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作协议书

医疗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拓宽医疗市场,更好为患者服务,本着互利双赢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地友好协商,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

一、经营项目睡医疗场所:

1、乙方开设项目仅限口腔科。

2、甲方提供一楼一间门面约18平方米左右,办公桌一张作为乙方医疗经营场所(无租金)。

二、合作形式和管理费用:

1、口腔科由乙方独立经营,所需耗材及设备由乙方自行购置。

2、乙方每月交纳当月营业收入的15%做为甲方管理费用(包括刷POS机费用)。

三、交费方式和费用分配:

1、乙方医疗产生的营业费用,由甲方代收,每月10日结算。

2、乙方水电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3、打针、输液费用全部归甲方。

4、利用甲方设备检查费用全部归甲方。

5、乙方使用甲方药品和耗材等物品,每月10日结算1次(药品、耗材费归甲方)。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医疗经营场所所及口腔科科室相关手续,确保手续的合法合规并提供医院资源与乙方共用(包括广告及其他宣传)。

2、如乙方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3、提供处方、化验单及其他检查单等医院单据。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及乙方报导聘医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且工资由乙方自行支付。

2、维持门诊正常秩序和维护整体利益。

3、全力避免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发生,全力维护医疗安全。

4、如发生医疗事故及纠纷,在甲方的协助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乙方承担全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违约应赔偿乙方所投入设备及各种费用的全额 元整。

2、乙方单方违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元整。

七、纠纷处理和解决方式:

1、双方如果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无法协商可邀请中正人处理。

八、医疗期限及其他约定:

1、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合作权利。

3、因不可抗拒因素,使双方无法合作进,合同自动终止。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处理。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中正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医疗合作协议书

医疗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妇科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妇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汉正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妇科诊疗中心;

二、 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

三、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 万元,其中设备投入 万元,其他 万元,由 月经“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返回。

四、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

及四间房和“妇科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妇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妇科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

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

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妇科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妇

科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妇科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妇科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

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妇科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

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妇科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

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妇科诊

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妇科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妇科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

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妇科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妇科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妇科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

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妇科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

“妇科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妇科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 年,“妇科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

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妇科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1.1万元作为甲方

的收入;

2、“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3.5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0%

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3、“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1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2%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2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5%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妇科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

“妇科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妇

科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

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

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妇科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

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

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 、乙双方权益,确保

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

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

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

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

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

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 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

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

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

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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