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学校环境卫生及损坏学校公物的

关于破坏学校环境卫生及损坏学校公物的

处罚规定

讲究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整洁,培养学生文明守纪、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是给全体师生创造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工作学习环境的一个保证,是我校全体师生的共同愿望。因此,为进一步严格学校管理,杜绝损害学校环境卫生及学校公物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二、违反规定的处罚

(一)损害学校环境卫生的处罚

1、在校园、楼道乱丢果皮、纸屑、食品袋废弃物等,在课桌凳上乱刻画、在墙壁上乱张帖,每发现一人次处罚5元,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2、随地吐痰、擤鼻涕,在规定场所外丢、倒剩饭菜,学生用餐不在食堂餐厅,每人次处罚5元,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3、乱倒污水,损害卫生,每人处罚5元,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4、在墙壁上踩脚印、砸球印,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二)损坏花木、公物、设施的处罚

1、摘学校花朵,每朵(个)5元,累计处罚,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2、损坏学校花木,每株按其价值的1—3倍处罚,若处罚款额不足20元的,以最低价20元处罚,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3、体育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课,不遵守操作规则,使用不当造成用具、器具损坏或遗失,当事人或班级应负责赔偿损失。属故意损坏的,应处其价值的1—3倍罚款,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4、损坏学校课桌、椅、凳、门窗、玻璃、灯管、床垫及其它公物设施,应按其价值赔偿损失。属不加爱护、违反使用规则导致损坏的,处其价值的1—3倍罚款,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办法计分。

5、教职工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所配发使用的工具或管理的公物遗失、损坏,应根据价值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监督执行

1、值周领导负责本周安全、纪律、卫生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2、门卫室负责学校大门口环境卫生和校园花木爱护。

3、卫生组负责环境、楼道卫生的督促打扫及检查。如若督促或检查不力,每次按旷勤一节课计。

4 、值周老师、学生会、值周学生、政教处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执行。

洮砚九年制学校

20xx年8月28日

 

第二篇: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星潭中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好我校环境卫生,进一步推进“创建文明教寝室”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素养,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环境卫生工作常规制度.

1、学校按照各班情况分片包干、责任到班、定点到个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区负责。班主任要利用读报、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认真监督本班教寝室、清洁区的卫生工作。

3、班委会中应设置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包干区的卫生 4、实行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教室、清洁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洁工作。各班级清洁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天晨扫要落实,周四下午第三节课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政教处、学生会要落实检查评比。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无卫生死角。

5、重大活动前要实行卫生突击制度,大扫除及卫生突击活动时,班主任应到班级督促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完善。

6、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好习惯,教师要以身作则,共同建造文明、洁净的校园。

二、校园环境卫生要求

1、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值日领导和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深入卫生工作现场,检查和了解学校的卫生工作状况,并在校务日志上作好详细的记载。

2、实行日查制度,学生会值日学生坚持每天检查评分,作好记载,并做到一查一公布。

3、实行评分制,参照星潭中学文明教寝室评分细则,对各教寝室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评分,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学生会值日干部的检查评分按总分的70%计入政教处、办公室每周的抽查评分按100%计入;取两项总分作为本周评比名次依据。

4、实施奖惩制度:①综合每周检查总分,每周评出男女星级寝室各两个,不达标男女寝室各一个;评出星级教室共一个,不达标教室一个;评出示范清洁区一个,不达标清洁区一个;给予所在班级班主任每项10元奖励。不达标教寝室每项扣当月班主任津贴5元。文明教寝室发牌.

②综合每月检查总分,学生会评出总分最高的男女寝室各一个、教室一个,授予“文明教寝室”称号,同时给予所在教寝室文体用品奖励。

星潭中学

20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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