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土地复垦协议书

设施农用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乡镇政府)

乙方: (经营方)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规定,为确保设施农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经甲,乙双方公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_乡(镇)_____村的土地作为设施农用地,用地总面积___亩。

二、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设施农用地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及农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同意备案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在设施农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恢复土地耕种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交通设施的完善。

五、乙方必须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立即复垦,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由加到、村委会、原土地使用人(承包人)进行验收,若经验收不符合复垦要求,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要求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遇国家征用土地或实施各类公益性建设项目,乙方无条件拆除建设及相关设施。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用地单位一份,国土所一份,乡镇政府一份,国土局一份。

甲方: 乙方:

 

第二篇:乡镇政府与土地权利人复垦协议书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土地权利人)

为维护农村建设用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建设用

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其使用的位于龙池镇 村 组

的 平方米农村建设用地,交付甲方用于实施复垦。该地块土地所有权属集体,使用权属乙方,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

二、乙方自愿交出其用于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后,自行落

实房屋居住;乙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书并拆除房屋后,甲方协助复垦项目业主给予构筑物拆除补偿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其具体支付方式为:

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对农户的补偿费:房屋

拆除开施工时,土地权利人先获得50%的补偿费;待项目经市级专家验收合格,并颁发《重庆市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后,由甲方按照实际新增耕地面积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对房屋

及构(附)着物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费;房屋拆除并施工时,土地权利人先获得50%的补偿费;待项目经市级专

家验收合格,并颁发《重庆市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后,由甲方按照实际新增耕地面积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三、复垦后的耕地所有权属 ,使用权属 。

四、乙方自愿将其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交付甲方复垦为农用地,于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提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本协议签订30日内完成拆迁并达到复垦工程的施工条件。确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条件不能按时拆迁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五、本协议履行中的纠纷或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上级有关部门或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单方擅自更改协议无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或指印):

20xx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