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一、报送政务信息的奖励。凡被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简报、网站采用的政务信息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信息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凡被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职能部门简报、网站采用的政务信息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综合信息每条奖励供稿人100元人民币,标题信息每条奖励供稿人60元人民币;凡被本局或市直有关部门的简报、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信息奖励供稿人20元人民币。每条政务信息奖励采取按最高标准一次性奖励的办法实施。

二、宣传报道的奖励。凡被中央主流新闻(主流新闻媒体系指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500元人民币;凡被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和国家级专业报刊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凡被市级媒体和省级专业报刊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每篇奖励供稿人100元人民币。宣传报道稿件包括图片新闻。凡调研文章被报刊采用或相关领导作出批示的,每篇奖励供稿人200元人民币。

三、报送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惩戒。在政务信息报送、集用和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表规划宣传稿件综合得分排名“未位”的科室、分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评优资格,对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

 

第二篇: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乡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瓷乡形象,按照县委、政府两办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动态考核奖惩,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体要求

重点做到“五个突出”:突出全县排名靠前目标,突出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突出报送问题建议类、专题调研类信息,突出提高信息的采用率和批示率,突出动态考核奖惩。

1、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科学分析提炼,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动态信息及调研信息。

2、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做到无迟报、漏报、误报信息等情况。

3、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排名靠前目标,全乡干部职工均可作为信息报送员,一律适用信息报送奖励办法,各个口子报送各类信息须先交党政办主任尧培清同志审核,经审核许可后,由办公室负责分类报送, 并通报信息报送及被采用情况,每月抄报书记、乡长审阅。各个口子力争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至少报送5条到县委、政府两办。

二、奖励标准

(一)、报刊用稿

1、国家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500元。

2、省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300元。

3、市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200元。

(二)、采用信息

1、政务采用每篇奖励50元。

2、组工采用每篇奖励50元。

3、新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督查、黎河专刊等各类动态信息每篇奖励50元。

三、兑现依据:办公室每季度将信息采用情况抄报书记、乡长审阅, 书记、乡长签字后由乡财政所负责制表,并参照此奖励办法执行,进行现金奖励。

四、本办法由 乡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乡人民政府

二0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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