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大数据)

合 作 协 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联系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甲方于20##年8月31日至9月2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主承办的“2015智慧城市创新产业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乙方代理招展及广告业务、承办大数据会议、合作宣传及邀约专业观众等,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展会名称:创新产业大会

举办时间:20##年8月31日至9月3日

举办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合作项目1:代理展位按照甲方规划安排

收费标准:

标准展位:国内企业11800元(人民币)/个/9㎡

              合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13800元(人民币)/个/9㎡

              境外企业3500元(美元)/个/9㎡

 空地展位:国内企业1180元(人民币)/㎡

               合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1380元(人民币)/㎡

               境外企业350元(美元)/㎡

               注:空地36㎡以上起租。

合作项目2:代理展会期间的赞助、广告等

广告项目及赞助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二、甲方责任:

1、该项目为甲方主承办的展区之一,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负责展区的主体体验场景设计规划;

2、甲方负责统一向会展中心租用场地;

3、甲方负责与主场承建商签定搭建协议;

4、甲方负责办理治安、保安、消防、交通等相关手续;

5、甲方负责现场所有宣传、指示、标识的制作,并重点宣传“大数据展示区”及专题论坛;

    6、甲方负责提供会议用场地等相关设施,并协助邀请论坛听众。

7、甲方负责统一印刷制作《参展商手册》、展商证、观众证、现场参观导视图、会刊等。

8、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4*9平方米的免费展位,供深圳残疾人协会进行展示。

9、合作期间甲方应将所有相关信息,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推广。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协办单位之一协助智慧城市各展区的招展工作,为确保此展区的顺利进行,参展企业要求必须在7月31日以前确定,因后期需要留出时间应对突发事件做调整。

备注:如到时还有空余展位或扩大招展区域,仍可安实际情况继续招展

2、为避免双方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建议未签定展位的企业(包括已甲方已联系过的企业),乙方都有权跟踪招展。

3、广告及赞助的业务必须在8月20号之前确定,因后期需要留出制作时间。

4、乙方在招展工作及收费上须与甲方一致,不得单方面降低收费标准。

备注:A、如企业是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是业内知名大企业,可适当给予多些的折扣,具体折扣收费需与甲方协商确定。

B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折扣优惠,需与甲方协商确定。原则上展位费用老客户可以给予9.5折或9折的优惠(根据面积大小而定)

5、乙方负责完成2015 中国国际大数据云计算应用论坛的嘉宾邀请、媒体宣传、听众召集工作。

四、宣传推广:

甲乙双方有责任分别利用各自拥有的网站、微信及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推广该项目,并通过各自的渠道积极宣传合作项目。

现场有近二十场论坛、发布会、推介会等活动,双方需积极利用各自优势进行宣传推广,邀请专业听众。

    协助组委会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做为演讲嘉宾参与现场论坛活动。

五、推广收益:

1.所有参展企业须统一将展位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给参展企业;

2.乙方扣除相应提成额后,在展会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支付50%展位费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应给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

3.乙方在展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支付剩余50%展位费到甲方指定帐户。

六、收益分配:

1、甲方按实际收入除去税费后的金额,按完成情况分段按比例提成,支付给乙方。具体如下:

2、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将该项目乙方收益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2、如双方长期合作,甲方可保证3年内乙方的客户均属于乙方,但是老客户的提成比例会有所下降(双方可再行协商),新客户的提成比例不变。

七、甲方指定汇款帐户:

境内付款帐户:

帐户:  

帐号:

开户行:

境外付款帐户:

八、乙方指定汇款帐户:

账号:

中文户名:

开户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作为展会的主办方,应保证展会按期如约开展,如因甲方延期或者取消展会,导致乙方客户要求赔偿、退款、解除合同等,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提供给乙方宣传资料和实际情况应当一致,如因此被客户异议的或者赔偿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须征得对方同意。

十一、不可抗力:

如出现地震、台风、战争、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疫情、政府临时措施等社会事件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变更履行时,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数据卡合作协议[1]

合同编号:

信息化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为满足广东佛山智能家居服务公司智能家居项目信息化建设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广东佛山智能家居服务公司智能家居项目数据传输业务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通过使用乙方数据SIM卡的GPRS功能及语音功能进行智能家居业务数据传输等功能实现,并向乙方支付相关业务使用费。

二、资费标准

1、SIM卡费及通信费:

? SIM卡卡费。

? GPRS元/台/月,包含流

量,超出后按照0.1元/M计算 。

? SIM卡如发生语音费及其它费用按标准收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使用乙方数据卡在网时间最少一年,并保证按时支付业务使用费。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缴纳业务使用费,如因甲方欠费停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负责任。

3、甲方应保证所使用的数据卡所应用的项目的合法性,不得将该卡挪作他用,不得通过该卡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业务合作。

4、甲方办理数据卡传输业务的相关手续、移动电话入网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5、甲方承诺使用移动公司的通信业务。甲方应严格遵守电信线路使用的各项规定、在使用线路发现故障时(非乙方端设备故障),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因甲方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应对乙方的经营、维修、施工给予紧密配合、提供方便,确保经营正常进行,维修、施工工程如期完成。

7、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设备的完整和安全,对任何破坏乙方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

8、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网络接入进行任何违法活动。若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数据卡及服务通信质量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诺使用甲方通信业务享受省内最优惠

待遇。

2、乙方只负责监控终端至甲方平台的数据传递。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主站或终端及其它应用系统所包含的硬件设备缺陷、故障和软件缺陷、故障所造成的数据未能发送、接受,或者发送、接受为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的任何责任。

3、乙方指定专人作为业务联系人,负责相关业务受理、故障受理协调。

4、乙方按国家电信服务标准要求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基础电信及其他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并允诺通信故障48小时内克服(特殊情况72小时内克服)。

5、乙方按信息产业部批准的互联网接入资费标准收取甲方费用。

6、若遇国家电信资费标准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执行新的资费标准。

7、乙方按 光缆接入方式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接入。乙方负责互联网接入方面的设备投入和施工。

8、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在协议书生效日始10天内开通通信网,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工不在此内。

9、乙方拥有通信缆线路及互联网接入终端设备(到路由器)的产权。

10、乙方如接到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止甲方使用该网络的通知,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服务。乙方不负责甲方的损失。

11、乙方不得无故停止甲方网络的使用,如乙方违反该条款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负赔偿责任。乙方如需对所属设备进行维护

而影响甲方的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12、维修界面的确定:甲乙双方确定以甲方路由器为维护界面,甲方路由器至甲方终端设备由甲方进行维护。乙方负责维护通信网络及设备故障 。

五、付费方式

双方约定:甲方按照 的方式支付 的通信费、数据包月费、流量费。

六、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信息和本协议内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若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 5000 元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新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以年为单位向后续延。合同到期任何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附则

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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