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林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关于《石林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

新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石林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石林县重大决策听证计划安排,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石林县国土资源局于20xx年x月x日下午在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石林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委员3人,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汶、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段顺波、县发改局局长陈永宁担任;听证监察人3人,由县第五纪工委书记赵文平、县监察局副局长李立宏、县政府法制办干部时间担任;听证记录人由石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管理科工作人员李鸿启、张丽华担任;听证代表13人(县人大副主任李家云、县政协副主席周和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会副主任洪正富、县司法局局长李永华、县财政局副局长尹桂华、县工商局副局长彭海鸥、县旅管会高科、鹿阜镇镇长张奕、板桥镇镇长殷暇、大可乡乡长李忠华、圭山镇镇长姬卫国、西街口镇镇长王光学、石林镇副镇长槐树波),此外,听证会还邀请了4名驻石企业代表、4名社区代表;各国土资源所所长等8名旁听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由县国土资源局长张汶同志主持,承办机构昆明市超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介绍了石林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会上,各位听证代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

1、在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会代表普遍认为,调整我县的基准地价势在必行。

2、在本次听证会上,部分听证代表认为:基准地价的调整要与土地取得成本相匹配。

3、在本次听证会上,部分听证代表认为:乡、镇基准地价的调整要根据区位优势确定。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1、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分等等级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决策发言人根据图件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讲解。

2、基准地价的确定方法中,工业用地采用成本逼近法测算,考虑到工业经济发展需求,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以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价为原则;商业、居住用地则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综合确定基准地价,确保国有土地资产收益。

四、听证机关听证情况评说

基准地价是政府进行城市土地管理、地价水平宏观控制的基本依据,必须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定期进行调整。石林县基准地价自20xx年实施以来,至今尚未更新,基准地价和土地市场严重脱节,由于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基础设施改造大量投入,石林县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定级测算成果已经不能在出让金的收取、税费收取、招商引资等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为此,听证会代表普遍认为调整我县的基准地价势在必行;同时也认为本次更新后的基准地价基本符合石林县土地市场价格水平。

五、听证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听证会采纳了部分听证代表提出的基准地价的调整要与土地取得成本相匹配的建议,针对少部分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低于土地取得和开发成本的问题,我局将综合考虑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与经营土地的矛盾问题后,作出适当的调整。

结合本次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我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石林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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