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由以下雇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

一、合同期限

1.    甲方同意雇用乙方担任         职务。其办公地点为甲方营业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

2.    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           月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    在本合同有效年期内,乙方的职务可由甲方根据经营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4.    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能力和水平许可的情况下,根据甲方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量或工作范围。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决定重新委派乙方担任公司的不同职务。乙方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相应的工作。乙方的工作表现将由甲方依照其规章制度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的考查。

二、薪酬与福利

1.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酬由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工资根据乙方所担任的职务级别按照甲方相关的薪酬政策执行。绩效奖金按照甲方的相关绩效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乙方的职务和薪酬予以调整。

2.   乙方的工资总额为      元/月(该金额包括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竞业禁止和保密补偿费),于次月的10日前支付。

3.   甲方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4.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乙方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等将由甲方代扣并上缴有关部门。

三、劳动时间和劳动保护

1.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五天,总工作时数每周(平均)四十小时。甲方经与乙方协商有权要求乙方工作合理的额外工作时数,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由于甲方为客户提供全年24X7不间断服务,如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将根据部门具体班次安排执行。

2.  乙方的加班工作补偿将依照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所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3.  乙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惯例享受所有的法定节假日。

四、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相关的中国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及制度。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指定的工作。

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无权接受除甲方公司以外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的任何形式的工作委托或聘用。

4.   入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真实地完整地提供必要的证明信息以帮助甲方能够正确地评价和判断乙方是否胜任受聘任的职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   乙方不得将甲方交由乙方管理、使用的资源、财产、物品等用于乙方个人的目的使用,甲方有权就以上滥用行为对乙方给予必要的纪律处罚,直至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保留依据有关法律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补偿的权利。

6.   乙方如果违反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纪律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五、保密

1. 在劳动关系期内以及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任何时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企业、合伙企业、其它企业、实体或组织等)泄露与甲方业务内容及其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保密或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营销等一切内容)(“保密信息”)但是:

a)        因合理履行其在甲方职责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的则不在此限;

b)       因适用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亦不在此限。遇此情形,所使用或披露的范围应仅限于该适用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乙方应在此种使用或披露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该有关的规定,以便甲方可以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2.   “保密信息”指属于甲方专有或甲方保密的,乙方通过其与甲方的劳动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形或无形信息或材料。上述信息将被视作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甲方拥有或开发或准备开发。

3.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关甲方产品、服务和其特征性以及操作模式的信息、开发、商业秘密、诀窍、发明(不论是否有专利权)、程序、规则系统、图表、实验笔记、测试程序、软件设计和结构、计算机数据、内部文件、设计和功能规格、难题或其它报告、分析和性能信息、软件文件和其它技术、业务、产品、营销或财务信息、计划、或其它有关甲方或其任何客户、顾问或受许可者的事宜。

4.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内容:

a)        在其传递给乙方时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

b)       在其传递给乙方后并非由乙方的过失而为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

c)   在其传递给乙方时已属于乙方占有的信息或材料,且当时乙方对甲方并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

d)   后来在不违反对甲方的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传递给乙方的信息或材料。

六、知识产权

1.   乙方承认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全部就其职务工作而得的发现、发明及其它知识资产(无论是否可获专利权、商业秘密和其它法定权利)皆属甲方所有,并承诺以其最大努力与甲方合作,以使甲方获得完美的产权。

2.   乙方承诺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如果有非职务发明其知识资产应向甲方申明并得到甲方认可。

七、非竞争

1.   在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六(6)个月内,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在中国境内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相关业务的机构提供任何服务或担任任何职务。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损失进行补偿。

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期间无权筹备建立或者参与筹备建立任何与甲方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乙方在职期间无权投资任何与甲方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实体。如果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如果乙方的以上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直接和间接损失额进行补偿。

3.   甲方有权与乙方另行签订一项协议,对前款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本条约定在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后将持续有效。

八、补偿条款

甲方承认乙方遵守本协议中保密和非竞争等有关条款会对乙方造成潜在的收入损失的可能,因此,甲方愿在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内,每月为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密费作为补偿,本保密费用占乙方基本工资总额的10%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中的基本工资中,并随工资中按月列支。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在提交书面通知三十(30)天后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若乙方如此辞职,甲方公司无义务就此辞职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

2.   甲方解除本合同:

a)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雇员的;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将得不到补偿: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4.   无论是何种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或者配合完成工作的交接并完整地归还工作期间使用的甲方的生产工具、资料、信息等。

十、违约责任

1.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按照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a)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b)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a)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b)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c)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清算、重组、进入整顿期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董事会决议需要必须裁减人员的;

d)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乙方平均工资计发。

3.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  甲方在按以上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后,将不对所乙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5.  由乙方提出辞职的,若乙方曾经接受过甲方的培训,必须对培训费作出补偿。补偿的方式根据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十二、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60)日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届时有效的国家的法律、法规、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甲方其他人事政策及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可根据公司管理及发展的需要对前述附件进行修订,但需立即通知乙方。

 

第二篇:骏马传媒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公司

湖北骏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务合同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

鉴 证 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登记注册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

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

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

1、乙方同意在 工作。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工作地点、岗位及职务。

3、乙方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双方同意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实施的《中国铁路工程总

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按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时间。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及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

等有薪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 (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乙方工资。

2、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

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

制度中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企业效益调整薪酬。

6、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

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

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

供保护。

4、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

义务;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在离职前应书面申请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

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保密责任义务: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该对甲方的技术和工作流程保密,不得随意散

发或传播有关或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乙方在离职前应该删除我公司的全部信息和有关电子密码告知给甲方,密码不得随意透漏给其他任何人,若透露出去对我公司造成的影响乙方应该承担全部的任何和补偿。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

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2、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双方依法另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或《竞

业限制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3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合同鉴证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4 日

骏马传媒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公司

骏马传媒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公司

5

集体合同文本

骏马传媒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公司

6

吴江市企业集体合同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甲方企业代表与乙方职工代表经集体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特点,依法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甲乙双方在每年年初根据国家有关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和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及其他相关因素,通过与甲方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水平。甲方在讨论劳动报酬或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有乙方代表参加。

3、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由于生产经营确需延长日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工会)协商一致。

2、甲方延长日工作时间或利用节假日加班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报酬或调休(法定节日加班不能调休)。

三、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1、甲方和乙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应按照政府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社会保险的有关工作,甲方应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定期公布。

2、甲方按规定提取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医疗、就餐等条件。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及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工人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岗位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工会的检查监督。

2、甲方在制定或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涉及职

7

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经工会组织同意。

3、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的规定;加强职业病防治;搞好防暑降温和冬季保暖工作,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

五、其他(供双方协商选择)

1、关于劳动纪律与奖惩;2、关于职工培训;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为月日至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双方可协商签订新合同。

2、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也无明文规定,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20日内进行商谈。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修订后于10日内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法律后果。

八、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附则:

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由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2、本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认可后生效,送达15日内劳动合同管理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市总工会一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份。

附一:《吴江市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附二:《吴江市企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8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 乙方首席代表(签字)

甲方企业方盖章 乙方(工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吴江市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甲方)与职工代表(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参照市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一)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 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 %。

(二)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

(三)本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资支付时间: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发放。

(五)其它内容:

第三条 本合同履行情况由工会与企业联合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各企业职工

9

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修改合同,但每年只能一次。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双方各留一份,审查单位一份,市总工会留一份。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方盖章 职工方(工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一:

吴江市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条例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甲方)和职工代表(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条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作业。

第三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和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应按国家有关规

10

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通知工会。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 工会应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第七条 本协议由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小组每年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协议履行情况。

第十条 本协议经企业与职工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于期满前60天内进行下一轮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

年 月 日

附二:

吴江市企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甲方)和职工代表(乙)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企业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解除其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条 企业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时,对能胜任本职生产(工作)的原单位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三条 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1

第四条 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第五条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六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七条 至少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普查时间按公假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经企业与职工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于期满前60天内进行下一轮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

年 月 日

关于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签订过程的情况说明

为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建立稳定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经企业代表(甲方)与职工代表(乙)协商,同意在本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协议。工会代表职工参加了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签订过程,职工方首席代表为企业工会主席(或企业工会主要负责人)。

一、 签订过程:

1、集体合同(工资协议)草案。工会拟定草案前,广泛征求企业行政和职工的意见。

12

2、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拟定后,双方代表再次进行协商。协商取得统一意见后,于 年 月 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并送上级工会备案。

二、协商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三、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二OO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骏马传媒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公司

五、本企业现有职工 名,企业性质为 ,工会主席 同志于 年 月 日担任现职。

六、附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

2、参加协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应有: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合同类型、签订日期、有效期起止日等内容);

3、首席代表是委托的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集体合同、工资协议一式五份,上交二份(劳动部门、镇工会各一份),企业三份(企业行政一份、企业工会一份、公布一份)。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工会章)

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