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种羊购销合同书

种羊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种方):大化县满地畜牧有限公司

住址:大化县大化社区那天屯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乙方(购种方):来宾市华隆黑山羊生态养殖农庄

住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蒲田村

联系电话:187xxxxxxxx

为了做好种羊引种工作,甲乙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地种羊购销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购羊品种、数量和价格: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地种母羊 只,每只平均体重 斤,价格为 元/斤。

二、交货地点和时间:在甲方种羊场交货,甲方在自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供种山羊。

三、付款方式:乙方到甲方的种羊场选购种羊,现场检验合格后称重,按 每斤 元的价格结算种母羊款,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供应空腹的后备种母羊,后备种母羊的称重必须在交货日上午即后备种母羊未放牧前进行,甲方不得在称重前给拟出售的后备种母羊饲喂饲料或草料;甲方不得向乙方提供病弱种山 1

羊;否则乙方可以拒绝向乙方购买种母羊。

2、负责做好各个体的耳标、免疫等工作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检疫合格证、免疫证明)。

(二)乙方责任

负责做好购买种母羊的检验、鉴定和调运,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种母羊款.。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

 

第二篇:酒水购销合同书

酒水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1—3个月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任何品牌的酒水,随时可调

换别的产品或原价办理退货。

二、 结算方式 :款到付货

三、标的价值

在此期间以行业最低价格,随行就市,每次订货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四、 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 11 年5月 1 日至20 12 年5 月 1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1、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赔偿损失不得低于乙方年销售额。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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