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长春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制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 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长春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为“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此价格不包含相关税费),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同时交纳租金/定金 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对方实际收到为准。须提前一月交下一季房款。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治安费收视费)

6、房屋内部设施有,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如经维修确系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双方协商解决。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

五,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总额20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

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六,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2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0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 如因使用不当导致 水电暖煤等导致的一切后果 危及邻里及自身安全的 由租赁方自行负责。

七、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乙方可以依本合同的规定继续使用该房屋,否则视甲方违约。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八、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剩余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同正规文本(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于日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坐落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购房合同编号为 ,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号为: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房屋性质为 ,结构为 ,层高为 米,楼层为 楼(总楼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方保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房屋的所有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续真实有效,有权出租该房屋,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被抵押、担保,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

纷影响乙方营业或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乙方的营业利润损失。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以房屋交接单为准。甲方保证向乙方如实陈述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情况,如果因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附属设施及原有装饰装修的瑕疵,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对已纳入房屋交接单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共 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租金每年¥元整(人民币,租金在租赁期每届满一年时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收据。无收据的乙方可以拒付租金。

2.乙方的首次房屋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交给甲方。

3.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应按迟延交付天数向乙方赔偿每日每平方米 元的违约金。

3.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负责对房屋水、电、气等安装分表到位,保证在交付日房屋的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完好,齐全。

4.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是

房屋的用途,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属设备的毁损,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不影响甲方房屋整体外部形象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范围内设置招牌、广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他标识。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间,由于房屋主体结构及房屋附属设施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2.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因营业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装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房屋装修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第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4.如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

金达10日以上。(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及设备情节严重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转租、改变用途的。(4)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2.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房屋权属或债务纠纷,或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乙方不能租赁该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

(1)返还乙方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2)赔偿乙方装修房屋的装修款(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乙方的无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则甲方退还房屋剩余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社会公益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但拆迁部门给予的经营性补偿金应归 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宜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权属材料,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手续。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和设施。

3.在租赁期间,房屋门前的三包(如扫雪)、防火、卫生等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搬出全部物品,搬迁后15日后,如房屋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物品归甲方所有。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与甲方发生纠纷,甲方有权封存出租房屋,乙方按当年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 页,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送房管局、工商局备案各一份(本合同公证的,交公证处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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