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

罚〔 〕 号

经调查,你(单位) 你(单位)违反了 依据 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处罚机关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篇:XXX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XXX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根)

X民罚字20xx年1号

单位名称:XX市未来职校等社会组织

拟 作 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承办人: 负责人:

签收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盖骑缝章)------------------------------------

XXX民政局关于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X民罚告字20xx年1号

XX市未来职校等社会组织:

经检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社会组织自事先送达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该社会组织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与本机关联系(电话:XXXX-XXXXXXXX),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