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城乡社会救助情况汇报

临汾市城乡社会救助情况汇报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20xx年,我市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市本级预算城市低保资金1900万元,县级预算1923万元。截止12月上级补助8830.3万元,市本级配套1477万元,共10307.3万元城市低保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县市区。1-11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0242.8万元,人月均补差137元。全市41574户98081人全部纳入分类施保体系,都做到了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里拿出118万元,各县、市、区也按照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进行了投入,3次物价补助(15元/月/人6个月; 10元/月/人3个月; 12元/月/人2个月)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及时兑现,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市本级配套59万元,现已全部下拨,要求各县市区在规定的时限内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完成好提标工作。

二、农村低保工作

自20xx年3月我市浮山现场会和尧都区现场会召开以来,17个县市区全部重新出台了新的《农村低保实施办法与细则》(相对于90年代部分开展的小范围低保),确定了救

助标准和范围,完成了摸底排查工作,确定了保障范围,工作全面启动。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根据4:3:3的资金比例投入要求,落实了本级配套资金。20xx年1-12月份,共落实资金3676.9万元(其中:上级下达补助资金2008.9万元,市本级配套869万元,县级投入799万元),已有86861人纳入农村低保并得到救助,保障对象占农业人口的2.8%。各县(市、区)千方百计争取工作经费,想方设法保障工作费用。目前工作态势良好,截至目前,我市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已由360元/年提高至432元/年。

三、城市医疗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上半年,17个县(市、区)全部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或办法》。07年,上级补助资金272万元,市本级配套272万元,共544万元已全部下拨,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进行资金配套。我们通过实际工作发现:由于启动时制定政策起伏线都定的较高,救助范围面也窄,因此救助效果很不理想。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20xx年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方面大力推广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救助办法,一方面适当降低起伏线扩大救助范围,把一些边缘困难户也纳入到救助范围之内,并指导各县市区重新修改相关的救助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我市尧都区、襄汾县实行了“医前救助”,洪洞县对年老体弱、常年有病的A、B类低保对象实行分类定额救助,70岁以上的低保户一次救助500元,60-69岁的低保户一次

救助300元。切实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截至9月底,全市共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270人,发放救助金332.3万元。目前,各县市区都在紧张地开展这项工作,保障把钱使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基金使用额度已达70%。

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情况

我们的做法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透明过程,严格监督,动态管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1-10月,共落实资金170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1230万元,市财政投入180万元,县级配套292万元),救助21875人(其中大病救助5952人),发放救助资金46.9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人数20516人,金额101万元。市里要求各县市区在年底前,资金使用率达到基金总额的70%,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低保中心。市局将结合年终考核于12月下旬进行督查、评比。

五、农村五保对象救助及敬老院建设

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有62所,床位1308张,现有五保户9789户10245人(其中:集中供养851人,分散供养9394人,集中供养率为8%较20xx年有很大提高),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33%,全部做到了应保尽保。20xx年以来,共落实资金1393.6万元(其中,省下拨转移支付资金是10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03.6万元),人均救助水平由1000元/年提高至1200元/年,做到了按标施保。由于五保供养的渠道是由财

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接转至各县(市、区)财政,故民政部门并不掌握,通过积极协调,我们已将历次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额,制成表格下发各县(市、区)民政局,以便协调核查,督促落实。

在农村敬老院建设中,省厅确定我市洪洞县、霍州市、翼城县、浮山县等4县(市)为省“霞光计划”敬老院建设项目县。20xx年我局从市本级彩票公益金中拿出近500万元补助各县市敬老院、农村五保院建设,目前,浮山县、蒲县、古县、隰县等地都进行了“五保院”集中供养试点。通过努力我市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正在提高。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

六、救灾工作

据统计,20xx年全市因灾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389.7万亩,其中绝收面积77.1万亩,受灾人口186.46万人,因灾死亡人口5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21013人,倒塌房屋6582间,损坏房屋18259间,直接经济损失9.54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85亿元。因灾造成需冬令春荒救济人口47.72万人,其中需口粮救济人口37.8万人,需救济粮2976万公斤,需衣被救济人口7.21万人。20xx年以来,全市共投入救灾资金2306.6万元(其中上级下拨1850万元,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县级投入256.6万元),不包括待拨冬春灾民救助资金,比20xx年投入救灾资金的1824万元增加了482.6万元。对中央和省拨资金1850万元,我市随到随拨,及时到位。市财政

除足额落实年度救灾资金预算100万元外,还安排救灾预备金100万元,直接拨付给永和县,用于解决该县因霉雨天气造成洪涝灾的灾民以口粮为主的生活困难问题。救灾款的及时发放,使需救助灾民得到了有效救助,保证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病能医,从而稳定了灾民情绪,促进了灾区的社会安定。

20xx年,我市因洪涝灾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倒塌和损坏住房数量之巨,为历年所罕见。全市共转移安置灾民21013人,按每人补助150元的标准,需补助资金315万元;倒房恢复重建25375户5135间,接每间补助1500元的标准,需补助资金771万元;未明确标准的损坏住房8259间,按每间补助300元的标准,需补助资金550万元,一共需1636万元。目前,省、市共拨付950万元,县级配套93万元,共计投入1043万元。截止目前,倒房恢复重建已开工4597间,占应恢复重建5135间的90%,已竣工4193间,占应恢复重建间数的82%。现已入冬,建房工程暂停进行,对无房户灾民已做了妥善安置,努力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重建任务。

修订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使我市过去由民政部门制定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升为政府出台的预案。截止10月底,市政府和16个县(市)政府都出台了本级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18份近18万字,已于11月初汇编上报。同时,积极开展备灾工作。

20xx年,我局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加快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搭建融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点为一体的综合工作平台,并积极申报省级灾害应急仓储建设示范县。目前,侯马市己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第一批灾害应急仓储建设示范县并通过省级验收,并代表我市在全省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寿阳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曲沃、洪洞、吉县、安泽等县已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县,待省验收。全市累计储备救灾帐篷330顶(其中市里38顶,县市区202顶),棉衣棉被8495件(套),对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起到了积极作用。20xx年4月底,曲沃、安泽、侯马等地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接到报灾后,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黄翠莲、局长王林带领救灾科的同志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冒雨赶赴重灾区曲沃县北董乡,指导抢险救灾。民政部、省、市、县政府逐级启动了应急预案。部、省、市、县先后及时拨付救灾资金350万元,县政府统一组织,发放给灾民,受到社会高度评价。

六、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踏实推进“明天计划”,建立长效机制。经过3年努力,我市已对360名残疾孤儿进行了筛查审核,其中手术适应症268名,已成功进行了251例手术,手术全部成功,超进度完成任务。同时大力开展捐赠和宣传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二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制订了《方案》,确定了侯马市敬老院、霍州市三教乡敬老院和临

汾市福利院为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对全市的福利机构进行了摸底,对需改建、扩建的15个老年福利设施进行了实地调查;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15家福利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审批,使我市福利机构床位达到1117张。三是福利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目前,全市福利企业121家,共有职工5330人,其中残疾职工2866人,残疾职工占全部生产人员比例50%以上。另外,我们还对全市121家福利企业进行换证登记,全面规范了福利企业的正常运行。四是积极开展儿童收养工作。在“明天计划”实施过程中,有23名手术康复儿童被家庭收养,85名儿童被家庭寄养,有6名被涉外收养。

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按照“十一五”民政部发展纲要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编报了20xx年和20xx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临汾市救助站和儿童福利院新建扩建建设项目,临汾、侯马、尧都区3个救助站已被民政部和发改委立项。全市救助站达到7个。

在处理“黑砖窑事件”的工作中,我市民政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安排,做出了相应努力。根据上级领导和我市的安排及要求,民政部门在这次工作过程中,主要是负责解救排查出的智障和未成年人的临时救助安置。在工作中,我们对重点对象进集中救助安置,做到了热情爱护。根据省民政厅领导的指示,副市长黄翠莲同志亲自协调,市民政局积极参

与,把乡宁县排查出的6名智障人员接送到尧都区救助站,并千方百计为其寻找其亲人,成功的把1名智障人员送回了家。救助站对智障人员妥善照顾。省民政厅郭小平同志等专门到尧都区救助站慰问了被解救助人员,市民政局的负责同志也多次到站点安排有关事项,进行具体协调。此外,洪洞县曾上报的9名智障碍人员,经救助返回之后,又组织力量,进行了回访调查,进一步落实经济补助。今年,全市救助站共接待各类救助人员1811余人次,分别按照不同情况给予妥善救助,未发生一起意外事件,特别是未成年人救助得到了加强。目前,我局已根据省编办《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机构的通知》(晋编字[2007]33号)文件要求,增设了救助管理科,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展开了工作。

八、开展“三无”等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20xx年6月以来,我市以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市民政局直属优抚医院)为依托,对全市“三无”精神病患者和有家无业且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有困难的精神病患者实施全年无偿医疗救助。市财政所列该项目预算逐年递增(20xx年为12.5万元,20xx年49.4万元,20xx年59.8万元,20xx年60万元)。据统计,20xx年6月以来,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共收治“三无”精神病患者63人,有家无业且支付精神病基本医疗费用有困难的精神患者147人次(其中洪洞县18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OO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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