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款协议

编号: 【编号】

用 款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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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款协议

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公司名称】(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本公司法人】 联系人:【代理人】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公司电话】

借款人:【借款人】(以下称与共同借款人统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人】 地址:【当前地址】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居住地:【当前地址】 联系人:【其他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话】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的授信额度已获甲方批准同意,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授信额度合同》,并提供了甲方认可的担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在额度限额和有效期内发放本笔贷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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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贷款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为 天,即【贷款期限】。如贷款入账日期与上述约定日期不一致,以贷款借据确定的起止日期为准。

第三条 贷款利率

根据《授信额度合同》的约定,此项贷款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即 息 。结息方式及违约罚息的计算以授信额度合同的约定方式执行。有关计息、结息及罚息的处理依《授信额度合同》办理。

第四条 提前还款与计费的处理

乙方可以请求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提前还款按贷款实际使用天数及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但收取的额度承诺费及账户管理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贷款展期

授信额度项下的用款不允许展期。

第六条 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 等额本 还款

□其他约定: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为《授信额度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他未尽事项依《授信额度合同》的约定办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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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结款协议

结款协议

甲方:深圳市邦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科立讯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从20xx年至今甲乙双方一直友好合作,由乙方向甲方采购各型号锂电池货品多批,经甲乙双方对买卖合同、出货单、财务账目对账确认,截止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共欠甲方剩余货款人民币肆拾壹万元(¥410000.00元)。

一、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拖欠货款做一次性折价优惠结算,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折价后货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

二、乙方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确认乙方所拖欠的货款全部结算完毕,乙方不再拖欠甲方任何货款,甲方不得就货款提出任何追索及诉讼请求。

三、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再就甲方出售给乙方的电池品质提出任何索赔,不得对甲方提出任何诉讼请求。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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