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推广合作协议

项目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进行项目推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乙方应以多种方法为甲方推广项目,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商会网站推介、在商会或相关协会印刷材料上推介、手机短信或电话直接通知会员、召开专门会议为甲方进行推介、在各类商务会议上为甲方做宣传等等。

2、 凡由于乙方宣传和推广活动所带来的客户,在签约成功的情况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业务费, 费用为合同金额的 1 %。

3合作时间:年月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 联络、协调。

甲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

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

姓名: 联系方式: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 甲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在成功签约的一周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业务费。

4、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业务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相关材料等,乙方保证尽可能进行推广。

2、 乙方自行负担为推广甲方项目所需经费。

3、 乙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业务费,赔偿乙方双倍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1 年 月 日

1

 

第二篇:推广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天天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凌奥产业园5号楼3楼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网站立体化推广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甲方要求网站立体化推广项目加入 的运营。

第二条、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 双方各自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2、 乙方对外推荐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宣传单和资料,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 利润分配

1、 利润定义:推广费收入。

2、 分配方式:乙方可获得项目合同金额的10%作为推荐费用。

第五条、 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终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 透明化

具体合作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

第十条、 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