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购销合同

玻璃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玻璃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货品名称、规格、产地、价格

注:如果使用洛玻二厂玻璃,每平方米单价比一厂玻璃少     元。

二、数量

玻璃数量以实际使用的整板玻璃面积计算。

玻璃加工以净尺寸计算。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玻璃必须是合同所指定生产厂家生产的优质浮法玻璃。

2、背喷漆彩晶玻璃加工,以甲方认可的样板颜色为准;喷涂必须均匀,不能花;漆附着力要好,不能脱落;同一批次背喷漆玻璃不能有色差。

3、透光漆玻璃必须透光,但不明透明。

4、玻璃与镜片不能有明显划痕。

5、银镜片镜面必须平整,入镜图象不能变形;镀银层不能脱落。

6、按甲方要求进行磨边加工和现场钻孔加工。

四、供货时间

100㎡的玻璃板材,供货期在七天以内。

五、运输方式

1、由乙方负责运输,装车费用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到甲方现场后,其搬运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货款与支付方式

货款依本合同条款一所列品名、规格和价格,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付款实行分期结算的方式:

1、甲方每向乙方递交一批货单,甲方按货单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订金。

2、货到甲方现场后,甲方按货款的     %向乙方支付货款。

3、待钢化白玻璃和镜片安装完毕,甲方确认钢化白玻璃、镜片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周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乙方。

4、背喷漆玻璃和透光玻璃安装完毕后,甲方从此货款总额中留取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甲方将此款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七、其它约定

1、凡玻璃、镜片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地给予换货或退货。

2、背喷漆玻璃和透光漆玻璃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从玻璃粘贴完工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运输途中玻璃损坏,由乙方负责;卸车清点后玻璃损坏,由甲方负责;二次搬运谁损坏由谁负责。

4、乙方在加工出的成品玻璃上,应清晰牢固地标明玻璃尺寸。

5、甲方粘贴背喷漆玻璃时,应选用非酸性和碱性的中性玻璃胶。

6、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乙方:

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和谐号太阳能路灯购销合同

LED路灯头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1.       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1.1.    和谐号,压铸铝外壳,散热极好,经防尘雨淋测试,光源防护等级IP65,使用寿命25年,专利产品。

1.2.    大功率LED ,色温5500K~6500K,显色指数75以上,单颗光通量140LM,美国普瑞芯片,使用寿命大于50000小时颜色如图:白色加浅蓝色。

2.       商品质量标准

2.1.    光源采用大功率LED ,色温5500K~6500K,显色指数75以上,单颗光通量140LM,美国普瑞芯片,使用寿命大于50000小时,光源电器品牌:江苏开元太阳能照明有限公司产品。

2.2.    灯体为压铸铝成型外壳,经防腐蚀静电喷涂处理,表面光洁、无气孔无裂纹,灯具的外壳厚度≥2.5mm,反射器采用高纯铝板成形后经表面阳极氧化处理,反射效率75%以上,抗老化,透光罩为5mm厚钢化玻璃。

2.3.    灯具配光采用专业道路配光标准,迎风面面积0. 45㎡以下,抗震等级达到3G,单灯补偿功率因数高于0.85(采用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在0.95-0.98),属高效节能产品。灯具具备良好的光学性能,反射器必须为路灯专用反射器。灯具须具备较好的防触电保护、防腐蚀性能等,灯具的平均使用寿命为10年以上。

2.4.    电线采用前列牌铜多芯BVR2×2.5平方护套电线有效保护内部铜芯、连接螺栓采用热镀锌高强度螺栓防止生锈腐蚀。

2.5.    其他未注明项目的技术参数应该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       商品单价、数量、合同金额

3.1.    商品单价:元/套,此价格为含税、运输、装卸车、拆除原有灯头、布线、辅材、人工等全部安装完成的综合单价。

3.2.    商品数量:共79套,结算时以实际货到工地数量为准。

4.       合同金额大写:

5.       工程地点

4.1:地点:

6.       交货方式、完成时间。

6.1.    交货方式

6.1.1. 时间:          

6.1.2. 地点:

6.2.    完成时间:          

7.       安装调试

7.1.    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及相关费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坏、丢失等皆由供方负责,需方不负任何责任。

8.       验收方法

8.1.    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9.       付款方式

9.1.    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定金转化为付款,并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产品验收合格起年内无质量等问题余款无息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

10.  供方售后服务准则、维修承诺

10.1.        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供方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已经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的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10.2.        保用期限:

10.2.1. 灯头、灯具类年。

10.2.2. 镇流器等电器类保用年。

10.3.        现场服务响应时间:甲方在质保期内接到乙方的电话后,2天内到达现场,4天内修复故障,4天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10.4.        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1.  违约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1.1.        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2_%的违约金。

11.2.        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2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2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11.3.        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11.4.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1.5.        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12.  不可抗力

12.1.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12.2.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13.  争议处理

13.1.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签订合同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4.  其他

14.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年  _月   日         


附图1:尺寸及效果

尺寸:长89厘米,宽36厘米、厚17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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