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工作协议书

20xx年销售协议

甲方:东东禽病工作室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其所在区域代理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达成共识,现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范围及期限:

1、甲方聘用并授权乙方为务代表,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上述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月日至 年月

第二条:乙方工作指标和待遇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完成最低销售回款均每月回款 万元。

2 全年完成100%者可享有年终奖金%完成80%者%

2、乙方享受甲方正式业务员待遇,收入由当月薪资加年终奖两部

分组成。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兽药产品,并为乙方提供各种业务所需证件、宣传资料等。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甲方指定的最低回款任务,甲方可以

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3、甲方必须严格执行营销制度中关于乙方的待遇规定。

4、在乙方销售区域内,甲方不得独立操作任何客户,并协助乙方

做好市场的保护工作。

5、甲方在乙方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6、甲方如发现乙方私自挪用货款,伪造票据,吃差价,按当事金

额的两倍扣罚。

7、甲方如发现乙方工作日不在工作地点或者联系中断超过24小

时,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行扣罚。

8、乙方确需停止合作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

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9、甲方有义务定期为乙方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对甲方各项营销制度等方面的知情权。

2、乙方应专职推广销售甲方产品,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其

它兼职工作。

3、乙方为扩大销量,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凡未付现款时一

律给甲方打欠款条并年终必须结清。

4、乙方为适应市场需要而增加客户返利时有适当提高产品销售价

格的权利。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安排的各种业务会议,否则按营销制度扣罚。

6、乙方有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的义务。

7、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与客户继续合作的权利。

8、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销售区域内规划营销方案的权利。

9、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10、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区域经理开展营销工作,保证销售任务的

完成和销售过程的畅通。

11、每月底须总结本月的工作情况及下月的工作计划。

12、积极及时调整好与当地行政部门的关系、避免发生无益的损

失。

13、严格执行公司所规定的价格政策,做到价格统一,合理的开

发网点,避免冲货和乱货的发生,起到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14、做到自己所在市场的货款及时回笼。自20xx年3月份起,结

账日期为每月的28日。

结款方式为:预付款、代收货款及货到付款。

15、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促销及讲座活动。

16、所销售产品必须当面填写销货单,真实的开据票据,保证销

售活动账面清楚,否则出现货款损失,由个人承担。

17、及时检查经销上的存货情况,发现存货过多,应想办法帮助

及时销售,避免发生退货现象。

18、严格保守公司秘密,做到不乱说,不乱讲。

19、货物要求业务人员本人必须亲自送到客户那里,否则出现损

失及对方不承认的问题,由业务人员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出现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中断本协议。并在三天内结清所有业务账目。甲乙双方如遇不可解决的经济纠纷时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

甲方:江苏东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址:江苏·南通·经济开发区 地址: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双赢集团手机业务销售协议书

双赢集团手机业务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购入方):

为了加强双方长期合作、明确责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认识: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就手机系列产品签定的销售协议。乙方预定机器型号为 数量 台。总价为 (不包含运费)乙方缴费给甲方信用保证金500元。(若付全款则包含500元信用保证金,并请乙方当面验机。)(定制机客户需一次付清全款。)

第二条 信用义务:

甲乙双方按照现款现货方式,款到发货。如果甲乙为零售关系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作为保证金,当手机未到乙方(购入方)手中时出现市场降价现象甲方补偿乙方降价费用,当出现市场涨价现象时乙方不必支付甲方涨价费用,而乙方需在收到手机三日内付清余款。

定金(保证金)是作为乙方订购机型信用凭证的信用凭证,当出乙方交付后立即生效,当乙方7日之内出现非质量问题退单,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定金(保证金),退单时若出现机身划痕等甲方将按市场价格收取折旧费。定制机非质量问题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换货、退货。若产品在试用期出现跌落、进水等不保修情况的机器不能退单,并取消保修资格。本协议生效7日后不允许任何理由的退单。

第三条 保修义务:

甲方为手机产品提供品质保证,且保修条款与官方保持高度一致。行货机器自乙方收到手机之日起甲方承担一年以内所有非人为损坏的手机维修服务,维修时均送至各品牌官方指定维修总部检测维修。具体细则请见相关手机品牌官方网站。甲方按照官方各项规定提供收费延保服务。水货机器视相应情况提供7至30日保修。返修时水货机器来回运费由乙方(购入方)全部承担。

出现下列情况时不予保修:1、私自撕毁甲方或手机原厂的保修标识 2、剧烈震动磕碰导致的电路板损害 3、进水、进油等有机液体的侵入 4、由于软件、病毒问题导致的系统损坏。 5、过保修期限的产品(电池,机身按键,配件等,按国家三包规定为易耗品保修一个月)

第四条 发货义务:

提货方式:1、乙方前往甲方处提货。2、由甲方发物流给乙方,运费由乙方到付。3、乙方退货给甲方,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定价权益: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统一标价和统一零售价,并严格保密。乙方不能从其他地区窜货(购进) 手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手机市场价格(详见控价函)。若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 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扣罚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经销资格。(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六条 违约协定: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每月销售手机台数不能低于30台,如有低于30台,甲方取消乙方经销商的销售权利。乙方必须维护手机产品形象,乙方应遵守公司售后服务的规定。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内的手机系列产品指定经销商,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不得转手批发给本区域和区域外的经销商,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其他乙方的店面进行销售;若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取消经销资格。(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七条 调补差价:

当公司对某些型号的产品调价时,甲方为乙方实际库存该型号产品调价补差。乙方应按时准确上报型号、数量、条形码、及时送回抽检机等,如因乙方配合问题,出现补差不能到位的,由乙方负责上报库存必须真实,经查实若有虚报,则以一罚十(按此次机型单台所调金额的十倍罚款,例如:iphone5此次每台调50元,若发现某经销商有一台虚报,则罚款为:10*50=500元)。库存条码上报后,在本公司(甲方)未通知销售前,不能进行销售,否则,按虚报处理,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八条 产品更新:

当产品更新时,淘汰机型退货。当公司对其某些型号淘汰时,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政策支持并协助其将淘汰机型销售完,淘汰期 为3 个月,如在工厂下达淘汰机文件3个月后仍有淘汰机型,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收回。退回方式:未开封的机器按进价计算退货货款;样机因有磨花、损伤按规定收取外壳配件折旧费,可以退货折旧。过淘汰期后,甲方对该淘汰机型不再负责包退包换,但可以负责保修和维修。(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退、换货。对乙方不太好销的型号或颜色,除过期淘汰机、样机、外表损伤和已拆封机型不能退外,其它可随时退、换货,退货以现金即日结清。特别规定:定单机型、包销机型不能退货,但可以保修。(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九条 回收协定:

停止合作,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将甲方的全部手机(淘汰机除外)和甲方支持的广告物品、展示品等全部收回;甲方所收回的乙方的 手机以现金即日结清,终止本协议后,甲方仍负责乙方已售出的 手机的售后服务,但不再对其他事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甲方的售后服务的质保金。(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如您不同意以上条款,有权拒绝签此协议!

如遇零售该协议只有1、2、3、4、条生效。 零售机器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购入方)(盖章): 时间:

双赢集团手机业务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购入方):

为了加强双方长期合作、明确责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认识: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就手机系列产品签定的销售协议。乙方预定机器型号为 数量 台。总价为 (不包含运费)乙方缴费给甲方信用保证金500元。(若付全款则包含500元信用保证金,并请乙方当面验机。)(定制机客户需一次付清全款。)

第二条 信用义务:

甲乙双方按照现款现货方式,款到发货。如果甲乙为零售关系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作为保证金,当手机未到乙方(购入方)手中时出现市场降价现象甲方补偿乙方降价费用,当出现市场涨价现象时乙方不必支付甲方涨价费用,而乙方需在收到手机三日内付清余款。

定金(保证金)是作为乙方订购机型信用凭证的信用凭证,当出乙方交付后立即生效,当乙方7日之内出现非质量问题退单,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定金(保证金),退单时若出现机身划痕等甲方将按市场价格收取折旧费。定制机非质量问题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换货、退货。若产品在试用期出现跌落、进水等不保修情况的机器不能退单,并取消保修资格。本协议生效7日后不允许任何理由的退单。

第三条 保修义务:

甲方为手机产品提供品质保证,且保修条款与官方保持高度一致。行货机器自乙方收到手机之日起甲方承担一年以内所有非人为损坏的手机维修服务,维修时均送至各品牌官方指定维修总部检测维修。具体细则请见相关手机品牌官方网站。甲方按照官方各项规定提供收费延保服务。水货机器视相应情况提供7至30日保修。返修时水货机器来回运费由乙方(购入方)全部承担。

出现下列情况时不予保修:1、私自撕毁甲方或手机原厂的保修标识 2、剧烈震动磕碰导致的电路板损害 3、进水、进油等有机液体的侵入 4、由于软件、病毒问题导致的系统损坏。 5、过保修期限的产品(电池,机身按键,配件等,按国家三包规定为易耗品保修一个月)

第四条 发货义务:

提货方式:1、乙方前往甲方处提货。2、由甲方发物流给乙方,运费由乙方到付。3、乙方退货给甲方,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定价权益: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统一标价和统一零售价,并严格保密。乙方不能从其他地区窜货(购进) 手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手机市场价格(详见控价函)。若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 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扣罚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经销资格。(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六条 违约协定: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每月销售手机台数不能低于30台,如有低于30台,甲方取消乙方经销商的销售权利。乙方必须维护手机产品形象,乙方应遵守公司售后服务的规定。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内的手机系列产品指定经销商,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不得转手批发给本区域和区域外的经销商,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其他乙方的店面进行销售;若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取消经销资格。(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七条 调补差价:

当公司对某些型号的产品调价时,甲方为乙方实际库存该型号产品调价补差。乙方应按时准确上报型号、数量、条形码、及时送回抽检机等,如因乙方配合问题,出现补差不能到位的,由乙方负责上报库存必须真实,经查实若有虚报,则以一罚十(按此次机型单台所调金额的十倍罚款,例如:iphone5此次每台调50元,若发现某经销商有一台虚报,则罚款为:10*50=500元)。库存条码上报后,在本公司(甲方)未通知销售前,不能进行销售,否则,按虚报处理,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八条 产品更新:

当产品更新时,淘汰机型退货。当公司对其某些型号淘汰时,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政策支持并协助其将淘汰机型销售完,淘汰期 为3 个月,如在工厂下达淘汰机文件3个月后仍有淘汰机型,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收回。退回方式:未开封的机器按进价计算退货货款;样机因有磨花、损伤按规定收取外壳配件折旧费,可以退货折旧。过淘汰期后,甲方对该淘汰机型不再负责包退包换,但可以负责保修和维修。(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退、换货。对乙方不太好销的型号或颜色,除过期淘汰机、样机、外表损伤和已拆封机型不能退外,其它可随时退、换货,退货以现金即日结清。特别规定:定单机型、包销机型不能退货,但可以保修。(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第九条 回收协定:

停止合作,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将甲方的全部手机(淘汰机除外)和甲方支持的广告物品、展示品等全部收回;甲方所收回的乙方的 手机以现金即日结清,终止本协议后,甲方仍负责乙方已售出的 手机的售后服务,但不再对其他事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甲方的售后服务的质保金。(本条不适用于零售)

如您不同意以上条款,有权拒绝签此协议!

如遇零售该协议只有1、2、3、4、条生效。 零售机器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购入方)(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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