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路灯节能改造合同-new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XX市路灯 XX市建委XX有限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1. 总 则

XX市建委(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甲方提供XX市路灯节能改造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XX市路灯节能改造。

2.2项目内容:

①. 乙方提供合适的LED照明灯具

②. 替代XX市路灯目前采用的高压鈉灯改造XX市存量路灯。

③. 在XX市新增道路照明系统中,直接采用由乙方提供的LED照明灯具。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点亮XX市,改善环境的目的。

3. 项目的启动与进度安排

3.1 根据路灯现状,分批进行节能改造。

3.2 试点路改造:根据甲方提供的试点道路、试点道路工程资料、试点道

路路灯电器安装资料、历史运行数据、历史电耗数据,乙方做出改造

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并在1个月内完成试点路段的LED灯具安装。

在三个月内完成同一计电路段的灯具改造,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原方案

的预算作为首期付款,其余部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计算并分享节电

费用。

3.3 存量路段的节能改造:由甲方根据存量路段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改

造的路段,并逐条路段提供工程资料、路灯电器安装资料、历史运行

数据、历史电耗数据和改造要求,乙方根据这些数据资料和要求做出

相应的改造方案与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双方协议的计划完成工程施工。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原方案的预算作为首期付款,其余部分按照本合同

及其附件计算并分享节电费用。

1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XX市路灯 3.4 新建路段的节能改造:甲方根据新建道路规划设计,将原设计中的路

灯照明部分由乙方提供改造方案并替换,直接采用LED照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原方案的预算作为首期付款,其余部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计算并分享节电费用。

4. 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 节能效益计算。

节能效益计算准则:按照所改造路段的满负荷运行状态计算改造前后的电耗值,二者之差即为该路段的节电量,节电量乘以电费即为节能效益。

按照独立计费路段的存量功率和甲方提供的路灯电费计算方式(见附件:XX市路灯所电费基本情况及其计算方法),计算出对应路段的改造前电耗数据。

按乙方提供的LED灯具及其电源系统的额定功率,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实际测定的功率,计算出对应路段的改造后耗电数据。

按照附件:XX市路灯所电费基本情况及其计算方法,计算出对应路段的节电效益。

4.2 节能效益分享期及其分享方式

根据LED路灯的开发、制造成本,融资成本等因素,节能效益分享期为7年。从改造完成,开始计算节能效益之日起,前4年内由乙方100%分享节能效益,后3年,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4.3 节能效益支付方式

按照XX市电力系统的费用结算周期,计算并支付节能效益。甲方应及时结算并支付。

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4 如果因为甲方使用原因,导致节能量减少,应按本合同4.2和4.3条款

向乙方付款。

5. 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2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XX市路灯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5.2对发送到甲方的灯具及其附件,在安装前,按乙方要求免费保管。

5.3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对项目验收,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

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做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

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有故障,或产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

5.8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设备和原

料。

5.9在合同有效期内,相关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和保险公司,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5.10 以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证、保险后作抵押,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6. 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灯具

进行设计、采购和调试,协助甲方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及项目技术规程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顺利安装和调试,及简单的维修、保

养。

6.4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协助甲方认真完成设备的

安装施工。

6.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

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 所有权

7.1 3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XX市路灯 7.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及其相关软件的使用权。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12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该技术只限于甲方自己使用)。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设备(含计算机系统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和软件的技术资料(不包括软件编程资料)。

7.5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消除七天后,设备所有权才归甲方。

8. 提前终止

8.1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已分享的款额)×l10%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

9. 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7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9.1.2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9.1.3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

此种违约若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安装的灯具达不到同一路段改造前的照明情况,并且不能及时纠正;

9.2.2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此种违约在30天之内得以纠正, 4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XX市路灯 则不属于违约。

10. 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11.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节能效益款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5

附件:路灯所电费计算方法

V=(Q鈉*(1+U线(0.5)+U器)-QLED) * Dt * F*30 其中V:同一计费路段每月的节能收益,

Q鈉:同一计费路段改造前的额定总功率

U线:线路功率损耗,通常为50%

U器:整流器及变压器功率损耗,一般为10%

QLED:同一计费路段改造后的总功率

Dt:平均每日照明时间11.5小时,每月按照30天计算F:电费,元/kw·h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XX市路灯 6

 

第二篇:城市路灯节能节电改造方案1

城市路灯节能节电改造方案(1)

一、 项目实施背景和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在工作目标中,不但将节能减排放在重要位置,而且将其列入政绩指标,即将能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已成为省政府给各市下达的约束性降耗任务。

为实施国务院国发【2006】28号“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建办城【2006】48号关于《“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和建设部11520决定的有关节能精神;为迅速使城市节能达到国家降耗20%的要求,我方将向贵市提供高科技节能照明产品——高频无极灯支持城市节能改造。高频无极灯光源具有高光效、寿命长、节能、无需维修的特点,使产生了革命性变化。

二、 城市路灯照明节能改造运行方案

我方愿支持贵市的绿色照明工程,并提供EMC(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参与城市照明节能改造,政府可以零投入改造全市路灯并可立即得到节能效益,只需以节约的电费分期偿还我司的改造投资费用,我方与政府按比例分取节能利润,其利润比例分配按城市投入与回报实际计算,经双方商讨确认。该方案只是一种模式,以双方最终商定为准。以EMC方式进行投资改造合同时需要同意节能项目改造的政府提供反担保手续,以确保投资方收回本利。用我方高频无极灯改造城市的公共用灯,则每年可为贵市的城市照明综合节能达60%以上,为贵市财政节约资金在数千万元以上,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三、 城市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流程

政府提供照明数据及用电费用→签订改造意向→双方商定改造方案→装样板工程→考查确认节能数据→鉴定EMC合同→政府提供反担保→投资生产无极灯→安装无极灯

从签订EMC合同到全市灯具安装一般三个月左右,不影响当地每天用电费用。

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对无极灯的节能指标确认后,作为计算节能费用的依据。政府可提供财政支付担保,分期以节电综合费用偿还我司投资。政府不但零投入,还分享节省利润,为财政创造收益。

四、 路灯节能改造方案

1. 产品介绍

(1) 产品的组成高频无极灯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高频功率发生器(电子镇流器)

2.功率耦合器:将高频发生器(电子镇流器)提供的高频功率“耦合到”灯泡腔体内。

3.灯体泡壳部分:一个密封玻璃容器,内壁涂三基色粉,内充有低压特种气体。

(2) 工作原理 高频无极灯是基于电磁感应和荧光气体放电两个熟知原理结合而成,由于灯泡内没有灯丝和电极,所以不存在限制灯寿命的必然元件,灯的寿命仅由电子元件器的质量和电路原理及其调试技术所决定,寿命≥60000小时。它解决了照明需求和耗能、光污染及经济性的矛盾,是21世纪高效节能并集合现代多种光源优点于一体的新光源。(3) 产品特点防震且寿命特长

一般的白炽灯、日光灯、节能灯、及其它气体放电灯都有灯丝或电极,而灯丝或电极的溅射效应恰恰是限制灯使用寿命的必然组件。高频无极灯没有电极,是靠电磁感应原理与荧光放电原理相结合而发光,所以它不存在限制寿命的必然组件,同时也不怕震动。使用寿命仅决定于电子元器件的质量等级、电路设计和泡体的制造工艺,一般使用寿命可达6万~10万小时,可减少频繁维护而造成的高昂费用支出;

节 能

与高压钠灯和金卤灯相比,节能率达65%左右,实际使用中135W的高频无极灯的光照度与250W高压钠灯和金卤灯相当;

真环保

它使用了固体汞剂,即使打破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有99%以上的可回收率,是真正的环保绿色光源;

无频闪。

由于它的工作频率高达2.65MHZ,一般的灯为工频50HZ,所以视为“完全没有频闪效应”,长时间使用不会造成眼睛疲劳,保护眼睛健康;显色性好。三基色荧光粉涂层,显色指数大于80,比高压钠灯和汞灯都要高,光色柔和,被照物体呈现出自然色泽:色温可选。从2700K~ 6500K由客户根据需要选择,而且可制成彩色灯泡,用于园林装饰及景观照明:

不需预热。可低温启动,可立即启动和再启动,启动时间小于0.5秒,不受频繁开关限制, 不会有普通带电极放电灯中的光衰退现象;电气性能优良。符合GB标准,功率因数高于98%,电流谐波低,光输出不受电源影响,输出恒定的光通量,光通量衰减慢,在160V-265V之间均可有效启动;安装可适应性。紧凑型玻壳设计,使灯具设计有更大自由度,可在任意方位上安装,不受限制。

2. 改造技术方案

城市路灯光源现多采用高压钠灯,部分灯杆为双灯头。高压钠灯由于其夜间点亮后中心照度值均超出国家照明标准,存在电能资源浪费的现象。其主要缺点为:寿命低,眩光现象严重,色温低,显色性差,长时间下驾驶员容易产生疲劳,实际消耗功率较高,启动和再启动的时间较长。而且高压钠灯对供电电压要求极高(±5%),以现阶段市政照明供电电压来说,220V的波动性较大,这样也间接影响高压钠灯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相关的维护费用。另外,高压钠灯由于物理特性使然,一般在使用2000小时左右,光通量衰减至70%,与初始设计的照明效果反差大,影响整体照明设计目的的诉求。

本方案使用高频无极灯替换原有高压钠灯,在达到国家道路照明标准的同时,实现节能环保的目的,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设计、方案实施由我司全面负责。

技术方案:

1、原400W高压钠灯使用165W高频无极灯更换;

2、250W高压钠灯使用135W高频无极灯更换;

3、150W高压钠灯使用85W高频无极灯更换。

4、灯具采用配套专用灯具,原部分旧灯具尽量进行改装并循环利用。

3. 能源审计

我司可协同市政部门统计需改造路段路灯数量,联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需改造的市区路

灯进行节能改造能源审计,并共同签署节电改造效益确认书:

以样板路节电率检测结果作为改造节电率和节电效益确认的参考标准。

1.测定改造前市政路灯使用电量及电费支出,作为改造基准经济数据和参考依据。 .

2.测定改造后市政路灯使用电量及电费支出,与改造前数据进行对比。

3.改造前一年度月平均耗电总量(A)-改造后实际月耗电总量(B)=节省电量(C),相关数据以供电局实际抄表数据为准。

五、 项目综合效益及优点阐述

(1) 节约用电60%(实际运用最高纪录为节约用电77%) 电费以0.8元/度计算,1000盏路灯以往每年电费支出约为154.2万元计。改造后,按最低60%节电率计算,保守估计每年至少可节省电费支出约92.52万元。

(2) 大幅度减少维护成本支出

传统路灯需经常更换光源配件,每支灯杆用于更换配件的材料采购成本和人工成本每年约200元。而高频无极灯由于使用寿命长,使用期间将减少路灯的维护费用,以1000 盏路灯进行计算,节能改造后每年可节省维护费用约20万元。

(3) 经济效益

高频无极灯光源保修7年,使用寿命长达60000小时,以1000盏路灯进行计算,6年内所产生的直接节能经济效益约为:(92.52万元+20万元)×7年=787.64万元

(4) 视觉效果

改造后,消除了原高压钠止了使用中存在的耗电量大、视觉效果差(严重偏色、显色性 低)、维护费用高等缺点。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和路人创造出良好的视觉环境,在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节约电费、维护费的同时也美化了城市夜晚环境。

(5) 98%的电能功率传送效果

高频无极灯的功率因数达到98%,依据样板路改造前后的电表数据显示,无功功率下降达98%,大大提高供电线路的输送效率,减少路损。

(6) 综合经济价值

该项目除具有直接节电效益之外,其对供配电设施及线路的保护作用使得供配电设施延长有效使用寿命,养护费用相应减少;同时亦减轻主送电变压器及电缆的负担,减轻供电材料的投入资金,另节约的电能缓解了城市供电紧缺的现状。

(7) 高频无极灯材料选用遵循循环经济理论,绿色环保无污染 从发展绿色环保节能型社会的长远目标来看,道路照明光源采用高频无极灯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城市路灯节能节电改造方案1

城市路灯节能节电改造方案1

项目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大量城市照明电费,除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外,综合效益明显,所节约电能又可从侧面缓解城市供电紧缺的现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