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协议书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关于发布《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暂行规定》的通知,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于20xx年为甲方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姓名: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国家教育部当年录取基本要求及我校录取标准录取。正式录取前甲、乙双方签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定向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于20xx年4月21日前将协议书三份寄给乙方,乙方收到协议书后才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生学费标准及缴纳程序按乙方规定执行。

二、 定向生的管理

1、 定向生入校后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 定向生的户口、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均不转至乙方,党、团组织关系可转至乙方。

3、 定向生入学三个月内由乙方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复查,复查合格方可注册取得学籍;政治和业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甲方。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 经本人申请,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内不能恢复健康,则取消学籍退回甲方。 ② 经本人申请,甲方不同意保留学籍的,退回甲方。

4、 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作出决定后通知甲方;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决定后甲方负责安排。

5、 定向生中途要求退学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批准。

6、 定向生毕业或结业后,甲方负责接收,乙方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7、 定向生毕业后要报考博士的,必须出具甲方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才能报名。

8、 定向生毕业后如不回原单位,须经甲方同意,另行分配问题按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规定办理。

三、 定向生的培养

1、 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型研究生学制2年。

定向生如延迟毕业,甲方需向乙方缴纳教育补偿费,具体数额另协商。

2、 学位论文的选题若为甲方的课题,由甲乙双方通过具体协商,确定甲方提供课题经费的数额,签订课题合同。

四、定向生的待遇

根据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规定,定向生,学习期间工资关系不转到乙方,享受原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定向生本人各保存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本人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双少”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双少”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定向培养单位——丙方档案所在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

丙方(研究生):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养对象及培养专业:

姓名: 所属学院: 专业:

二、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委托乙方培养硕士研究生。

2、负责丙方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人民币柒仟元整(8000.00元) (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按学年支付。

3、定期了解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进展情况,协助乙方做好丙方的思想教育工作。

4、丙方毕业后,负责接收、并妥善安排工作。

5、委托培养研究生如违反校规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负责接收并酌情给予安排。

6、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精神,甲方负责丙方的工资、生活福利待遇等费用。

7、如违反合同,应向乙方赔偿定向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全部培养费用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乙方:

l、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录取、培养、管理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不负责丙方的户口、工资关系。

2、为甲方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提供工资、医疗费以外的与非定向学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

3、丙方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及时通知甲方。

4、丙方学习期间要求报考博士、出国联合培养、出国留学等涉及合同责任履行时,乙方须征得甲方同意。

5、丙方毕业,负责将其派遣到甲方,并将其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转至甲方。

6、丙方中途退学,甲方当年所缴培养费乙方不予退还。

7、如违反合同,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1

丙方:

l、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享受除助学金、医疗费以外的与非定向学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

2、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须接受甲方安排。丙方的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原单位,毕业后必须无条件回甲方单位工作。

3、丙方在学习期间如要求出国留学、出国联合培养、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经甲方同意。

4、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违反协议,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还须向乙方贴偿学习期间的全部培养费用。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 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本协议份数: 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送交湖北省招生办公室一份。每份须附丙方:

1、报名信息简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由考点打印、考生确认的信息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作证复印件。无工作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档案所在单位证明文件。。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可另签补充条款,附于本合同之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培单位(甲方)盖章 培养单位(乙方)盖章 研究生(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丙方详细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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