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护校协议书

河北中学寒假护校协议书

甲方:河北中学 乙方:闫军虎

为确保20xx年寒假期间学校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过校委会讨论通过,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护校协议:

一、护校日期: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3月2日(共33天时间)。

二、护校范围:学校范围内所有财产。

三、护校要求:

1、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护校人员必须全天24小时在岗护校,做好上级领导来访检查的接待工作,记好值班护校记录。

2、护校人员每天不定时在校园内进行安全巡逻检查,特别是教学楼、电教室、学生公寓、教工宿舍要加强重点防范。发现可疑人应多询问,以适当的方式阻止其进入校园,若发现有破坏学校公私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报警。

3、护校期间,若因护校人员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而发生意外事故,使学校财产丢失或损坏,属乙方责任的(不含自然灾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学校所有财产乙方不得私自出借给他人。

5、寒假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因用电、取暖不当引发的火灾和财物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6、开学后,乙方向学校交接手续后,财产如无任何损坏和丢失,甲方付给乙方护校劳务费每日30元。如需赔偿,在劳务费中扣除。

7、乙方应注意节约水、电、煤等资源,不得故意浪费。

8、乙方不得在校园内组织、参与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9、值班护校地点设在校长室。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甲方要求教职工将个人财产或贵重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否则,如遇意外偷盗,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20xx年1月28起--20xx年3月2日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名:

2010年1月27日

 

第二篇:20xx年护校协议书

民权团庄完全小学护校协议书 甲方:古浪县民权乡团庄完全小学 乙方:古浪县民权乡团庄村

村民甘国勇

为了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特聘请甘国勇为小学护校人。经甲乙双方商议,特拟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待遇: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生活用电、用水、用房,并支付每学年1000元的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常驻学校,保持校园有人看管,不出现空校现象;尤其晚上杜绝空校现象发生。

2、乙方经常检查校园,发现险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第一现场,并把险情及时向校长做具体汇报,并予以排除。

3、乙方必须保护好校产安全,若由于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折价赔偿;

4、乙方本身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甲方并不担负任何责任。

三、护校时间:20xx年8月26日至20xx年8月26日。

四、附加条件: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中途不护校,甲方将不付给乙方任何报酬。

此合约一式两份,护校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护校人签名:

校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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