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共建协议书

结 对 共 建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

城乡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融合互动、优势互补,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城乡基层党组织中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活动的意见》(组组【2008】18号)要求,结合实际,并经双方友好协商, 与 开展“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活动。

一、共建目标

通过开展“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活动,基本达到以下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量;搭建基层互帮互助平台,夯实服务群众基础;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五个进一步提升目标”和加强村域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任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农民群众得实惠、党建工作上台阶、科学发展见成效”的目标。

二、共建原则

坚持平等自愿、困难帮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原则。

三、共建内容

1.甲方指导和帮助乙方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目标任务。甲方重点帮助乙方建立健全以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进一步完善 1

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帮扶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并帮助乙方抓好村级党组织活动阵地和党建文化建设。甲方每年至少派员参加2次为民服务活动,邀请乙方总支成员或党员代表到甲方过一次组织生活。

2.甲方指导和帮助乙方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理清发展思路。甲方每年到乙方开展一次到村调研活动,指导帮助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落实发展措施,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兴办集体经济项目。

3.甲方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乙方的农民增收困难户。甲方的党员干部都要与乙方所在村的一名困难党员或困难群众结成对子,通过送技术、送信息、送政策等方式,对他们的增收工作进行帮扶。

四、在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及时沟通,研究补充,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共同遵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第二篇:杭州市建设工地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活动协议书

附件:

杭州市建设工地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活动协议书

(样 本)

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继续构建党政、社会、企业、工地“四位一体促民生”体系,推进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打造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 工地与 社区(村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共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等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共建目标

整合双方资源,建立联动平台,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共建局面,又好又快推进工程建设,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既定目标。

以知民情、谋民利、办民事、解民忧、暖民心为主线,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系列活动,营造和谐氛围,打造“清洁工地”,建设美好家园,共享品质生活。

以民工学校为平台,落实“关爱民工”各项措施,利用双方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实效,打响民工学校品牌。

通过共建活动,实现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结下一片深厚友谊,形成一股文明之风。

二、共建原则

坚持“四问四权”的原则。工程建设全面落实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建群 1

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坚持“建楼(路、河)育人”的原则。落实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项措施,使民工融入城市,共享品质生活。

坚持注重特色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努力发挥各自优势,创建具有特色的结对共建先进典型。

三、共建内容

工地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主动与结对社区(村镇)沟通,及时通报、公示进展情况;聘请社区(村镇)监督员,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市民疑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和整改,化解矛盾;加强日常联系沟通,解民忧,办实事,增进双方理解和支持。

以文明工地与文明社区(村镇)共建为抓手,对安全生产隐患、施工扬尘噪声、现场围挡不齐、材料乱堆乱放、污水横流、垃圾乱倒、场地杂乱、“五小设施” 简陋不洁等影响社区(村镇)环境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开展整治活动,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在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社区(村镇)生活环境。

全面关爱民工,提倡社区文化娱乐设施有序对民工开放,组织民工走进社区、共享品质生活;社区(村镇)专家、学者走进工地民工学校,为民工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文化进工地,组织电影放映、文艺演出、拔河、乒乓球、羽毛球比赛、棋类游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竞技活动,丰富民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人际间的沟通交流。

开展结对双方班子共建活动。以创建党员先锋工程、效能监察工程、青年文明号和文明示范社区(村镇)活动为抓手,组织民工党员参加社区 2

党建活动,工地项目班子或民工学校负责人走访社区,听取社区工作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服务社区(村镇)群众活动,为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社区(村镇)班子负责人也要到工地对项目班子和民工学校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党团员为工程建设服务。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参选示范民工学校必备材料。

共建双方:

工程(工地)项目部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村镇)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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