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展合同书

车展合同书

甲方:安徽宝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汽车展览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承诺:

一、公司名称及合同内容:

1、车展、演出、车模

2、公司策划、执行、整理

二、费用

车展策划展览执行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以上费用含所有展位费、人工费)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整( 元整)

2、汽车展览结束后,甲方需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2、乙方需按规定在二年日至二月甲方汽车展览工作。

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策划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前擅自使用或修改乙方策划车展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签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

终止合同,应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乙方若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已

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快乐车友第四届车展合同书

2011快乐车友“春意盎然“第四届大型

车展合同书

为了更好的促进此次车展的正常运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定义

1、本合同中“大型车展”是指于20xx年04月30日至05月02日,由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快乐车友主办的快乐车友第四届大型车展”。

2、此次车展主办单位是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快乐车友栏目组(以下称甲方)。本合同中“参展单位”是指此次大型车展中分配有展位的任何4S店(以下称乙方)。

二、参展申请

1、参展商接受《参展合同》全部内容。

2、参展商须用正楷填写《参展合同》全部内容。

3、《参展合同》由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

4、主办单位保留拒绝任何申请的权利。

三、展位确认及付款

1、甲乙双方签署参展合同后,甲方正式确认该4S店的参展资格并预留展位。

2、甲乙双方签署参展合同后,乙方应三日内将参展费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

3、甲乙双方签署《参展合同》之日起,若乙方单方面取消参展,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双倍参展费用。

4、任何参展4S店不得自行将展位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若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已缴纳展位费,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该参展4S店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展位的分配:甲方将综合此次车展各种因素分配展位。甲方有权分配展位、改变展位布局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甲方保留重新分配展位、移动展览设施、关闭展馆的出入口的权利,

2、乙方不得以上述变更为由取消合同或索取赔偿。

3、安全:甲方将根据车展各方的利益采取必要的全面的安全预防措施。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拒绝任何参观者进入车展现场的权利。乙方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展品,甲方对乙方个人物品或展品的丢失、损坏等不承担任何赔偿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知识产权承诺:

乙方承诺保证所有参展展品、产品包装、宣传品、说明书、现场演示所用的软硬件以及展位任何展示部位,均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权利,包括所有知识产权。如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而引起一切纠纷,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展位的使用:

a.乙方只能展示申报的展品,并委派有能力的人员管理展位和展品。

b.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展位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分派给他人。 c.乙方只能在其租用的展位边界内进行展示并不得在展馆的公共区域表演或派发宣传品、纪念品。

3、展位的搭建与装饰

a.乙方必须于制定的时间内进行展位搭建和布置。

b.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参展4S店或公共财产受到损害,乙方须做出赔偿。

4、展品运输:

a.乙方负责将展品运输至车展举办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b.乙方负责安排车展期间的展品仓储。

c.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展品撤出展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做出赔偿。

5、保险:乙方应确保已办理充分的保险,包括不但限于对人身财产、展品或任何种类物品投保综合险,及对其他服务人员办理第三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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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责任和风险:在大型车展期间,为保证甲方和参加展览的各方利益不受到损害,所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利益受到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车展管理

1、禁止提前撤展:本次车展撤展日期是20xx年05月02日下午5点,在此之前任何参展4S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展品撤出展场或展台无人值守。如有违反,即视为参展4S店违约。

2、噪音控制:各展位应将声音控制在其展台范围之内,尽量不影响其周边展位,若有展位在团购会期间违背,甲方将有权切断该展位的电源,并不会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向乙方退还相关款项或承担其他的费用。

3、安全防火规则:所有展台、展品、资料和附件都必须采取正常的防火措施并符合防火规则。相关工作必须遵循防火要求,禁止在公共区和展台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放射物以及压力容器等。参展商现场职务最高者即为安全防火负责人。

4、法律与法规: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现有法律法规制度,保证不损害他人利益,如有任何违反将有可能被取消参展资格并追加责任。

七、合同终止

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展位费不予退还,并须赔偿甲方因终止合同带来的一切损失:

1、逾期未支付全额展位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转让展位;

3、严重违反本合同,妨碍团购会正常进行的行为。

八、不可抗力

如因战争、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罢工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团购会被取消、暂停、缩短展期或日期和地点的变更,从而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纠纷解决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规定进行解释,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在宿迁的仲裁机构或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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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乙方承诺给予以下价格政策:

甲方: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快乐车友栏目组 乙方: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宿迁广播

电视总台103室

电话: 传真:

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20xx年 月 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20xx年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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