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经营)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租赁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承租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方针,提高甲乙双方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和经营环境,明确和落实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原则,甲方将本公司租赁乙方使用房屋范围的安全工作分割交给乙方自己负责。

二、甲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甲方负责管辖区域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根据承租的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安全生产经营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和推广安全管理知识。

3、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协助承租的各企业、个体经营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5、坚持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管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7、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所以任何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10、甲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乙方报告的各类安全事项。

11、甲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三、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法定代表人(第一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直接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并组织的人力、物力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之前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或隐患,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措施,确定专人负责。

5、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诉。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转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并约束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7、乙方应教育培训乙方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场逃生路线及基本技能等技能。

8、严禁乙方搭建阁楼及设置各种形式的房中房。

9、乙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10、乙方根据自身实际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设施,规定设置地点,不准随意挪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件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11、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设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12、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13、凡需要变动原有的水电线路、管道和重新安装的,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和线路布置图,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准进行。

14、电气线路确需变动,必须先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或其他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所有电气线路必须套管,并在安装和修理完毕后由甲方参与验收。

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原设计电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电负荷。

16、乙方营业结束后应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

17、严格按照仓库规范管理仓库,保持良好通风,合理安排货物堆放高度和间距。

18、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0、乙方应对从业员工进行有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21、甲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下同)。

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

5、若双方之一方因政府或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五、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安全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将管理人员及联络电话的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对方。

3、对较大安全工作衔接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代表签署。

六、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政府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承租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适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适用于股份公司集体物业)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

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

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 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

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 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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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确保不出租下列有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房屋:

① 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 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③ 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④ 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⑤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督管。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 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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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场所仅用作仓库时,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等,确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确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许可,同时告知储存的种类、数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电线是否裸露、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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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10)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经营场所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丙方)。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转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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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活动。

三、 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四、 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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