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购车经营协议

合伙购车经营协议

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伙购买车辆进行经营,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需全部款项如下:

1、车款________元

2、办理证件、上路、保险等用款合计________元;

以上款项共计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60%,乙方出资40%。

第二条

合伙经营期限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车辆使用及保养产生的正常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每月进行结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

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暂由甲方负责联系货源,乙方负责车辆的运输及驾驶与保养,合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50%承担。如期间乙方不愿担任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另聘请驾驶员。

第八条

驾驶员工资及产生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用由甲乙双放协商确定,其成本由甲乙双方各分担50%。

第九条

合伙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继续合伙,另行签订协议。如要终止合伙,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未变卖或转让,则按照当时该车的状况连同手续的价值进行

估价,估价的金额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该车在报废之前发生转让、出买或者毁损灭失后的保险赔偿,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甲乙任意一方在没有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所购车辆进行经营以外运输,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当时车辆使用人全部承担;所购车辆进行经营以外运输,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乙双方50%承担。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二级经销商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许 可 方:陕西悦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许可方:陕西金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开拓汽车市场,做好销售合作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本协议签订十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

局盖章确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二、 协议签订三日内,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 50 万元整

保证金,免息存于甲方帐上。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出具收据。并

视乙方为甲方经营的东风本田品牌汽车在 西安西部国际车城内 的二级销售商。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乙方如需向除该地区市以外的各县市销售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应即时报备。本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甲方应把保证金归返乙方(不计息),甲方收回在乙方处未销售的所有车辆。

三、 乙方只能从甲方提车,并按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

售活动和统一价格销售商品车,不得违反区域规定和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资格另选合作伙伴并按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 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展示车摆放展厅并派专人负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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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保持车辆的整洁。

五、 乙方根据汽车销售情况,结合当地风俗节日,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时,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六、 乙方依法独立经营,经营结果自负。甲方给予乙方车价以销售政策通知为准,保证给乙方的销售价格底于甲方自己特约店内的同期最底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一。

七、 如乙方销售甲方提供的汽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5@p、合格证和相关手续。

八、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绝对不允许让客户试乘试驾。商品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商品车负有保管责任。

九、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证金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伍辆特殊情况不少于肆辆的样车。乙方展厅的样本周转期为30天,根据甲方调配要求30天内调车费用由甲方负责,30天后由乙方负责。

十、 商品车由乙方自提,提车地点:甲方所在地,乙方提车时应携带介绍信。

十一、 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壹年,自 2013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xx年 8 月 25 日止。合作期满后,甲方视乙方销售及合作情况,另商合作协议。

十二、 协议根据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有限公司规定运行,广汽菲亚特品牌在设立直销店时该协议终止。

十三、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须符合国家整车技术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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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标准。

2、 甲方为了增强和扩大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在该地区的销售市场,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共同开发该地区的市场。

3、 甲方提供充足的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宣传资料,协助乙方举办促销活动,及时传达新的促销政策。在车源紧缺的情况下,甲方将优先向乙方提供所需车辆。

十四、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共同维护广汽菲亚特品牌汽车的市场秩序。

2、 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经销活动,严禁跨区域销售和另行设点销售。

3、 乙方在提车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有义务负责本区域违规销售检举工作。

十五、协议根据市场动态趋势运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六、违约处理:

1、 乙方能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任务但甲方还向其他经销商供车,若有发现,每辆处(RMB)8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2、 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经销商提车,若有发现,每辆处(RMB)8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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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甲方有权向来特约店的直接客户销售车辆。

十八、协议示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协议解决:履行本协议发性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陕西悦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金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029-89117788 电话:029-82378958 传真: 029-89117788 传真:029-88814408

20xx年0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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