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采购合同

装饰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  供货时间与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天津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天津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  

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要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货款后90天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5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30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5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第二篇:装修材料的采购、检验和进场计划

装修材料的采购、检验和进场计划

一、材料的采购、检验和使用原则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设施,采购前10天必须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一道看样、比选、定质、定价,并经业主书面审定、认可后方进行购买。积极协助业主对主材的选用、调研、把关。

2.对所购材料和设备设施,保证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并附有权威部门的环保检测报告,随时向业主提供材料样品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书和必要的材料检验资料,监理有权进行预检和过程抽检。

3.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设施必须先行自检,再报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且一切损失由我公司承担。

4.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所采用材料均按国家建材规范及防火规范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决不使用在工程上。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材料员为辅的材料采供组,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及质量体系规定,严格材料进、出手续,健全材料管理制度,按计划采购、供应。

6.贯彻执行质量体系采购控制程序,建立合格分供方名册,通过合格分供方处长期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物资。

7.所有现场材料,半成品均执行质量体系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分门别类堆放,并按先进先用原则进行使用。

8.工序作业前,对材料进行复验(核查现场材料质量及原始报告), 若属不合格,立即禁示使用,搬离施工现场。

二、材料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材料物资的管理是企业进行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工作,加强材料的质量、数量的检验和控制是延长建筑产品的使用寿命和降低成本的重要关键。根据材料物资的管理工作量配备专职仓库保管员加强原材料及半成品现场管理,严格把好材料质量、数量验收关,制定如下制度:

1.严格限额领料,收发料具要及时入帐上卡手续齐全。

2.坚持中间核算,也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进行材料使用的分检和核算,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材料超用。

3.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做到随做随清。每天清理现场、回收、整理余料、做到工完场清,在组织工料消耗与分析的基础上,按单位工程核算材料消耗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增收节约,降低造价。

4.加快周转材料的周转、利用、提高复用次数。

5.加强验收,在一般情况下要全数检查,防止供应中短缺物资现象。

6.严格控制来料的规格、材质、使其符合使用要求,一般材料可由材料员从外形判断,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进行物理化学试验的应向工程部汇报,由技术检验部门抽验。

7.对石材、钢材、木材、设备等主材及半成品重要材料进场,必须同时附有材料供应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合格检验单和复试单,才能在工程中使用,无质保单的材料和半成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三、材料的供应与使用管理流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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