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信 管 道 施 工 合 同

通 信 管 道 施 工 合 同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

乙方:

甲方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持续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具有完成本施工合同的相应等级资质和能力。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省(市)内干线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内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共需敷设[·]管[·]孔通信管道约[·]公里,地下定向非开挖[·]管[·]孔通信管道约[·]公里,砌制[·]人井[·]处。

1.3 施工地点:[·]

1.4 其他要求:[·]

第二条 建设工期

2.1 本工程开工日期是[·]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提供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3.2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类材料(见附件[·])。

3.3 对乙方领取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及使用量进行核实。

3.4 协助乙方协调施工中与其它管线单位的关系。

3.5 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实施监理。

3.6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3.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严格按照《电信网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和甲方提供的施工规范中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4.2 负责管线执照和掘路执照的申领。

4.3 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预防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4 接受和听取甲方及甲方委派的监理公司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及提出的合理建议。

4.5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4.6 对已完工部分的项目,在项目移交前应负责维护,并清理好场地。

4.7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工程分包。如甲方同意分包,则乙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对甲方而言,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对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甲方均视为乙方的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五条 现场代表

5.1 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5.2 乙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5.3 上述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相互工作联系。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

6.1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施工,但本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材料的除外,其中光缆、接头盒、[·]由甲方负责提供。

6.2 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满足设计要求,并且在甲方提供的材料供应厂商入围清单中作选择。乙方应向甲方和工程监理提供相应批次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

6.3 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赔偿由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损失。

第七条 工程造价

7.1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详细分项价格详见附件。最终价格根据竣工后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7.2 本工程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设计图或施工草图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要求为依据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量有增减,需追加或减少工程投资的,乙方应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

第八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8.1 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8.1.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将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即¥[·]元(大写[·]元),作为工程预付款支付给乙方。此后,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结算清单,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最多拨付至工程预算总价款的[·]%(大写[·]元),含已支付的预付款。

8.1.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日内,甲方依据双方确认并经[·](中介机构)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额,将工程价款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大写[·]元),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

8.1.3 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根据质量保修情况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清工程余款。

8.2 乙方应在每次付款期限前[·]日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以[·]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8.3 乙方开户银行:[·]

8.4 乙方开户帐号:[·]

第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

9.1 本工程按[·]和甲方提供的施工规范中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编制好竣工图、竣工技术文件、工程结算清单和其他有关资料并提供给甲方一式叁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两个月内组织工程验收。

9.2 如在竣工验收中发现有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进行修理或返工,直至重新验收后达标通过,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报告》,乙方还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如经三次修理或返工后仍无法达标,甲方可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部分的工程款外,还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9.3 由于不可抗力、甲方原因、因重大设计变更等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经甲方签字盖章,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十条 保修

10.1 本工程竣工日期是指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

10.2 本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日期起[·]年。

10.3 本工程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小时内派员维修。凡因外力损坏的,乙方以成本价格收费。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免费进行维修。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修整,甲方可另请施工队整修,除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还须按维修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延误维修的违约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委托施工的工程,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将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1.2 乙方在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元器件等不符合约定标准或设计图纸的,乙方除应立即免费更换为合格产品外,

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 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乙方应自担费用予以返工、重新施工安装。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1.4 工程质量(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元器件等)问题,经乙方返工或重新施工后,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2.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做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如果该项修改改变或影响了合同价格或者施工进度,受影响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者施工进度的详细说明,经双方确认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12.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修正。如果在3日内不能修正的,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的权利,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承担。

12.3 如果甲方行使上述12.2款规定的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追索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12.4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乙方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乙方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提供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由其执行

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13.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四(14)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向其它方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60日或60日以上时,双方就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进行协商。

13.5 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不能解决,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附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双方各执[·]份。 15.4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写明的地址、号码,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中国邮政EMS或其他双方确认的方式进行。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分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通 信 管 道 合 作 协 议

通 信 管 道 合 作 协 议

甲 方:XX公司

乙 方: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秉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通信管理合作协议。

第一条 通信管道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XX管道工程

2、建设地点:XXX

第二条 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天,如受不可抗力因素(道路工程进度变更、自然灾害等)影响,建设期限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信息产业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5103-2003)等施工验收规范。

第四条 责任及义务

一、 甲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通信管道路线走向,需求及技术规范要求。

2、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工地检查指导通信管道建设,提出处理工程中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甲方应确保除乙方外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在该路段建设弱电管网。

4、为保证双方正常业务联系的需要,提供业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 乙方责任及义务

1、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制定施工方案。

2、保证工程质量,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处理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3、保证安全施工,文明生产,负责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 1

故、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

第五条 资源回报

由乙方投资建设通信管网管道,每公里单孔由乙方交付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圆整)作为占用甲方的资源回报。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等乙方工程建设完工并验收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第七条 其 他

1、本合同于二○一年____月____日在市签署。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向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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