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20xx(2)

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2015-0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徐州上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梯之维修保养服务,甲方对乙方的维修保养服务进行监督和验收。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原则,自愿遵守和执行本合同书规定之下列条款。

一、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地址在 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的名为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锅炉平台 的建筑物内的共计 壹 台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二、服务期限(合同书有效期)

1、本合同书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月 31日止为期 壹年。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以后每年类推。

三、维修保养费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20xx2

四、付款方式: 1、维修保养费支付:合同执行满四个月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全额合同#5@p支付给乙方合同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合同期满甲方支付乙方扣除各项违约金后的剩余合同款。

2、合同增加项目费用支付:经甲方专职负责人员签证认可后单次不超过壹万元的费用与下一年度的维修保养费一同支付。如保养合同终止,则甲方在终止之日 1

起30天内支付。单次修理费用超过壹万元,甲方凭乙方提供的#5@p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维修保养要求: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确认乙方以“ 合同附件一 ”的方式实施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2.乙方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当甲方发现上述电梯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具专业技能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每年度安全、性能的专业检查。对存在的非保养原因所造成的不合格且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合理性建议,甲方确认后,应积极组织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维保分为定期维保和故障处理,定期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度、年度维保,乙方应按照维保内容进行认真工作。但是所列维保内容未列尽内容不得作为维保单位设备产生故障时所争议的范畴,维保总体要求为能达到徐州特检院和现场使用之标准。

六、甲方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机房环境和消防、卫生等要满足电梯运行的条件,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电梯设备主人由检修部确认报值长,以便于工作联系。

3.电梯一旦出现故障,由值长通知维保单位人员来现场处理,值长通知时应尽可能的详细描述设备故障现象,便于维保人员准备相关备品备件。维保人员到现场后按照合同附件二的程序要求进行作业,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值长在通知维保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检修部设备主人。设备主人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监督维保单位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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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无偿的向乙方提供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由乙方提供安全警示措施),务必使其顺利完成工作。

5.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安全故障,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整改费用。

6.甲方若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进行维修及加装、装修、改造而影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因此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含整改费用)。

7.甲方在接到每年度的政府部门检查检验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8.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顺利排除故障。

9.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每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所造成的不合格,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组织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10.本合同约定电梯的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合同“附件二”作业确认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付款时双方出示。甲方一份由值长保管,每季度汇总后交技术部电梯管理人员。

七、乙方权责:

1.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服务内容,操作规范应符合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中的要求。事故处理和定期维保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或设备主人)在作业表单和定期维护项目单上验收签字认可。不经过签字认可的工作一律视为无效作业。

3.经甲方要求的其他非维修保养工作或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故障修理以及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经由甲方签认后,乙方应尽快提供相应服务,并保证提供的零件是合格零件。

4.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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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在接到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确保甲方委托保养的电梯能通过江苏特检院徐州分院的验收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如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负责整改至年检合格为止。但如因乙方已提前提出但甲方未及时整改(如,国标改变或其他非保养因素)而造成的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整改所需的费用。

6.如遇天灾、人祸、战事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之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7.甲方要求乙方对电梯进行装修、翻新、油漆、安装其他附件或修改控制线路等属于非维修保养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予以满足,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8.乙方维保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用于维修电梯所需用的备品备件和材料必须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达到电梯厂家安全、质量和准入要求。

八、违约责任:

甲方的故障报修电话为85368188,该电话具有计时及录音功能,其计时及录音的内容将作为双方签证及违约责任确定的依据。

乙方应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乙方应提供两人及以上的联系电话且确保24小时畅通。如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同时联系不通(同时不接或关机)且30分钟内也没有回电话,乙方应承担¥100元/次的违约责任。

乙方接到客户的服务电话通知后应

从速派遣具有专业技能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白天60分钟到达现场,夜间70分钟到达现场。

1、如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到场时间拖延30-60分钟,乙方应承担¥100元/次的违约金;

(2)到场时间拖延60分钟以上,乙方应承担¥200元/次的违约金;

2、根据故障情况,双方单独约定故障处理期限,如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处理好故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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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障处理延期一天以内,乙方应承担¥100元/次的违约金;

(2) )故障处理延期超过一天,乙方应承担¥300元/次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维保方式、服务范围及服务项目履约,每次承担100元违约金;

4、年度安全检查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其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100元违约金。

5、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直至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计。

6、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且连续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修保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退还未服务期间的维保费用。

7、所有违约金将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

九、合同书特约事项:

1.甲方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附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证明文件。

2.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予以处理。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对原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甲乙双方另订“合同约定事项”,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调解决为原则。如协调无效可申请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书生效及保存:

本合同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为凭。

甲方: 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徐州上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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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潘翊 133xxxxxxxx 电 话: 电话:(0516)85580766

邮政编码: 邮 政 编 码: 221000

结算银行: 结 算 银 行: 农行西安北路支行

帐 号: 帐 号: 237701040003806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电梯日常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1、 机房、滑轮间环境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2、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齐全,在指定位置

3、曳引机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4、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动作灵活

5、制动器间隙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6、编码器 清洁,安装牢固

7、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8、轿顶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9、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10、导靴上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11、对重块及其压板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12、井道照明 齐全、正常

13、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工作正常

14、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15、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工作正常

16、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齐全、有效

17、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功能有效

18、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19、轿门运行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20、轿厢平层精度 符合标准

21、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齐全、有效

22、层门地坎 清洁

23、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正常

24、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25、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6、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不小于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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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底坑环境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28、底坑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二、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第一(半月)、第二(季度)的所有要求。】

1、减速箱润滑油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2、制动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位置脉冲发生器 工作正常

4、选层器动静触点 清洁,无烧蚀

5、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6、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

7、靴衬、滚轮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8、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9、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按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10、层门门导靴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1、消防开关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12、耗能缓冲器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13、限速器涨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三、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第一(半月)、第二(季度、第三(半年)的所有要求。】

1、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无松动

2、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3、曳引轮槽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5、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6、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确

7、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8、曳引绳、补偿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9、曳引绳绳头组合 螺母无松动

10、限速器钢丝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1、层门、轿门门扇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12、对重缓冲距 符合标准

13、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固定、无松动

14、上下极限开关 工作正常

四、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第一(半月)、第二(季度、第三(半年)、第四(年度)的所有要求。】

1、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2、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3、制动器铁芯(柱塞)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5、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

6、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工作正常

7、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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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轿顶、轿厢架、轿门及附件安装螺栓 紧固

9、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10、轿厢及对重的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11、随行电缆 无损伤

12、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13、轿厢称重装置 准确有效

14、安全钳钳座 固定、无松动

15、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16、缓冲器 固定、无松动

主要免费部件清单

单件200元以下零部件免费

1 缓冲器用弹簧 17 紧急照明灯泡

2 轿厢用防震系统 18 导轨油

3 照明用开关及插座 19 震动仪记录纸(本案不需用) 4 门板的橡皮档 20 门用滑块

5 制动器用目盛板 21 注油器

6 制动器用压缩弹簧 22 杂讯滤除用电容器

7 导轨底座油皿 23 轿门驱动机用碳刷(本案不需用)8 瓦闸固定螺栓 24 面板用固定螺栓

9 操作盘提杆把手 25 门安全回路保险丝

10 马达用漆(包括黄色、白色用漆) 26 门手动拉绳及绳钩

8

11 钢丝绳用张力弹簧 12 钢丝绳用吊杆 13 曳引机用油标尺 14 压著端子

15 检点灯

16 保险丝

附件二 27 固定平衡条用U型螺栓 28 按钮 29 垫片 30 导轨用不织布 31 指示灯泡

电梯维保作业确认单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20x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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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

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管理单位: 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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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承诺书

一、 维修保养项目及维护周期按《电梯保养周期表》执行。

二、 负责合同期内每年的电梯年检合格,并取得年检报告和电梯安全使用

合格证。

三、 维修保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执行。

四、 负责建立维保电梯的维保档案,每次定期维保均应有记录,并经甲方

签字认可。

五、 按计划周期进行旬保、月保、半年检修、一年维修。每次保养尽量不

影响甲方的经营或服务,并事先有计划通知,维保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用户安全。

六、 出现应急故障时,乙方负责安排维保人员在接到甲方正式或电话通知

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

七、 维修保养人员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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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用户安全、正确、方便地使用电梯,保证电梯能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磋商协定,就甲方所服务的 内的电梯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电梯型号及保养费用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

二、 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月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未曾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合同,则必须在合同期满时方能终止本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

三、 保养等级内容

A级保养:保证保养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个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定期进行清理润滑(依据电梯保养周期表内容执行)。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在维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为保证该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电梯的装修、照明更换除外),负责实施技监局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质检局的各项年检标准(但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养期内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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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方应按电梯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电梯,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

(3) 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4) 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以便尽快地使设备恢复正常运作;

(5) 前述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保养维修服务。

2、乙方职责

(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的维修许可证、作业人员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在每个电梯中张贴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及“乘客须知”提示牌;

(2) 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提供一流、优质服务;

(3) 每月至少两次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4) 定期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每月甲方汇报一次;

(5) 提供各部件润滑(运行系统、传动系统)以及整机运行情况检查;

(6) 检查调整各项机件及安全保护系统;

(7) 指导甲方操作及正确使用设备;

(8) 以电梯保养周期表的内容实施保养。

五、保养工作中的免责范围:

1、 在保养合同期内,因甲方人为或恶意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使用不当引起的零配件及电器元件严重损坏等情况,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乙方的修理人工费;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公共设施损坏造成的电梯整修和零部件的更换由甲方负责;

3、 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甲方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之后,对于这种变化,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

六、其他

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造成的任何设备、财产、人员 4

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2、乙方应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维护,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5页,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雅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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