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项目承若书

设施农用地项目承诺书

承诺单位:靖边县四季青苗圃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于设施农用地项目的相关要求,承成诺人对新建生态苗圃设施用地项目做出以下承诺:

一、新建生态苗圃设施农用地项目报件资料中涉及的相关文字、数据、图件、表格资料内容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纂改等虚假内容。

二、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新建生态苗圃设施农用地项目资料内容,合法使用土地和各类设施,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造成土地荒芜。

否则,后果由承诺人自行负责。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项目用地协议书

项目用地协议书

甲方: 人民政府

乙方: 村民委员会

丙方:

受 工程征地拆迁影响,丙方原受让的土地及所建的厂房被征用、拆除,为保证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在丙方原征用土地的南边继续征用土地出让给丙方,由丙方进行水泥制品项目建设,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乙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宗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段面积约为 亩,具体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确定的面积为准。

2、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现属于乙方所有, 由甲方和乙方履行法定程序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丙方兴建项目。

第二条 征地款

丙方受让征地款为包干价,其标准为每亩 万元人民币,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总价款约为 万元( );因 土地征用,经结算,乙方应付丙方 万元差价款,该款从上述征地总价款中扣除,实际丙方应付给乙方价款为 万元。

征用土地范围内的树木补偿及地上建筑物的拆除费用等共计 万元,由丙方承担。

甲方和乙方负责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后, 甲方和乙方负责按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 1

案依法组织实施。

第三条 征地款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丙方按实际应付征地总价款约 %(计 万元),以及树木补偿、拆迁补偿费 万元支付给乙方;在政府征用土地公告期满后 日内丙方将余款 元支付给乙方,由甲方和乙方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及时支付有关对象户。

第四条 甲方和乙方保证丙方受让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被确定为商业、工业综合用地,且所出让的土地无他项权利、无纠纷,丙方受让后可以建设办公楼、厂房、职工宿舍等。

第五条 甲方和乙方协助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办理规划部门出具的该宗地红线图。甲方和乙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到丙方名下,如不能按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丙方受让土地后须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如遇所征用的项目区内土地另被征用,征用补偿安置款项归丙方所有,甲方和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对项目区土地及相关设施及设备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甲方和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甲方和乙方要保证丙方项目工程正常施工,负责处理丙方在施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地方及周边农户的矛盾,如因此而给丙方施工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甲方和乙方按丙方已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和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负责协助丙方办理筹建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环评、消防、工商、税务等各种手续,所需费用由丙方支付。在丙方及时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的前提下,甲方和乙方负责 2

协调相关部门保障丙方施工进度,使丙方的施工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到外来干扰。

第十一条 在丙方项目开工前,甲方和乙方负责供电、给排水、道路、通讯等公用设施接到丙方项目地界边(红线边),保证丙方正常使用。周边如有其他项目工程建设,甲方和乙方应规划建设丙方通往 的道路,路宽不得少于9米,以便于丙方产品运输。

第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负责在交地前将树木清理干净、地上建筑物拆平,在丙方按第三条支付第一次征地款后,将该宗地交付给丙方;土地交付后,该宗地上所有附着物归丙方所有,其他人不得再进场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项目在建或投产后,甲方可按最低标准收取国家、省、市规定应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经营服务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对丙方实行社会治安保障制度,各有关部门未经甲方批准,一律不准进入丙方厂区收费和开展检查、评比、验收等活动。

第十五条 甲方和乙方保障丙方有权自行决定项目的筹建模式、有权自己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甲方和乙方不得干涉。

第十六条 甲方和乙方协助丙方解决员工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丙方员工及家属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协助丙方办理项目码头建设所需的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丙方执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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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至范围图(甲、乙、丙三方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4 20xx年20xx年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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