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汇报材料

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督导检查汇报材料

会宁县卫生局

(20xx年3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来我县督导检查 “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这是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卫生局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县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我县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各项规定,建立了传染病防治组织领导机构,县政府制定印发建立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落实了各类传染病防治措施,强化了传染病监督执法,开展了广泛的健康教育活动,全县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不断提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网络

自《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

区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财政等相关单位

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

《会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会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工作方

案》、《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等多个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面的文件。我县把传染病防治网络

建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

努力完善县、乡、村三级防病网络,20xx年全县投入20多

万元为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置了电脑、无线网卡等硬

件设施,并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管理科工作人员

进行了重新确认,全县共确认公共卫生管理科人员159名,

并对其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资质认证。 通过以上举措稳定了农村传染病防治工作队伍;各医疗单位

有专职报告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和疫情监测,全县传染病防治

工作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防病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采取街头咨询、

出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学习班、培

训班、召开会议,印发宣传单和防病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结合今年我县健康

教育促进年,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利用更新健康教

育宣传栏,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了群众防病

意识,发放传染病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50余人次,更新宣传栏15000余次。通过广泛而形式多样的宣传,群众的防病意识得到增强,为传染病防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落实措施,加强重点传染病报告管理

2010来,全县各医疗机构均成立了发热门诊,配备了相应检查实施设备,确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了首诊负责制,实行了预检分诊制,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四早”治疗措施,对门诊发现的传染病人实行首诊医生传染病登记报告制,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等方式发现的传染病由首诊医生负责均予以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通过以上防治措施有效预防了传染病传播,提高了传染病防控能力。

20xx年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8种1939例,发病率325.32/10万,无死亡,比上年下降17.30%,死亡率下降100%。

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1种1685例,无死亡,发病率282.70/10万,比上年下降11.76%;报告丙类传染病7种254例,无死亡,发病率42.62/10万,比上年下降41.63%。与上年相比,乙类传染病发病上升的病种有淋病、梅毒、肝炎(未分型)、乙肝、百日咳,下降的有猩红热、新生儿破伤风、甲型H1N1流感、麻疹、伤寒+副伤寒、

痢疾、肺结核、丙肝、甲肝。丙类传染病发病上升的病种有包虫病、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其它感染性腹泻,下降的有流行性感冒、风疹。

五、积极争取项目,做好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 我县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疾控中心成立“性爱科”,配备了专业人员,配置了相关实施设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通过大力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制作结核病手提宣传袋3000个,发放“结核病防治知识年历卡”、“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要点”、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折页5000份,围裙200个、T恤衫50件,开展现场咨询100余次,发现的结核病人全部实行了免费治疗,并全部实行了系统管理,做到了结核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体检和4次随访,对结核病防治提到了很大的带动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好艾滋病防治项目和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甘肃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xx年)》,有效预防性病、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利用各种宣传机会,发放宣传画册55200份(张)、手提宣传贷5500个,发放安全套7300个、铅笔盒300个、围裙880条、画妆盒等76套、出据宣传展板36面、宣传覆盖31500人;对全县各

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进行了培训,进行了问卷调查;配合公安机关对会宁县看守所被羁押人员进行了11次73人次HIV(艾滋病毒)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上级由部门进行了上报;进入各公共娱乐场所、洗脚按摩屋现场干预799人次;在城区各大建筑工地悬挂横幅、进行现场咨询问答1862人次、散发各种宣传画册24373余份(张)、宣传围裙800条; HIV(艾滋病毒)自愿咨询检测540人次;根据市性艾科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已完成100人份的FSW人群哨点监测血样采集工作。同时单位购置1万元的健康促进品,如口杯、女性化妆盒等。制作了印有艾滋病宣传知识的便携式手提袋3000多个,印制各种宣传材料20000份。通过以上工作有效治疗、控制了结核病、艾滋病传播,保障了群众健康。

六、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报告工作

对甲型流感疫情可能出现的风险、可能带来的新情况,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时刻进入实战状态,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20xx年我县有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规定和要求,把甲流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工作来抓,各医疗机构每天向疾控中心进行报告,同时卫生局向市卫生局每天实行传真报

告,目前,我县未发生一例H1N1流感。

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障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有力。一是成立了由各学校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工作执行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本学校(校区)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二是配设了专(兼)职校医。20xx年县城各学校配备了专职校医6人,其他各学校校医由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兼职担任,实行片区挂钩制,为各学校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初步形成了纵横一体的工作格局,有效地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工作的长效监管和正常开展。

(二)全面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到位。一是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学校人员密集的实际,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并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承担主要责任。各学校、幼儿园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校点、到个人,实现层层监管,层层抓落实。二是完善学校卫生安全事故及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如发生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及传染病疫情要在半小时内以电话方式报告,第二天上报书面报告,杜绝重大事件和疫情瞒报、延报或漏报现象的发

生,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合法的处置。

(三)深入开展知识宣传,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科学开展。一是督促和指导各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和通过挂横幅、警示牌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常规卫生保健知识、食品卫生与心理咨询、疾病防治、个人卫生习惯、食品卫生法、食品与健康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县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讲座共56场(次),出板报450期,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食品卫生和疾病防治意识。二是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交通安全等常识宣传单单8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卫生局联合教育局制文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全面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预警,指导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全力查排安全隐患,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整治到位。一是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进行大力整治。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学校周边食品店和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不合格、霉烂变质和“三无”食品,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行为。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执法人员280人次,监督检查经营单位449户次,发放食品添加剂专用台帐120套,下发监督意见书27份,实施行政处罚20户,其中警告15户,责令改正7户,没收查处“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5类、8种;二是加大学校饮用水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周边卫生状况、水源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保障了师生饮水安全,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

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群众健康意识、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政策的宣传、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

2、乡、村两级防治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村级人员短缺,业务水平较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整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学校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安全意识比较淡薄,防治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4、部分学校由于校舍不足,大多数学校存在学生上课、住宿拥挤,空气流通不畅的问题,不利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

开展,一旦出现传染病,传染速度很快,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九、今后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县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还一些不足,乡镇疫情报告信息、通报渠道不畅;对传染病暴发流行监测、预警能力较弱;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救治能力、医院交叉感染控制能力薄弱;疾病预防控制财政投入不足等。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注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把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宣传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不断群众防控意识。

2、加强培训,提高卫技人员的技术水平。特别是加强对乡村卫生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利用举办学习班、选送人员到上级进修学习、参加学历教育等形式提高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业务水平。

3、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不断提高传染病自我防治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继续加强部门配合、通力协作优势,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二篇:关于开展托幼机构饮食饮水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

关于开展托幼机构饮食饮水卫生与传染病

防治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

为使托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督促托幼机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食品、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达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要求,保护下一代健康成长,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20xx年工作安排,5月x日至6月x日,我所在县教体局及各乡(场、区)镇中心完小的重视和协助下,由副所长带队,3名卫生监督人员参加的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县托幼机构进行了一次为期23天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托儿所、幼儿园等托幼机构119所,在园(所)儿童11778人,从事托幼工作人员包括食品从业人员509人。其中:公办1所、占0.84%,民办118所、占99.16%;持有效办学许可证51所、占42.86%,无证办园(所)68所、占57.14%;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3所、占10.92%,过期失效和无证106所、占89.08%;设置卫生室(保健室)和配备卫生保健人员0所,均占100%;托幼工作人员体检146人、占28.68%,儿童体检2210人、占18.76%;查验预防接种证119所、占100%,落实晨检制度81所、占68.07%,洗手设施配套110所、占92.44%,场所和物品日消毒1所、占0.84%;使用集中式供水88所、占73.95%,供应开水119所、占100%,茶具不共用94所、占77.99%;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1所,占59.66%。

二、存在主要问题

饮食饮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但不容乐观的是,当前我县部分托幼机构对饮食饮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还重视不够,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幼托机构”还不在少数。

1、工作机制不完善。除县中心幼儿园外,绝大多数托幼机构未依法设置卫生室(保健室)和配备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工作职责和分工不明确,管事制度不健全,园(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事关儿童健康成长的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和疾病预防等工作还缺乏有效的管理。

2、核心制度不落实。一是为数不少的托幼机构未严格落实园(所)内环境、物品、用具和厕所日消毒和记录制度;二是茶具共用较普遍,不能做到谁的茶具谁专用或用后清洗和严消毒;三是洗手设施不配套,有的有洗手池无肥皂或洗手液,有的托儿所幼儿园仅一个水龙头;四是晨检制度不落实,“有症状者不得入托”的入托标准针对留守儿童执行难,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和入托儿童健康检查经费保障无着落;五是食堂硬件条件差,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在执行上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六是托幼机构和儿童家长对儿童卫生保健和防病防疫知识还比较缺乏,健康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政策导向不明晰。由于我县公办托幼机构教育资源极其严重不足,民办甚至非法办托幼机构因城乡居民的迫切需要而无序增加,其结果是多数托幼机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人员资质及饮用水卫生、食堂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达不到相关法定卫生标准、规范和要求,给事后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整改意见建议

托儿所、幼儿园(简称托幼机构)是学龄前儿童生活和学习场所。儿童在集体生活条件下相互密切接触,如果疏于管理容易引起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加上3岁组左右入托儿童正处于能自立排便、但难以保持个人卫生的特殊时期,因此,做好托幼机构在园(所)儿童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防疫工作就显得比任何群体都特别的重要。

1、建立托幼机构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议由政府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通报各自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拟定适合本县实际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检查,尽一切可能强化部门和单位监管主体责任。

2、严格托幼机构准入门槛和规范办园(所)卫生行为。一是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依法取得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二是对已开办的托幼机构督促其在一定的时间内依法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并按照每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确保儿童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卫生消毒等关键措施天天有人抓;三是严格晨检和严格遵守“有症状者不得入托”的入托标准,儿童入托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入托前接受预防接种证查验,疫情报告等措施,及时发现和隔离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儿,降低或消除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四是严把托幼机构室内环境、课桌椅、玩具、活动设施、儿童玩具、生活用品、厕所等日消毒,儿童洗手,茶具不共用和用后清洗消毒等“三关”,以防因不洁场所、物品、用

具、茶具和儿童相互密切接触而发生肠道传染病疫情;五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保证每天向儿童供应充足的开水,禁止擅自使用二次供水和自备饮用水不消毒,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六是切实保障饮食卫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建立并完善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3、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托幼机构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未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和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儿童入托前未接受健康检查和接种证查验,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卫生部门将检查结果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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