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条件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48学时(初次认定者除外)。

6、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

5、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6)累计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7)任高级教师期间,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8)具有本专业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的教育思想或有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

(9)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外语水平。

(10)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初级中学、小学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取得显著成绩;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能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能承担省级以上的示范课;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教学研究机构

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教师进修学校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市级以上的示范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三)破格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2、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3、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国家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指导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四)学历要求

参评学历均须与所任专业一致。后取学历者,须在取得学历后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实践满1年以上方可用此学历参评。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xx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xx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xx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三、组织领导

1、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在市、县职改部门的指导下,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县教育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新立,副组长:李宝文,成员:何智锋、张洲奎、石绪才、刘万里、赵志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长应同志负责办公室工作。

3、根据市县职改部门的安排,成立凤翔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评委会。

四、评审程序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凤教发(20xx)426号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岗位数限额进行评审。

2、各单位在下达给本单位的职称岗位职数内确定推荐对象。经个人申请,并提交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其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及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有关材料,在学校范围内宣读,评议后张榜公示。对未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人,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其中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核政治态度、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社会服务等。业务能力方面主要考核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实际技能以及教学和教研有关的各种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主要考核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教研成果、论文,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

4、由基层单位推荐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确定推荐对象,专题报告县局。报告中要写清楚基层评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与会人数等评审情况。

5、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核实被推荐人员的有关材料,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县职改部门审批。

五、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

1、种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和中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高级和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式一份。

(2)个人申请。

(3)个人工作总结。

(4)毕业证书,多学历者提供所有学历。

(5)教师资格证书。

(6)申报正高级、高级和一级人员,提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免试证)。

(7)培训合格证书(20xx年至20xx年)。

(8)计算机等级(计算机模块)培训合格证书。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10)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11)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12)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封面、目录、主办单位、正文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学年度(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个人考核表。

(14)公示证明材料。

(15)近2年的教案。

2、要求

(1)报送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凡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2)各单位报送材料时应按级别分类,填写申报参评人员名册。

(3)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要单位签注意见和印章。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审,所在单位的领导要负相应的责任。

(4)评审材料每人一袋,报送材料必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A4)各一份。

(5)评审材料中,除《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和情况简表外,其余的材料复印件按袋面的顺序装订。

(6)报送材料时必须交参评人员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所在单位、姓名和职称类别。

(7)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专业工龄的计算,各种学历证件取得的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底(离职进修人员学习期间不算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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