障,应立即报告机、电工,不准擅自动手。

八、 作业队组须设兼职安全员,每日早上工作前,要结合当天工作内容讲安全注意事项,

并且要有文字记录。经常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九、 严禁使用童工。

十、如有违反安全规定操作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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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前必须与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服从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

2、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3、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5、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6、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7、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8、劳务劳务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9、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负责人、专职技术员、资料员,其数量必须满足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劳务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10、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专职技术员、资料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11、劳务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劳务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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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劳务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劳务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劳务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劳务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3、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4、劳务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5、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劳务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6、劳务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7、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8、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9、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所有劳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

21、 所有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22、劳务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23、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24、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次。

2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26、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27、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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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2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劳务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30、坚持“方案先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前,首先由技术负责人上报具体的施工方案给分管技术负责人,项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31、劳务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劳务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劳务分包专职技术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2、 所有劳务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3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劳务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劳务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35、任何施工之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36、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劳务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劳务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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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宿舍管理与捡查制度

1、保持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并采取清除蚊虫、苍蝇及通风措施。

3、床铺被褥,服装统一、室内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不乱放、乱摆,个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断、隔离方式。

4、被褥整洁、平整、摆放统一,室内各种物品、个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

5、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换鞋、勤理发。

6、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线接电,不准使用高压电器设备,防止电击伤人及发生火灾。违反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7、宿舍内不准居住家属或女性,不准留宿外单位的任何人员,如发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8、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床架、铺板、各种用具,登记领取,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

10、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集会,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轻者罚款200元,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生火做饭,烧开水,如有发生每人次罚100元。

12、项目部对各施工队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或环境卫生差的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并张贴在项目的暴光栏予以公布。

13、各施工队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后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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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检查方式:采用不定期的方式。

参加人员:班组长、施工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各施工队主管人员。

15、检查内容:

①铺面:整洁,被子叠好摆放统一。

②地面:无烟头、纸屑、无剩菜剩饭等垃圾、无积水、鞋摆放在床下。

③门窗:擦洗干净,无明显污迹,玻璃完整。

④脸盆:统一摆放在洗脸架上。

⑤餐具:统一摆放在餐具架上。

⑥宿舍走廊:地面无垃圾。栏杆、墙面无污迹。

⑦包裹:集中统一摆放。

⑧洗刷用具:摆放整齐。

⑨宿舍不能摆放无关物品。

⑩每次卫生检查结果,项目部将用文字给予公布,每次评比第一名奖励500元,最后一名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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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施工现场处罚制度

1、没有实现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每一项对管理责任人罚款100元、相关人员罚款50元。

2、现场发现违章、事故隐患,凡经公司检查指出,每一项对管理责任人罚款10元。

3、现场隐患、违章不及时纠正、制止,每一项对责任人每一项罚款10元。

4、现场防护不按要求设置,每一处对管理责任人罚款20元

5、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标牌的人员。违反者5元/人,

6、特种作业人员不特证上岗、不按规定开动火证,一次罚管理责任人罚10元。

7、项目部人员不按规定穿工作服一次罚款20元。

8、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上岗者,罚款50元。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元,对安全负责人罚5元。

10、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11、库房吸烟者,罚款500元;

12、动用电气焊动火无看火者,罚款100元。

13、动用电气焊无消防水桶(消防设备)者、罚款100元。

14、动用明火无动火证者,罚款200元。

15、酒后上岗作业者,罚款500元。

16、电焊机防护不全者,罚款100元

17、电焊作业双线不到位或借路者,罚款100元(视情况而定)

18、小型电动机具用电不按安全用电要求者,罚款200元。

19、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者,罚款500元

20、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电炉者,罚款500元。

2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挂胸牌者(随身代)罚款10元。

22、聚众赌博、传看黄色书刊、报纸、录相者,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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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者,罚款200元。

24、私自动用消防设施者罚款100元、对所属劳务分包单位罚款200元。

25、没有经过项目允许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设施者,罚款500元。

26、对检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能按期整改者,罚款100元。

27、施工现场打架斗欧、聚众闹事者,罚款500元。

28、非塔吊司机私自攀登塔吊者,罚款100元。

29、故意损坏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牌者,罚款100元。

30、 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罚款50元、所属单位罚款100元。

31、 施工现场进行偷盗者,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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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 《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 地块)工程质量评价

消防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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