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场管理制度

常州公司销售现场基本工作规范

为明确中海宏洋地产(常州)有限公司销售现场各项基本工作规范,规范各岗位具体业务动作,提升销售现场整体专业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海宏洋地产(常州)有限公司各项目销售现场。

第二条 本办法由中海宏洋地产(常州)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负责补充修订和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中海宏洋地产(常州)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制度

(一) 现场工作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 至晚18:00; (二) 8:40前所有置业顾问须换好服装,整理好仪容仪表,进入工作状态; (三) 8:45前所有置业顾问到达控台参加每日晨会;

(四) 11:30-12:10第一批午餐时间、12:10-12:50第二批午餐时间; (五) 13:00-13:30午休时间,当日控官值班(视客户到访情况,周末及节假

日无午休时间);

(六) 18:00完成当日工作的置业顾问须向销售主管请示并简要汇报当日工作

情况,经批准方可下班离开。视现场接待客户需要,可延迟下班时间; (七) 原则上每人周一、周五、周六、周日不排休,休息均安排在周二到周五,

实行六天工作制度,如遇广告日、房展会或开盘期间不能休息,由销售主管报公司统一安排调休。

(八) 销售现场工作人员之间换休,应提前通知销售主管。否则,未到岗者按

旷工处理。

(九) 每月每人换休次数不能超过2次。

(十) 开盘期或重要销售期须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为开盘期间停休; (十一) 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安排置业顾问加班工作。

第二条 请假制度

(一) 所有事或因病需请假原则上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

休假。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后补办申请单,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 置业顾问因病请假者需同时递交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

(三) 置业顾问每月请假或病假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除外);

(四) 置业顾问每月可请一次一小时的临时事假,需在当日早上7:30之前报

备销售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方可;

(五) 凡请假或旷工超过2小时者,以请假或旷工半天论处;凡请假或旷工超

过4小时者,以请假1天或旷1天论处。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晨会管理制度

(一) 晨会须知

1. 晨会时间:每日8:45-9:15分,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 晨会地点:销售中心会议室。

3. 晨会主持:销售主管不在销售组长组织,如无组长,当日控官组织。

4. 晨会人员:售楼处所有人员。

5. 晨会管理:晨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晨会,应提前

向晨会主持人请假,并由晨会主持人及时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 晨会准备

1. 8:45前所有置业顾问须换好服装,整理好仪容仪表,到晨会地点集合;

2. 晨会主持将当日工作准备就绪,准备主持晨会;

3. 会议记录负责人做好会议纪要。

(三) 晨会流程

1. 对一天工作的总动员,调动置业顾问一天的工作情绪。

2. 检查置业顾问仪容仪表及出勤情况。

3. 通报前一天的销售情况。

4. 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强调注意事项。

5. 置业顾问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给予及时解决。

6. 共同研究难以解决的客户并进行交流。

7. 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稳固(不定期进行考核)。

8. 销售技能与经验、成交经典案例的分享与交流。

第二条 周例会制度

(一) 周例会须知

1. 例会时间:每周一18:00-19:30分,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 例会地点:销售中心会议室。

3. 例会主持:销售主管或主策。

4. 例会人员:主策、销售主管、策划师、全体置业顾问。

5. 例会管理: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晨会,应提

前向例会主持人请假,并由例会主持人及时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 周例会准备

1. 周例会主持将当日工作准备就绪,准备主持周例会;

2. 所有参会人员将各自一周工作总结好,并形成书面材料,准备汇报。

3. 会议记录负责人做好会议纪要

第三条 周例会流程

1. 总结上一周销售情况,安排下周销售指标(根据公司制定的月度考核指标,

进行分解,分配到每周)。

2. 小组及个人一周业绩排名和违规扣分公布。

3. 各置业顾问汇报上周工作情况;

4. 各置业顾问汇报上周跟踪楼盘市场动态;对本周(近期)房地产市场形势进

行分析探讨。

5. 主策或销售主管针对一周销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给出明确的解决方

案和实施办法;

6. 置业顾问之间针对销售技巧、销售经验等进行相互交流探讨(根据每个置业

顾问情况每周制定专题讨论学习);

7. 主策或销售主管明确部署下一周工作重点和目标。

第三章 仪容仪表

置业顾问直接与客户打交道,代表公司和楼盘形象,所以仪容仪表显得十分重要,要求每一位从事售楼工作的员工都要自觉地使自己的外表保持整齐、清洁、悦目,做到身体整洁、容光焕发、适度化妆(淡妆)、头发整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制服整齐。

第一条 服装要求

(一) 按照公司要求着统一制服,保持清洁、整齐、平整,不得带有灰尘、褶皱、

列开线、掉扣等。

(二) 上班必须要打领带,领带保持挺直、干净、系戴端正。

(三) 工作时必须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不露脚趾和脚跟。皮鞋应保持光亮适度,

鞋袜整齐。

(四) 公司徽标佩戴位置统一在左上胸,明显、端正,并戴好工号牌。

第二条 妆饰

(一) 女员工要化淡妆,要求粉底不能打得太厚,且要保持均匀,与其皮肤底色协

调;

(二) 眼影以不易被明显察觉为宜,眼线不要勾画太重,眼眉要描得自然,原则上

以弥补眉形中的轻描为主,不许纹眉或因勾描过重而产生纹眉效果,

(三) 涂胭脂以较淡和弥补脸型不足为基本标准,并能使人体现出精神饱满和具有

青春朝气。

(四) 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

第三条 发式

(一) 男置业顾问:头发要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头发要整齐,清洁,

没有头屑;不可染发(黑发除外)。

(二) 女置业顾问:刘海不盖眉;自然,大方;头发统一盘发;佩戴统一头饰;不

可染发(黑色除外)。

第四条 耳环

(一) 女置业顾问只可佩带小耳环(无坠),款式要端庄大方,以淡雅为主。

第五条 手

(二) 置业顾问的指甲长度不超过手指头;女员工只可涂透明的指甲油;只可佩带

一只小戒指,不可佩带其他首饰;经常保持手部清洁。

第四章 礼仪礼节

第一条 站姿

(一)

(二) 躯干:挺胸、收腹、紧臀、颈项挺直、头部端正、微收下颌。 轻轻走到座位正面,轻轻落座,避免扭臀寻座或动作太大引起椅子乱动及发出响声。

(三) 当客户到访时,应该放下手中事情站起来相迎,当客户就座后自己方可坐下。

(四) 接待客户时,坐落在座椅前1/3;接待熟客时,可落在座椅的2/3,不得靠倚椅背。

(五)

(六) 两手平放在两腿间,也不要托腮、玩弄任何物品或有其他小动作。 两腿自然平放,不得跷二郎腿。男士两腿间距可容一拳,女土两腿应并拢微侧,脚不要踏拍地板或乱动。

(七) 从座位上站起,动作要轻,避免引起椅倾倒或出现响声,一般从座椅左侧站起。

(八) 离位时,要将座椅轻轻抬起至原位,再轻轻落下,忌拖或推椅。

第二条 动姿

(一) 行走时步伐要适中,女性多用小步。切忌大步流星,严禁奔跑(危急情况例外),也不可脚擦着地板走。

(二) 行走时上身保持站姿标准。大腿动作幅度要小,主要以向前弹出小腿带出步伐。忌讳挺髋扭臀等不雅动作,也不要在行走时出现明显的内外“八字脚”。

(三)

(四) 走廊、楼梯等公共通道,员工应靠左边而行,不宜在走廊中间大摇大摆。 几人同行时,不要并排走,以免影响客户或他人通行。如确需并排走时,

(五)

(六) 在任何地方遇到客户,都要主动让路,不可抢行。 在单人通行的门口,不可两人挤出挤进。遇到客户或同事,应主动退后,

并微笑着做出手势“您先请”。

(七) 在走廊行走时,一般不要随便超过前行的客户,如需超过,首先应说“对

不起”,待客户闪开时说声“谢谢”,再轻轻穿过。

(八)

(九) 和客户、同事对面擦过时,应主动侧身,并点头问好。 给客户做向导时,要走在客户前二步远的一侧,以便随时向客户解说和

照顾客户。

(十) 行走时不得哼歌曲、吹口哨或跺脚。

(十一) 工作时不得忸怩作态,做怪脸、吐舌、眨眼、照镜子、涂口红等。不得

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十二) 上班时间不得在售楼处吸烟或吃东西。

(十三) 注意“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第三条 需加注意的动作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咳嗽或吐痰时,请用干净的纸巾或手帕掩住口部,并侧向客户反方向。 打哈欠或喷嚏时,应走开或转过头来掩住口部。 整理头发、衣服时,请到洗手间或客户看不到的地方。 当众挖鼻孔,搔痒,或剔指甲都会有损自己的形象。 手不应插在口袋里,双手应垂直,坐着时平放在桌面,不要把玩物件。 当众不应耳语或指指点点。 与别人谈话时,双目须正视对方的眼睛。 不要在公众区域搭肩或挽手。

(九)

(十) 工作时,以及在公众区域不要大声讲话,谈笑及追逐。 在大堂等公众场合,不能当着客户谈及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一) 与人交谈时,不应不时看表及随意打断对方的讲话。

第四条 交谈礼仪

(一) 交谈时,用柔和的目光注视对方,面带微笑,并通过轻轻点头表示理解

客户谈话的主题或内容。

(二) 站立或落座时,应保持正确站姿与坐姿。切忌双手叉腰、插入衣裤口袋、

交叉胸前或摆弄其他物品。

(三) 他人讲话时,不可整理衣装、拨弄头发、摸脸、挖耳朵、搔痒、敲

桌等。

(四)

(五)

(六) 在客户讲话时,不得经常看手表和手机。 在他人后面行走时,不要发出诡谲的笑声,以免产生误会。 讲话时,“请”、“您”、“谢谢”、“对不起”、“不用客气”等礼

貌语言要经常使用,不准讲粗言秽语或使用蔑视性和污辱性的语言。不开过分的玩笑。

(七) 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嘲弄客户,不得与客户争辩,更不

允许举止鲁莽和语言粗俗,不管客户态度如何都必须以礼相待,不管客户情绪多么激动都必须保持冷静。

(八) 称呼客户时,要多称呼姓氏,用“某先生”或“某小姐或女士”,不知

姓氏里,要用“这位先生”或“这位小姐或女士”。

(九) 几人在场,要与对话者谈话时涉及在场的其他人时,不能用“他”指他

人,应称呼其名或“某先生”或“某小姐或女土”。

(十) 无论任何时刻从客户手中接过任何物品,都要说“谢谢”;对客户造成

的任何不便都要说“对不起”;将证件等递还给客户时应予以致谢,不能将证件一声不吭地扔给客户或是扔在桌面上。

(十一) 客户讲“谢谢”时,要答“不用谢”或“不用客气”,不得毫无反

应。

(十二) 任何时候招呼他人均不能用“喂”。

(十三) 对客户的问询不能回答“不知道”,确不清楚的事情,要先请客户稍候,

再代客询问;或请客户直接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

(十四) 不得用手指或笔杆为客户指示方向。

(十五) 在服务或打电话时,如有其他客户,应用点头和眼神示意欢迎、请稍候,

并尽快结束手头工作,不得无所表示而冷落客户。

(十六) 如确有急事或接电话而需离开面对的客户时,必须讲“对不起,请稍候”,

并尽快处理完毕。回头再次面对客户时,要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不得一言不发就开始服务。

(十七) 如果要与客户谈话,要先打招呼,如正逢客户在与别人谈话时,不可凑

前旁听,如有急事需立即与客户说时,应趋前说“对不起,打扰一下可以吗?我有急事要与这位先生商量”,如客户点头答应,应表示感谢。 (十八) 谈话中如要咳嗽或打喷嚏时,应说“对不起”,并转身向侧后下方,同

时尽可能用手帕遮住。

第五条 电话礼仪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所有来电,必须在铃响三声内接听。 接电话先问好,报案名。如“您好,**项目。很高兴为您服务。” 在接听电话时如须与他人交谈,应用手捂住话筒,并说“对不起”。 听电话时要做好记录,通话要点要问清,然后向对方附属一遍。 交谈完毕需说:“感谢您的来电。” 对方挂断后,方为通话完毕,不得先于对方挂线。

第六条 礼貌用语

(一)

(二) 迎宾用语类:您好,请进,欢迎光临 招待介绍类:请您这边坐,请喝茶,请您看看我们的资料,有什么不明

白的请吩咐,那儿是我们的模型展示区

(三) 请求道歉类:对不起,这套房子刚卖出去了,不好意思,您的话我还没

听明白,有什么意见,请您多指教

(四) 恭维赞扬类:像您这样的成功人士选择我们的楼盘最合适了,您很有眼

光,您虽然不是搞房地产的,但您居然有如此高见,真是令我汗颜。

(五) 送客道别类:请您慢走,欢迎下次光临,不买没关系,能认识您我很高

兴,再见。

第七条 工作守则

(一)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时应热情,有礼貌,耐心接待,不可以带情绪上

班。

(二)

(三)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做好现场工作。 保持个人业务形象,无论在销售前台或后台就坐时必须保持坐姿端正,

不可表现懒散,严禁在工作场合用餐、吃零食、化妆、吸烟、嬉玩打笑、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

(四) 销售现场前台必须时刻保持清洁整齐,文件夹、计算器等私人物品不得

留在台面。现场工作人员必须自带水杯,统一摆放在一起。

(五) 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在大厅内聚众闲聊,尤其是客户正在场时。工作场合

的交谈声音(包括接听电话)不宜过大,应保持在双方能听见的音量为宜,工作人员之间的称谓符合公司的礼仪制度,在客户面前称呼工作人员姓名,不得直呼小名或绰号。

(六) 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置业顾问或签约人员不得私自或串通其他人员

收取客户的订金和其他一切现金,严禁在业务中收取任何好处费,实物

或回扣。

(七)

(八)

(九) 置业顾问按销售现场规定顺序接待客户和电话,不许抢客户和电话。 销售现场制定统一的客户登记表,必须认真填写。 销售现场制定的统一的打卡机,必须由本人打卡,如发现弄虚作假,属

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十) 除谈公事外,不得长时间占用业务电话。所有电话不能同时使用,必须

保证空出至少一部电话,以便客户来电查询。若接听私人电话,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如遇客户来访则应立即放下电话前往接待。如接听业务电话时客户来访应请其他置业顾问代为接待。

(十一) 销售现场是每一位工作人员工作的场所,其一草一木都应受到我们的爱

护,绝不允许有对销售现场事项不闻不问的情形发生。任何人在看到以下情况,能解决的都有责任和义务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报告销售主管,如:东西掉了,售楼资料没有了或没有摆放整齐,水桶里有杂物,地面、天花板、墙壁脏了,模型斜了,坏了,沙盘脏了,桌椅未归位,纸杯不够用了,废纸杯没收拾,灯不亮了,电话出问题了,窗帘脏了等等。

(十二) 工地参观时,嘱咐客户带好安全帽及其他随身所带物品,并解释安全知

识。

(十三) 置业顾问必须熟悉楼盘情况,统一接待口径,事先准备好介绍顺序和重

点,系统全面的传递楼盘信息。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不对客户承诺公司未完全确定的销售政策、优惠条件及其它事项。 与客户发生分歧时,保持镇定,绝不与客户争吵。 严格维护客户资料隐私权。 接待客户时不得泄露公司保密资料。

 

第二篇:联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建议

流程一、站位

基本动作

1、 基于联合销售,现场实施交叉接待到访客户(统一按照A—B—A—B的方式进行轮序),如某一方销售人员未在岗上则另一方销售人员应即时接待并算做接待指标。具体接待人员由各代理商销售经理进行安排。

2、 站位时不得接听电话,不得用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任何客户进入销售现场,需要第一时间主动上前迎接,并主动询问。口径:“欢迎光临XX“,我是客户经理XXX,很高兴为您服务”。

3、 如轮到置业顾问接待但该员工不在前台待岗时,则自然由下一位销售人员接待,轮空均不予补;

4、 前一销售人员前去接待后,下一名销售人员需做好《接待轮序记录表》的勾画记录。

流程二、接听电话

一、电话接听管理规范

1、 销售部人员每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听来电电话,来电铃声不能超过三声。

2、 所有业务员接听电话时必须要亲切友好的说:“您好,XX,很高兴为您服务!”接听来电可报姓名,但电话客户登记不做客户归属依据,如电话客户到访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出接听电话同事的名字,可由该同事优先接待,且不计接待名额(前台轮值业务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原接听电话业务员,并同时通知负责人做好备案工作,如有违反停盘一天),如该业务员不在现场或在接待客户,则是由所属公司轮序业务员接待,不计接待名额。

3、 不许在接听顾客电话时与其它人搭话,严禁接听电话时对着话筒咳嗽、打哈欠、叹气、嬉笑等不礼貌的动作。

4、 当客户所找的业务员不在现场时,应很客气的询问对方有何事,可否代为传话,或者记录下来转告

被找的同事。叫同事接听电话时,不许远距离大声喊叫,而应走到被找人身边去说,放话筒时动作要轻缓。

二、客户登记管理规范

1、 来访客户的登记必须按照《客户来访登记表》要求填写,内容包括有效联系电话及全名、获知

信息渠道等,内容详细真实以《客户来访登记表》内之客户第一次登记为准,销售人员有责任跟进已登记并属其跟进之客户,促成交易。

2、 电话咨询客户或客户未亲自前来一律不准在《来访客户登记本》上做登记;只能在来电客户登

记本上记录。

3、 销售人员应邀请客户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如客户不愿填写,销售人员应在客户离开后根

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

4、 各公司销售人员按照客户接待轮序本进行轮序查看,确认接待顺序。该接待顺序必须得到三方

一致认可。

三、销售中心到访客户接待的管理规范:

一旦产生客户归属纠纷,不得在案场当着客户的面争单,主动争单的一方视为放弃该客户,并承担争单之全部责任;所产生的客户纠纷,在不影响案场销售秩序的情况下,两方销售经理和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员按照案场管理规范协商解决。

1、 销售中心到访客户接待以销售人员第一时间站至轮排前台为准,分为1号和2号同时站在销售台

等待客户,等候客人到访过程中,若1号销售人员离开接待台无任何理由,一律由站至轮排前台处的2号销售人员站至1号位置等候、接待到访客户,则原1号位置销售人员被跳过,不再补

接。(或者由开发商指定的客服人员负责接待到访客户,然后根据客户的来源进行分配)

2、 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需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在客户进入大厅时,应在第一时间主动上前接待(

开发商参观、同行跑盘、媒体、政府人员等重点客户由当日轮序的最后一个销售人员上前接待),不算其接待名额。

3、 客户进门时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应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楼?是否打过电话?是否第一

次来看房?家人是否来过?如果回答否,则作为新客户接待;如果电话联系过,并记得置业顾问的姓名,或来过访过,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客户是哪个销售人员接待的,如原销售人员在现场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前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原销售人员不能到现场,则由相应公司轮序排最后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或由原销售人员指定人员接待,(如因此产生的投诉由原销售人员承担)如当天成交,业绩归原销售人员所属公司(如成交业绩分配各公司内部自行解决)。

4、 当值的销售人员,应在接待前在轮序签到本上替前一位已接待的销售人员在轮序本上作一记号

,以便于确认接待客户的次序。

5、 午餐时间,销售人员必须轮流用餐,用餐时间不能超过45分钟,前台应留守两名销售人员,由

当值的销售人员和即将接待的销售人员在前台做准备,如离开则轮空。

6、 销售人员不得同时接待两组不同的新客户,如发现是两批新客户(备注:客户不包含来电转来

访客户(能直接叫出销售人员姓名的)或老带新客户,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由原销售人员代理公司协调接待,此类客户不计入接待名额),业务员需主动告知轮排前台,并将其中一组客户转交给1号销售人员负责接待。若因和客户发生冲突,客户对该销售人员不满意,客户提出更换销售人员,由轮排销售人员1号接待,接待之客户无帮忙或分单一说。

7、 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中的客户,而转接待其它客户,在原销售人员已经在接

待客户的情况下,其它任何销售人员在未经该销售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上前接待客户,或与

客户搭讪,但如果是销售人员的老客户,被销售人员认出除外,需要经过双方主管以上领导同意才可,违者按《案场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并记过一次。

8、 接待客户期间,任何销售人员不得主动给其他同事的客户递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同事的同

意)否则视为抢客;在销售同事进行接待客户时,其他同事不得主动搭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同事的邀请或销售经理同意,否则也视为抢客;如出现抢客的情况,则罚款500元,并停盘三天(停盘期间正常上班,做公共事务)。

9、 如来访客户是现场其它销售人员的老客户(已做有效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双方在现场认出,

则接待销售人员应自觉将该客户还予原作登记之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必须即刻返回轮排前台补接新客户。

10、轮排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新、老客户同时登门,由原接待老客户销售人员公司安排其它人

员接待新客户,轮排继续由轮序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如老客户后登门的,销售人员正在接待新客户的,则销售人员可在不被投诉的前提下继续进行新客户接待工作,可由该公司下一个当值人员接待老客户,老客户接待不计接待名额。原则上一个销售人员只可接待一批客户,节假日客户量大或遇到举办活动时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1、销售人员等候新客户的同时,老客户与该销售人员有预约到访。在老客户到访前,该销售人

员必须事先知会下一个等待接待客户的同事,是否选择继续等候新客或放弃接待名额,严禁在新客到访以后才以有老客到访拒绝接客(此行为等同于挑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销售现场,老客户再次到访,原销售人员不在,轮排销售人员应交于原有销售人员所属公司

销售人员接待,或原公司领导统一安排。若客户在有效期内,被现场其他销售人员接待,而当场被原销售人员认出,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客户登记的,该客户仍归原销售人员所有现场接待之销售人员必须将此客户归还于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必须即刻返回轮排前台补接新客户;原销售人员未当场认出,以成交期限进行客户界定及归属问题(一次到访即成交除外)。

? 客户一但判定,非判定之销售人员需自动放弃对此客户的跟进权利,若由于该销售人员个人

行为导致此客户未购买,严肃处理。

? 若出现客户对原接待销售人员不认可情况,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领导进行统一安排。

13、对于推广期的产品,已调离、辞退、劝退的销售同事,需在离开本项目组前做好交接:

? 若出现客户对原接待销售人员不认可情况,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领导进行统一安排。

? 推广期的方式为认筹的:已离开的销售人员有已认筹客户,则此类客户由其自己做好与销售经

理的交接工作,并统一由销售经理分配至原代理公司其它销售人员进行跟进,成交后提成比例按公司佣金分配标准执行。

? 推广期的方式为非认筹的:则此类客户属于原代理公司指定交接销售人员之资源,由交接后

的在职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及跟进。

14、当客户进入销售大厅,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客户,一经发现,取消当天接待客户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或解聘。

15、客户离开售楼现场前,销售人员应准备完整的销售资料交给客户,并双手递上名片或将名片事先订在资料封面,告诉客户自己的联络方式。

16、中介客户确认依据:

? 双方所聘请的中介邀约客户到售楼处必须携带客户确认单原件,客户确认单原件作为开发商

确认客户的唯一依据;

? 容许中介公司提前一天将次日邀约的客户确认单发传真至案场,号码容许隐藏三位,但传真

版的客户确认单不做客户确认的凭证,中介人员邀约客户到场后,出示相应的客户确认单原件再附该组客户的确认单传真件,方可进行客户确认;

? 中介人员尽可能陪同客户,如果实在无法陪同应与中介方驻场秘书做好客户对接。如果客户

先于中介人员到达售楼处,开发商也未收到客户确认单传真件,则该组客户视为自然到访客

户,客户确认单后补无效。

? 手写确认单一律不作为客户确认的依据。

备注:

1、三家公司各自的渠道客户分别由所属公司接待,各自做好客户登记及确认

2、已成交客户再次购买归原销售人员公司所有

四、客户归属界定规范:

有争议的客户界定及管理界定以本管理制度为依据,以开发商的最终仲裁为结果。

1、 开发商自销和代理公司各出一名置业顾问按顺序进行轮排。

2、 非首次来访:置业顾问必须询问客户是否记得首次接待置业顾问(如果客户记得置业顾问该客户要

转交给所属置业顾问,接待人继续轮排、如客户不记得置业顾问必须继续认真接待,仍依照客户首次登记的置业顾问为准。注:客户所属首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在60日之内没有成交的情况下,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重新进行电脑信息输入进行确认)。

3、 客户界定以初次登记并有跟踪记录为主(跟踪期限以7天为限)。因未能及时登记或超过有效期而造

成在其他销售人员处成交,业绩及佣金归成交者所有。

a) 客户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分别受到不同销售人员的接待者,以初次登记并进行有效跟踪为界定依据,客户归原销售人员接待。

b) 已购买客户带新客户或已归属客户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的情况:

? 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时,原则上由原销售员进行接待;

? 老客户(已购或已归属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如果新客户没有明确找指定销售人员接待,

按照新客户进行轮序接待,以客户的首次来访接待登记为准;

? 若指定销售人员不在时,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接待,老带新客户、来电转来访

客户(能直接叫出销售人员姓名的)不计入轮排名额;

? 已购房客户来访,原销售人员不在现场,如客户有疑问,则由相应公司轮序接待的最后一名

销售人员义务接待。(义务接待的销售人员必须电话知会原销售人员并向原销售人员了解清楚客户情况)

c) 如已归属客户在其他销售人员手上成交者,在成交后、代理公司结算销售佣金前原销售代理公司人员没能确认的,客户界定归成交销售代理公司人员;若在代理公司结算销售佣金后原销售代理公司人员确认者,客户界定归已结算销售代理公司人员;

d) 客户登记一经登记不得随意更改、删减等,如登记有误应第一时间知会对方销售经理及甲方主管,经查实后做相关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涂改客户登记本的,马上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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