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乙方基本情况确定

乙方基本情况以乙方在甲方填写的《履历表》为准。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其中试用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岗位根据人事任命书 。

2、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模具部的业绩为营业额每月十万元或以上。

3、甲方实行每周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用餐时问不包括在内。确因生产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延长工作时问,乙方加班后可获补休,但须提前提出,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给乙方一定额的加班工资。

4、甲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可依据经营需要及各阶段的评定、考核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其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安排或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但须同乙方商量并取得同意。

5、甲方以乙方特定的资格为前提与乙方签订合同,甲方为资金投资方, 乙方为技术、管理投资方,乙方以技术股权加入与甲方合作。

四、合同的终止及更新

1、合同期满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合同与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约定的终止情况发生时,合同自然终止。或根据正当事由解除合同时,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甲乙双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约。续约时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该变更内容应在续约合同中明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此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2、甲方应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从事特种作业者进行专门培训的义务。

六、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l、乙方合同期内月薪为8000元(税后),乙方按技术股在每年年终分取公司模具部的营利额的15%,时间为十二月三十日前结算。甲方的发薪日为每月二十日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待遇按劳动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

4、带薪休假按甲方的就业规则执行。

5、其他各类休假的手续办理及应休时间并包括在特殊情况下的补贴支付等事项均按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甲方的就业规则作为补充内容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自觉遵守。

3、在合同期内,乙方职务成果(例:创造发明)之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4、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l项第2、3、4、5、6、7、8、9款,第3项及第4项第3、4款情况废除合同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为其支出的下列费用,但甲乙双方若另有约定的(例:培训协议),则从其约定。

1)在培养、教育乙方时,甲方所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电话费;

2)在培养、教育乙方时,甲方所支付的教材费;

3)在培养、教育乙方时,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及补贴:

4)在培养、教育乙方时,甲方所支付的签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八、合同的变更

1、合同履行期间若有突发状况发生,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内容。

2、当国家或相关法律法规有所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与其抵触时,本合同相关条款可作相应变更。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补充或变更部分内容时,本合同相关内容可作相应变更。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是虚假的或隐瞒重大病史及其他重要情况的;

6)乙方向甲方隐瞒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尚有其他未了事宜的;

7)根据第13条第l项3款及第3项4款规定,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甲方就保密事项及发明创造事项签订合同的;

8)乙方违反第13条保密约定或违反与甲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将甲方经营或技术上的机密信息展示或泄露与第三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除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以三十日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但当甲方认为乙方的中途离职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完成情况或工作交接情况造成影响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离职日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合同订立地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以乙方特定的资格为前提与乙方签订合同,但事后乙方失去此资格。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除外: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指定的医疗期内或病假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待处理期间的;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3)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处理,尚未结束的;

4)乙方与甲方就出资培训、特殊待遇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尚未期满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退休、死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

十、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方违约均需负违约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除本合同第9条第3项所述情况外,甲方可自其实收工资内扣除赔偿费,但所扣除的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实收工资的20%。

2、乙方接受过甲方出资培训等特殊待遇的,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而解除合同的。需按甲方的有关规定给甲方经济补偿。

十一、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l、甲、乙双方在因本合同履行期问发生争议的,原则上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劳动制度

l、甲方的劳动制度是指以明确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效率及确保劳动纪律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通过相关手续所制定的就业规则、工资规则及差旅费规则等。

2、甲方的劳动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三、特约事项

1、职务成果

鉴于甲方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技术的研发,并通过利用该研发成果进行主要的经营话动,故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的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同意约定以下条款。

1)乙方在甲方执行职务或从事业务的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作为职务成果,凡与其相关的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均属甲方所有。

2)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机器、设备等)及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作为职务成果,凡与其相关的包括专利在内的一切权利均属甲方所有。

3)甲方任命乙方从事各种研究、开发业务时.可要求乙方与其签订与保密及职务成果相关的协议。当乙方被要求签订上述协议,且此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必须执行。

2.竞业禁止

鉴于甲方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技术的研发,并通过利用该研发成果进行主要的经营活动,而乙方在甲方执行职务或从事业务的过程中得知并掌握了甲方在经营或技术上的机密。故甲乙双方同意约定以下条款。

1)甲方以支付与乙方相当于2个月实收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为条件,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年内,不得到从事同类产品、同类经营或进行同类研发活动的单位、隶属于此单位的其他经济组织及研发组织、包括大学在内的教育机构及政府机构等地(以下简称“竞业单位”)工作,亦不可参加竞业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

2)若乙方违反前款竟业禁止之规定,至竞业单位就业或参加其组织的各类活动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当于前项所定经济补偿金5倍的违约金,并须赔偿因乙方至竞业单位就业或参与其组织的各类活动而导致甲方发生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违反本项第1)款竞业禁止的规定或违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有关规定的,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须全责赔偿。

3.守密义务

1)乙方必须严守其在业务进行过程中所得知的甲方在经营或技术上的机密信息(以下简称:本机密信息),不得将此展示或泄露于第三者。

2)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之情况下,乙方不得持出、复印、发送记录在书面或复翻在软盘等其他媒介或已转化成其他媒介形式的本机密信息。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利用本机密信息自主经营或利用本机密信息至其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4)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当乙方被要求签订上述协议,且此协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必须执行。 十四、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商定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及劳动行政机关鉴证后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法定地址: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户口地址:

身份证号码:

2

 

第二篇:销售分红合同

销售分红协议

甲 方:宁夏恒瑞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边艳)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聘用乙方作为宁夏恒瑞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一职,负责公司生产、销售和管理。现将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宜双方做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名词

1、营业周期:是指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

2、周期结算: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

3、利润:总营业额-开支-税收后的纯盈余。

4、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5、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三、分配原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纯营业额的 %作为乙方的红利。

四、利润分红的其他事项

1、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 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红利分配;

4、一个周期未到,乙方擅自离职或提出辞职,乙方没有权利享受本周期的红利。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②甲方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③甲方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④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⑤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享有所生产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②享有一个周期结束后的红利待遇;

③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④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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