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因甲方使用需要,乙方将                            ,颜色为      ,车辆发动机号                     ,车牌号为                 ,车架号                      ,租赁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调度、派遣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委派的驾驶人员负责。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调遣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调遣指为满足甲方转运、卸货任务的所有必要调度、派遣安排和措施。

3、不承担在车辆租赁使用期间内因乙方原因引发的连带责任。

非得到乙方许可,不得将乙方车辆挪作它用,如因甲方擅自将租赁车辆挪作它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5、非得到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损坏、修理的直接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车辆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1)甲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甲方从事其它明显损害乙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届满后拖欠还车。

2、非甲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能够满足甲方集装箱进行安全转运、卸货任务的替换车辆或减免租金。

若因乙方及其委派的驾驶员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 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三、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直接损失;

2、因甲方及其委派的驾驶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该租赁车辆损坏的由甲方自负;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每违约一天将按每日合理产生的租金的双倍赔偿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承担每日合理产生的租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甲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甲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标准:          元/年;

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付清乙方租金.

六、其它:

1、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乙方应当及时提供能够满足甲方进行安全转运、卸货任务的替换车辆。

2、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整个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自然失效,如需继续延长合同期限,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协议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电话:                              电话:

 

第二篇:《货车租赁合同》样本

箱式货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吴建松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全新1.5吨箱式货车,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租金交纳:每月租金      元(人民币),共计         元(人民币)。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出租方配备驾驶员,行使中因下列情况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车辆证照不齐、超速、闯红灯、逆行、违章调头等罚款,由出租方支付,其他罚款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和其他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第三者强制保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3、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4、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需交付日租金200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随车物品

    

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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