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服装加盟合同

最新服装加盟合同

  合同范本1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将“xx”商号及商标权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释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产品;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xx”商标、商号、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等。

  二、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开设“xx”商号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号、商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xx”商号及商标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无权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4、甲方的授权非独家特许,甲方有权在同一地区或其他地区同时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许经营。

  三、加盟优惠

  1、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甲方可为前十家加盟的受许人进行店面展示柜装修、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收银台等辅助材料等,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对享有优惠方案的受许人垫付70%的装修费用,但受许方须在店面装修开始前预先支付该费用30%后甲方开始安排施工;

  本合同的乙方为本行政区域内第 家特许经营方,享有【 】不享有【 】该优惠方案;

  2、享有上述优惠方案的受许人须连续经营“xx”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终止,店内的所有货架等材料及配置归甲方所有,受许方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作为使用的折旧费不再退回;如受许方继续经营,则受许人须在经营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两次结清余下甲方垫付的70%装修费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该笔费用的利息。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加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义务:

  (1)负责店内展示柜装潢、货架摆设、协助人员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2)负责商品的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xx”连锁店时需由特许人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所加盟的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负责加盟的连锁店的人员招聘、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

  (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所有加盟商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2、乙方义务

  (1)按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2)乙方开业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3)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经营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4)积极配合和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5)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缘说”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六、特许加盟费、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加盟保证金 元;合计 元;

  七、供货、配送、调换及运输

  1、甲方对全国的所有的加盟商实行按商品零售价的 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货物配送:乙方每次订货(包括首次订货)须预付甲方货款的30%,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应在收货当天结清余下货款,在商品无严重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退货;

  3、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由公司销售监控部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

  4、甲方每次发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调换货及调换货率:乙方的订货由甲方统一配送,乙方每批订货可享有10%的调换货率(包括甲方的首批发货),调换货期限为 天,过期不予调换货(注:以发货时间为准);所有的调换货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全齐,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度货不可跨季度调换。

  八、承诺及保证

  1、甲方对xx连锁店的商号、商标、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加盟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本合同结算货款,且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甚至由此而产生的断货或被迫停止营业,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1、未按期结清货款或装修费;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未经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缘说”品牌自行生产并销售;

  4、在加盟店中销售中夹杂其他品牌的服装。

  十、退出机制及续签

  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2、乙方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在退出后,形象货架可由甲方按三年折旧收回,第一年按50%折旧,第二年按30%折旧,第三年按15%折旧;

  4、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货款乙方在退出前应一并结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市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服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服装加盟代理合同。

  第一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服装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 _____代理“_____”服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 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㈠、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㈡、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㈢、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服装加盟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_____”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_____”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服装商标和侵犯“_____”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 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服装加盟代理合同的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_____ 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 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_____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_____ 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_____ %为广告支持。

  A、 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服装加盟代理合同的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甲方: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文档来源:律师365(http://www.64365.com/) 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第二篇:20xx最新运动服装品牌加盟经营合同

2014女装品牌加盟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合同区域内销售女装品牌服饰的加盟.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特此签订特许加盟合同。

第一章 立协议方

特许方(下称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被特许方(下称乙方):                             

(公司及代表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传 真: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甲方所设一套加盟连锁女装品牌运作系统,该系统包括一系列注册商标 、专利、符号、图样、设计、装修、运作手册、管理系统等。

2.2.协议各方紧密合作,遵从甲方为发展上述系统订立的公司运作模式运作手册,严格执行协议各条款,共同推广该品牌系列产品知名度。

2.3.甲方愿意与乙方同意接受特许权基础下签订以下特许经营协议条款。

第三章 定义

3.1.[经营商标]: 女装品牌

3.2.[知识产权]:包括下列的全部或局部:

3.2-1.甲方拥有注册商标权、使用权;

3.2-2.甲方拥有注册名称及注册专利权;

3.2-3.甲方拥有相关女装品牌的文件、设计图的版权。

3.3.[产    品]: 女装品牌牌服饰及其它配套产品。

3.4.[经 营 权]: 甲方拥有女装品牌生产、销售经营权。

3.5.[设    备]: 包括女装品牌LOGO形象、展柜、系统软件及配件等。

第四章 特许经营授权及经营约定

4.1.[经营期限]:自           日至     年        日止。

4.2.[经营地址]:                                        

4.3. [店面形式及面积]:

□临街店铺          m2

□商场专柜          m2

□店 中 店          m2

□其他形式                                 m2

4.4.[经营商标]: 女装品牌

4.5.[保 证 金]: 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品牌经营保证金,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事, 如果有违约,甲方有权扣押保证金。

4.5.1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到期解除合约,甲方收到申请核对属实且乙方未违约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期满后办完所有退出手续,撤除并销毁带有女装品牌标识的装修用具、宣传广告品等形象设施并将拆除后的照片寄至甲方备案,甲方退还乙方特许经营保证金。

4.5.2合同未到期, 乙方因经营不善等相关原因需解除合约,必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 甲

方收到申请调查属实后, 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两个月内办完所有退出手续后,甲方将按照合

同经营期限在合同期满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把相关手续办妥,甲方有权在此区

域进行招商,乙方不得以未解除合约为由向甲方提出赔偿损失。

4.6. [授权]:

4.6.1 据本协议条款(除经协议所列延期或提早解约外),授予乙方在指定地点内以所述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为女装品牌产品的经营权。

4.6.2 签订本协议后,在乙方经营地点内如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可发展,乙方有优先被授予特许经营的权利,如乙方无意再发展,甲方可选择其他经营商合作。

4.6.3 甲方保证已签约店面在所在商业区域独家经营权,如发现该区域有其他经营者,公司须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甲方应采取处理措施,如对非授权经营者停止供货等。

4.6.4区域保护范围:

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如:广州,深圳,北京,杭州,成都等)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或步行街;二线和三线城市(如:珠海,银川,泉州,无锡等)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街铺为距门店3公里的范围;县级市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街铺为距门店5公里的范围。加盟商在保护区域内享受经营资格权,保障加盟者的长期利益。

4.7  乙方签约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证书等相关文件(注:使用日期范围与使用者)随同乙方合同期满而失效。

第五章 供货、订货、换货、指标及货款支付形式

5.1签订合同

5.1.1 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  壹万  元(人民币)

5.1.2 首次拿货

乙方根据店面大小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货款      元作为首次拿货货款(人民币). 乙方须在从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首次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5.2 零售价:

甲方对“女装品牌”女装服饰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统一管理,乙方未按甲方统一市场零售价进行市场运作,私自上调或下浮吊牌价格,扰乱甲方市场价格管理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3 进货方式及调货政策

乙方订货时根据店面经营面积大小享受以下价格折扣(不含税) 三种方案选择     , 并执行合同中调货政策,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A.   形象店:店面经营面积25-50(不含50)平方米,折扣为统一零售价    折(不含税)供货,享有首次拿货30%调货率,后期拿货20%调货,(收到货30天内);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

B.  旗舰店:店面经营面积50-100(包含50)平方米,折扣为统一零售价   折(不含税)供货,享有首次拿货30%调货率,后期拿货20%调货,(收到货30天内);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

  C.  买断制: 面积不限,享受折扣   折,不接受调换。

  D.  联营制:店铺经营面积50-120(包含50)平方米,折扣   折,享受季内100%换货;享受当季(春夏装8月1日前,秋冬装2月15日前)100%换货;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

5.4进货标准

乙方(除试营店)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的进货标准,春夏每平方1500元进行首期进货。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件数不受限制购入新产品,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公司后期每次上市新款;联营客户必须齐色齐码1件起拿。

5.5 [店面形象]: 申请加盟时乙方须提供店面平面尺寸图、门头尺寸规格。

5.5.1若乙方的店面为已装修或不需要重新装修的,须提供店面照片由甲方审核,在不影响公司统一形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只更换门头LOGO及背景墙,上货完毕后须提供店面多角度清晰照片给公司留档;

5.5.2若乙方的店面未装修或需要重新装修的,装修须按公司统一SI形象,当店面在装修完毕后及上货完毕后,都须提供店面多角度清晰照片给公司留档。

5.5.3乙方在开业后七天内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店铺装修照片给甲方存档备案。如乙方装修未达甲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停止供货,直至验收合格。

5.6付款方式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先付款给甲方财务部,甲方收到款后1-2天内给乙方出货。

5.7 运输方式

5.7.1 乙方自提。 

5.7.2 委托甲方代办货运。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以物流形式进行发货,货物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5.8 业绩指标及奖励政策:

5.8.1门店综合进货业绩每半年考核一次,半年总进货额低于10万元的门店,甲方有权在此区域继续招商拓展新的门店以及有权单方面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8.2奖励政策

    A、春夏季业绩达15万以上,奖励进货额*3%返点;秋冬季业绩20万以上,奖励进货额*5%返点。

    B、年进货30万奖300元\平米装修,年进货50万奖600元\平米装修(说明:以上装修返还以货款方式返还,店铺装修须按照公司标准SIS、VIS效果装修经公司验收合格才享受此返还)

    C、所有业绩返点作为货款返还,不做现金使用,首次货款及公司特价商品不在考核范围内。

第六章 运作原则

6.1.销售数据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主的运作规则,按甲方要求及时将销售数据和其他信息传送到总部,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货,配货工作,甲方拥有对乙方的库存及有关帐目随时抽查盘点的权利。

6.2.配货管理: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日常运作每个加盟店(柜)必须保持货品的饱和度,并按甲方要求的货品陈列指引进行摆货。

6.3.换货管理:换货比率按合同要求执行,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把需调换货品退回甲方。

6.4.退货管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甲方无条件接受换货,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收货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原因,甲方不予换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必在48小时内清点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4.1乙方换货时,必须事先将所换货品的款式、数量、颜色及价格清单申请输入DRP操作系统或传真给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甲乙双方加盟协议规定的换货率换货。事先未将输入DRP操作系统或传真给甲方或未经甲方审定者,甲方有权不予换货。

6.4.2退回的商品应按不同种类分袋包装,标识清晰,勿放入同一袋中以免混淆,在袋外亦须注明商品名称、数量。如经过水洗、干洗或由于保存不当造成有污渍、变色、异味、霉变、虫蛀等现象,不予退货。

6.5.运输管理: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由甲方负责办理委托代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保险费)。乙方收到运输单位收货与发货证明确定无误后,在当天传真给甲方。若乙方收到货后3天内未确认,则甲方有权以此确定乙方已经默认无误。

第七章 特许权主义务

7.1.[手    册]:向乙方提供一份店长手册及店员培训手册,经营结束后退回甲方。

7.2.[装    修]:统一按公司提供的形象装修,免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为节省广东省内加盟商装修费用,公司提供专业的装修团队),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培    训] :向乙方提供的专业培训,如到甲方所在地培训,交通费及其他杂费由乙方负责。

7.4.[设   备]:向乙方在开业前提供专卖店(专店)所需设备,设备制作成本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7.5.[广告活动]全国性广告、推广活动 :甲方负责提供适当之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7.6.[开业支持]:甲方需在乙方首期进货的同时统一配送精美货品导购画册、销售小票、贵宾卡、VI—KT版、X展架、货品手提袋、广告印刷品、灯箱片、海报、成本价安装DRP客户端及其他广告等宣传资料。费用由甲方承担,数量由甲方决定,超过部分乙方需支付成本制作费。

7.7.[定期支援]: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向乙方提供业务管理、促销广告、员工训练、产品系列、系统内各种业务作有关的讯息支援。

7.8.[陈列指导]:免费向乙方提供每季新产品的橱窗陈列设计, 乙方应按甲方设计要求布置橱窗。乙方必须按成本价向甲方购置所需陈列设备(VI形象衣架、裤架、连接带)。

7.9.[监    管]:向乙方按维护系统内各种标准作出密切监管。

7.10.[DRP系统]:向乙方提供DRP分店管理系统及远程操控培训。

第八章 乙方义务

8.1. 与系统的一致性:乙方经营方式必须依循系统各规定及合同规定,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更改其中内容,乙方清楚系统的一致性是业务成功的最重要环节并且是保障商标商誉不可缺少的。

8.2. 经营地点选择:乙方需负责在地区内挑选合适场所开展业务并申报甲方审批。

8.3. 装修设计: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乙方所开设之加盟专柜(专卖店)必须按照甲方的设计方案执行装修及陈设,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8.4. 搬迁:乙方经营的女装品牌(专卖店)搬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8.5. 非竞争性商品:乙方的女装品牌专卖店只限于销售甲方供应之商品,如有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8.6. 授权的公告:乙方需在显眼处以文字展示业务经营是得到甲方授权,在推广及宣传文件应说明甲方关系,如乙方不将上述讯息适当向第三者知会,引致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

8.7. 员工工牌及形象:甲方在乙方开业前配送店员胸卡牌,乙方员工之工作服是根据每次上货款式中挑选合适款式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8. 商业机密资讯:乙方现确认该系统、运作手册全部有关资讯是甲方与乙方间之绝对商业机密,并不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8.9. 不遗余力:乙方需不遗余力销售产品、计划补货,保证充足货达至最高销售效益,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8.10. 人力资源及存货:乙方必须保持充足的人力及存货,保证业务最佳效率。

8.11. 租约:乙方需确保经营场所之租赁合约有效。

8.12.关于DRP: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DRP分店管理系统的安装,并配合前期的培训学习。系统使用费为2000元/店,费用将从乙方余款中扣除,费用包含设备(DRP系统、打印机、扫描仪)。

第九章   协议续期

乙方必须在协议期满前5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或不续约的申请,如甲方同意续约,乙方应在同期满之日前20天办理完毕续约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约,甲方有权在当地发展新客户。

第十章   终止

10.1.甲方单方面终止:当以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A.经营任何假冒“女装品牌”品牌产品。

B.当乙方不按合同上标准规定从事零售业务时。

C.经营业务或物业被损坏或被查封超过三十天仍未能解决时。

D.当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业务全部或局部转移给第三者时。

E.当乙方进行与本系统业务相抵触行为时。

F.当乙方未能依照遵守本合同或履行乙方应负责任时。

G. 乙方擅自调整产品市场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以牟取暴利或未经甲方同意蓄意压价,扰乱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体系及管理;

H. 抄袭产品设计,自行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相同类似的服装;

10.2.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可以无需事先知会乙方而终止本协议: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合同授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20天内拆除所有“女装品牌”品牌标识,将拆除后的照片寄至甲方备案,甲方将对乙方行为进行真实性调查如经过甲方核实无误,及时退回保证金。

第十一章   终止协议后事项

本协议终止后,下列事项必须执行:

11.1. 终止业务:乙方需终止与本系统内名称及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形式之服务操作之业务,同时停止使用有关符号、营业术语、广告文字、广告媒体、印刷品、信纸等。

11.2. 退回文件:乙方需尽快退回甲方所交之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运作手册及所有文件、单张、系统内各项资讯及载有任何涉及知识产权之文件。

第十二章 出让、转移、转户

本协议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给第三方。 当甲方同意乙方提出之出售、转让或转户申请要求时,以书面通知为准,未批准私自转让者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第十三章  附则

13.1. 特许加盟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13.2. 合同的延续性: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13.3. 本合同的乙方地址如有变动,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本合同乙方地址邮寄的一切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

13.4.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13.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6.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事宜行事,首次违反甲方将给予严厉警告,再次违反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没收保证金,取消加盟资格并有权在此区域继续招商。

13.7. 本合同签署地为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属东莞市鸿灏服饰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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