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贸易代理协议

                    进口产品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进口代理协议编号:

签定日期:

项目名称代理进口以下产品合同。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标题项目的引进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方(甲方)委托代理方(乙方)承办此项目的进口代理、报关等相关业务。

二、代理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进口代理

(1)根据最终用户与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配置及价格以代理方身份对外签订外贸合同。

(2)负责各种联络,传递处理各种单据,协助委托方(甲方)联系对外索赔,货物返修补发等事宜。

(3)负责为委托方(甲方)草拟与供货方签订的外贸合同。

(4)在收到委托方(甲方)支付的等值于每笔合同额的人民币货款后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5)代理方(乙方)不承担由于委托方(甲方)将委托代理方进口的货物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移作他用或其他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报送分拨接港

(1)货物到达港口后,负责向运输公司代理换单、制单、报关。

(2)办理清关查验手续及代理委托方(甲方)缴纳海关的各种税费,办理清关查验                   手续。

3、索赔事宜

若所订货物发生短少和质量问题,协助甲方对外联系索赔、维修及零配件的更换(供应)等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甲方)承担。

四、供货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收到委托方最终客户支付的等值于每笔合同总额的人民币货款后,应及时将货款支付给代理方(乙方)。

  2、保证实际进口货物符合本协议和对外合同的规定。

  3、保证将对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商检费、银行手续费、报关费、到货杂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如海关征收)、代理费及银行费用等支付到代理方(乙方)指定帐户,并在每批货物进口清关后的10天内结清。

4、根据投标文件正本及其承诺,供货方(甲方)负责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安装、调试,并与委托方(乙方)一起完成验收工作。

5、由于供货方(甲方)原因导致代理方(乙方)不能及时支付对外货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甲方)承担。

6、对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汇率风险由委托方(甲方)全部承担。

7、负责安排国内运输并将货物送达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8、补充说明:除信用证方式外,针对对外贸易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根据对外贸易相关规定,可选择其他的对外贸易方式,但是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程序,不得侵害委托方利益。

五、费用结算:

   1、代理费:按照每次进口货物的商业发票金额的  %收取,代理费不足RMB    的,按RMB      收取;

   2、银行手续费和银行汇费根据银行水单实报实销;

3、报关费:     /票,报检费:     /票;

4、其它港口杂费实报实销.

六、甲、乙、双方,由于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进口产品滞报,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滞报罚金。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文本的任何修改、终止或解除均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九、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本协议未规定的情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所涉及的对外合同等文件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十一、本协议自两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外贸合同保修期截止之日起失效,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方(甲方):

代表:                     

供货方(乙方):

代表:

 

第二篇:贸易代理协议样本1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书

委托方: 编号: 贸易代理方:北京鹰联威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运输报关代理方: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签字地点: 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代收代付货款并办理进出口清关运输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所在地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 万美金

三、委托方与贸易代理方合作事项:

3.1 贸易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中行天竺支行

账号:8155xxxxxxxxxxxx1

户名:北京鹰联威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2贸易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 3.3委托方需支付贸易代理方的费用:

3.3.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

款。

3.3.2进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进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2%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2000元(包含退税服务),如果不办理退税服务,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务费。

3.3.3.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四、委托方与运输报关代理方合作事项:

4.1 运输报关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北京市顺义农行空港分理处

账号:120901040004149

户名: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4.2运输报关代理方服务事项

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1

4.3委托方需支付运输报关代理方的费用:

4.3.1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如

果投保)(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如果货物已经运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证明委托方已经接受以上运输报关代理方报价,并且委托运输报关代理方办理的此次运输

4.3.2 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此款项委托

方直接支付给海关/中央金库,或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再转交给海关/中央金库。

4.3.3 进出口杂费:1)进出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右。此费用

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如果不是委托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报关报检,结算时以其他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或此费用由委托方直接支付给其他报关公司)。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

代理方: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五、财务结算:

1. 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3.3.1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5@p(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 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 代理方将上述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六、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买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买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买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但代理方对于货物质量等超出本委托代理项目外的服务和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 2

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三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1.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报关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3 贸易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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