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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用分配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运作 的居间费用分配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运作 事宜,由甲方代表甲乙双方与该 签订居间协议,并约定居间费用为 万元。

第二条、 向甲方支付的居间报酬由甲、乙双方共同获得。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获得居间报酬的%,乙方获得居间报酬的,剩余居间报酬的 %作为相关运作费用。

第三条、居间运作费用如超出居间报酬的1%,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从支付的居间报酬中扣除。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参与事宜。

2、甲方在收到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在该由甲乙双方按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第五条、违约条款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

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应取得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以主协议(甲方与主协议不成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费用。

3、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电话:

乙 方: 电话:

协议签订地:

签订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居间协议(1)

协议书

甲方:成都百道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 、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转让其公司全部股权或者合作的媒介服务,乙方应促成甲方与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合作协议。

2、股权转让价格:以成都市百道公司在成都市温江区20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每亩单价按160万元(该每亩160万元的价格包含向国土部门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促成甲方与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价格计算方法中每亩土地单价应高于160万元(暂定为180万元左右),超过160万元的溢价部分作为乙方的费用;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收到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收益款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 本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履行合同,非因不可

抗力因素外不得违约。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若甲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元。

2、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乙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起诉方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特别约定,甲方可选择按下述第一条履行付款义务,若仍不能履行按第二条实行。

1、若甲方未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及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甲方可以向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出具委托书,将全部应付款项向乙方支付。

2、若甲方未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及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则甲方就将其对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将取得甲方对恒大地产公司的债权,本条约定也将视为债权转让条款 。乙方以本协议书作为告知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的通知。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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