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医疗纠纷情况的调查汇报材料

关于我院医疗纠纷情况的调查汇报材料

医疗纠纷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伴随着社会医疗活动由来已久。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病人及家属维法意识增强,医疗纠纷呈现愈演愈烈趋势,破坏了正常诊疗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局,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

一、医疗纠纷的现状

(一)纠纷数量不断增加

20xx年、20xx年我院分别发生医疗纠纷 8起、 6起,今年1至6月份发生医疗纠纷4起,医疗纠纷总量呈上升趋势。20xx年、20xx年,我院分别支付赔偿资金31万元和40万元。今年1-7月份共支付赔偿资金29万元,处理纠纷难度日益加大。

(二)纠纷程度更加激烈

伴随着医疗纠纷的不断发生,医闹现象愈加严重,由家属哭闹逐步升级为拉横幅、搭灵棚,更甚者在公共场所停尸要挟,围堵、打砸医疗机构,纠缠、谩骂医务人员。患者方组织人员,先对医院进行围堵、打砸,对医务人员谩骂,后升级到县政府群体性上访。

(三)正当渠道处理纠纷少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本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和法院诉讼解决等三种正当途径解决争议,但在实际工作中,医疗纠纷大多不走正当渠道解决问题。20xx年发生的8起纠纷中,没有一起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均是通过上访、围堵和医闹等方式解决,今年以来发生的4起纠纷中没有一起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这种不正当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已成为当前处理医疗纠纷的主流,必须正确对待,尽快予以改正。

(四)产生纠纷对象集中

调查中发现,医疗纠纷多发于四种情况:一是患者属于重症病人。患者家属期望值过高,结果反差大不能承受。二是患者突发疾病。病情严重,诊断治疗效果不理想,在医院诊疗过程中猝死,家属认定医院处置不当,发生纠纷。有病人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围堵医院索取高额赔付。三是患者有多发病症。在治疗过程中由于病情的复杂性和医学发展的相对滞后性,治疗中突发意外事故,家属情绪失控。四是医患沟通误解。医护人员没能将病情的诊断情况和可预见情况完整告知患者,医患双方产生误解。

(五)负面影响非常突出

一是诊疗秩序被打乱。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家属在医院闹事,医护人员安全难以保障,医院安静的诊疗环境遭破坏,影响其他患者治疗。如有患者出现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定医院有过失,家属不接受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直接进行医闹,。二是信访稳定压力大。一些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纠集家族势力,在医疗机构闹事,围堵信访、政府机关,或长期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大局。三是医患关系更加对立。医疗纠纷使医护人员和病人双方的理解与信任变得十分脆弱,医患关系由密切配合变为互不信任,信任危机使医患关系愈加对立。

二、产生纠纷的原因

通过调查发现,医疗纠纷作为发生在特定领域和特定群体中的矛盾,主要原

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医疗方面

一是医患沟通不够。近年来尽管医院的服务理念正在逐步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质量为核心”和“以病人为中心”转变,但仍有个别医护人员“见病不见人,治病不治心”,沟通意识不强、缺乏沟通技巧,服务态度生硬、患者方不能接受,认为医护人员不负责任。另外个别医护人员医疗知识有限,对病情不能做出准确判断,不能满足患者方需要,或沟通水平和能力有限,使患方对病情了解不够,对治疗结果没有心理准备,认为医疗过程存在失误。医患沟通不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诊疗水平不高。近年来,虽然全县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在基层,尤其是农村的医疗急救能力仍非常有限,一些突发的急危重症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即便转入县级医院,也因为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而回天无力,患者家属认定医院救治不力。加之个别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不足,缺乏扎实的抢救知识,虽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满腔的救死扶伤之心,但操作技术不娴熟,应对突发事件没经验,易造成救治失误,引发患者方强烈不满。三是应急处置措施不力。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置准备不足,当出现医疗纠纷苗头时,医院反应往往较患者方迟缓,处置方法简单。有的只是单方面强调医院救治正当、医治无误、没有责任,没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沟通,消除误解。当医患双方的矛盾激化时,才依法请公安部门处理,往往延误了处理纠纷的最佳时机,有些甚至使冲突升级。

(二)患者方面

一是医疗知识缺乏。患者家属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够,认为病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一旦治疗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或发生病情恶化,就直接把责任归咎于医院。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但当前部分群众的法律知识依然相对缺乏,法制观念比较薄弱,不能及时保留有效证据,不能依法申请维权,或不愿意通过正常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去解决问题,不愿承担医学鉴定或法院判决败诉的结论,而寄希望于通过吵闹的方法来达到赔偿的目的。三是认识有偏差。在处置医疗纠纷过程中,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讹传讹,错误地认为发生医疗纠纷后是“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这是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方通过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患者方认为医学会与医院是“一家人”,不能伸“冤”,而直接在医院“闹”则掌握主动权,不仅能够造成社会影响、博取更多人同情和关注,还能引起政府注意,迫使医院立即就范,这样成本低、收益高、见效快。因而一味“吃定”医院,甚至不惜以纠缠、暴力相威胁,达到其要求赔款的目的。

(三)社会方面

一是舆论误导。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每个人都曾到过医院,因而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同情的天平自然倾向患者。一些医疗纠纷事件,患者方纠集起亲戚、朋友、同事、邻里七八十人大闹医疗机构。对此,有些人认为病人死在医院里,家属行为过激一点可以理解;有些群众也认为患者是个人,医院是公家,治不好病或者死了人,医院总要赔一点。致使医院迫于多方压力,息事宁人,赔钱了事。二是体制原因。长期以来,卫生局是医学会和医院的领导机关,他们之间在管理体制上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用患者家属话说,找卫生局或医学会行政调解,是两个孩子打架后,一个孩子找对方孩子的家长告状,家长肯定要护短。因此患者方即便有医疗纠纷也不愿找医学会鉴定或交卫生局处理。三

是医闹参与。调查中发现,我县已形成专职医闹参与医疗纠纷处置。他们受雇于患者家属,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公开在医疗机构制造混乱,并从患者家属那里谋取经济利益。由于受这些专职医闹的唆使,使原本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的医疗纠纷迅速升级,造成事态扩大化。四是纠纷误断。一部分医疗纠纷发生时,正处在两会期间、上级检查期间、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为顾全大局,只能特事特办、从快处理。特别是对一些“医闹”分子没有严厉打击,对一些冲击行政机关、围攻殴打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依法严惩,从而形成了一种一出纠纷就聚众到医院闹事的恶性循环。

三、解决纠纷的建议

鉴于当前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其存在的原因,建议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探索第三方调解,依法维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采取做思想工作、行政调解、法律诉讼、技术鉴定等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以此来遏制医疗纠纷高涨势头,并逐步引导医疗纠纷处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加强医院自身建设,主动应对医疗纠纷

改进和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是减少纠纷、消除误解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医院要切实抓好制度建设,确保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执行,尽可能减少医疗失误,避免医疗纠纷发生。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严格按照既定预案,对患者方进行积极主动的沟通协调,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密切关注,严防事态扩大。要建立和完善医院服务质量的保障、奖惩、评议、监督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医疗失误的医护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挥责任追究的警示作用,切实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医院作为特殊行业,其活动直接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要切实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尽可能通过自身努力,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要牢固树立患者至上的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经常换位思考,站在患者角度考虑问题,体谅患者难处,用真心换真情,最大限度争取患者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加强医患沟通。搞好医患沟通对化解医疗纠纷至关重要。要严格落实医患沟通告知责任制,医务人员应采取适当的告知方式,以口头、书面等方式翔实地向患者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要加强医患沟通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医护人员进行专题性培训,提高沟通技巧和能力,掌握沟通要领和艺术。要主动听取患者呼声,耐心接受患者咨询,积极开展微笑服务,不断创新沟通方式,开展医患之间真情互动,提高医患沟通效果,增进医患之间情谊。要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固定的医患沟通场所,配置录音、录像等设备,记录医患沟通影像资料,为协调医疗纠纷提供证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依法处理纠纷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和知识问卷、有奖竞赛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及明辨是非的能力。要大力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程序和途径,提高患者家属的依法维权能力和意识,使医患双方都能做到依法公正处理医疗纠纷,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树立正确导向。要适时选择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增强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引导医患双方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处理双方争议,共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要针对一些片面舆论误导,及时组织正面的针对性宣传报道,澄清医疗纠纷事实真相,及时扭转关于纠纷赔偿的不实不正之风。对个别借助舆论工具扭曲医院形象、破坏医患关系的别有用

心之人,医院要运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正本清源。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医院要加强与社会媒体的经常性接触,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做好向媒体和社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医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新闻媒体要加大正面报道医卫工作和医卫战线先进典型的力度,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医卫工作和医护人员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极其重要作用,呼唤全社会多一些理解和关爱,少一些误解和冷漠,重塑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加大纠纷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一是健全处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明确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具体步骤,明确各职能部门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职责和任务,通过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二是严厉打击医闹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办法》,对那些借机滋事、冲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毁损公共财物、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敲诈勒索钱财的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纵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探索第三方调解。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建议建立独立于医院和患者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群众工作部独立办公,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即把当事人引导到调处点调处纠纷,把医疗纠纷调解从院内移到院外,从被动转向主动。调处点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以记录调处的情况,并为纠纷的有效解决提供必要的证据。调处点应明确职责,有关人员在医疗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研究处置办法,把事态控制在初发阶段。调处工作应吸纳患者方所在的乡镇或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我院有过几次偿试,均有一定效果,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以增强调处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调处成效。

(四)争取司法部门大力支持

通过司法处理医患纠纷,要求执法部门充分调查医患纠纷具体内容,了解医疗特殊专业知识,站在公平,公正立场上,正确处理医患纠纷,做到不厚此薄彼。

星子县人民医院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我县慈善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3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在张海平副主任带领下,对全县慈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组专题听取了县慈善总会有关工作的汇报,分别召开了由县教育局、民政局、残联、工青妇等单位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慈善助理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五年多来,我县的慈善工作在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帮扶救助弱势群体为宗旨,以爱心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募捐和慈善救助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已累计募集慈善资金4340余万元,其中慈善基金1290余万元,冠名慈善救助基金12770万元,发放救助款(物)203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0200多人次。

(一)组织网络初步形成。自20xx年x月成立县慈善总会以来,我县慈善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各乡镇(街道)逐步建立慈善分会,聘任慈善助理员、联络员,初步形成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慈善工作网络,为开展慈善工作提供了保障。目前,共有南峰街道和横溪镇2个慈善分会、39位慈善助理员、735名慈善联络员。加快慈善义工队伍发展,进一步完善慈善服务网络。成立于20xx年的县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已招募慈善义工800多名,组成的10支义工服务小分队,开展一系列公益服务,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好评。

(二)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县慈善组织把宣传教育作为慈善工作先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传媒工具,大力宣传慈善工作,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慈善理念和各行各业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积极开展慈善文化建设,加强主题、项目宣传,通过举办慈善集体和慈善之星评选,慈善文学、书法大赛,设立“慈善文化一条街”等活动,不断扩大慈善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年多来,撰写慈善新闻稿件1000余(篇),编印慈善简报60期,出版慈善彩报27余期,印发各类慈善宣传资料11多万份,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对慈善的认知度。

(三)善款筹集成效显著。县慈善组织把募集慈善款物作为慈善工作首要任务,创新募捐形式,进一步拓宽募捐渠道,开展创始基金、冠名救助基金、赈灾募捐、“慈善一日捐”、慈善义卖等募捐活动,为慈善救助奠定坚实基础。特别是20xx年,精心组织的“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专项募捐活动,共接收款物783万余元,为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逐步树立起“经营慈善”的理念,运用准市场化策略,开展项目化募捐,市场化慈善劝募机制初步形成,慈善资金不断积蓄。同时,做好慈善资金增值工作,通过提取增值金等方式,进一步丰富慈善资源。

(四)救助方式更加多元。县慈善组织以扶贫济困为宗旨,围绕助老、助残、助孤、助学、助医、赈灾等领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针对不同困难对象进行节日救助慰问,大力实施省、市、县三级载体丰富的项目化救助,切实发挥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探索项目化救助新途径,逐步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救助模式的转变,通过为救助对象提供生产资料、补助基金等形式,为贫困户创业增收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展慈善救助职能,发放752余万元定向救助金用于各项公益事业,促进了县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五)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县慈善组织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出台和完善《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仙居县慈善总会章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进慈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建立慈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披露机制,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审计和监督,公布募捐救助情况,有效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度。全县慈善工作者,特别是

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尽心尽力、无私奉献,推动了我县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年多来,我县慈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深入推进发展慈善事业,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慈善理念尚未普及。部分群众对慈善事业以及慈善机构不了解,对慈善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慈善工作属于政府的救济行为,慈善事业是单纯的道德事业,没有意识到慈善事业应是一种长效的互惠机制。现代慈善理念还未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多数企业和个人对慈善事业的参与度较弱,积极性不够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慈善资金募集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募集的方式方法还需逐步规范和改进。慈善捐助活动还没有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主动捐赠的组织和群体很少,缺少可持续募捐途径,募集渠道需要不断拓宽。有时存在多头、频繁募捐的现象,导致群众捐赠疲劳,一定程度挫伤了群众捐赠热情。三是慈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发展慈善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减免税收政策不够完善,企业捐助减免比例偏低,个人捐赠减免至今尚未开始,不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积极性。四是慈善救助整体水平还不够高。由于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信息不畅,重复救助,交叉救助现象比较突出,有时还存在慈善资源分配显失公平现象,慈善救助与政府主导及有关团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专职工作者、志愿工作者的人员规模小,各类专业人才缺乏,县级以下慈善组织建设以及慈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不断推进。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慈善事业是实施社会救助的重要力量,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慈善工作的重要性。把慈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服务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慈善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加大扶持、引导和指导力度。努力推进“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着力打造“大慈善”的工作格局。对慈善组织在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办公场所以及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帮助和解决,支持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宣传,培育意识,大力营造慈善浓厚氛围。健全的公民慈善意识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前提。一要加大慈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慈善公益专栏、专题节目,运用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慈善事业的作用、有特色的慈善活动以及乐善好施的典型,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倡导“企业公民”的理念,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二要推进慈善文化建设。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列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范围,精心设计载体,切实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尝试在部分学校开设慈善讲座,开展慈善知识教育,让慈善事业逐渐深入人心。三要积极开展公益服务。通过志愿者(义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服务活动,把慈善宣传引进千家万户,增强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扩大慈善的影响力。

(三)加强扶持,广辟渠道,不断壮大慈善资金实力。慈善资金是做好慈善工作、实施慈善救助的物质基础,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一要加强扶持和管理。落实并充实激励捐赠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努力为捐赠人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参与慈善捐赠的积极性。鼓励扶持发展非公募基金会,逐步引导民间兴办慈善事业,不断壮大捐赠队伍。同时,加强对劝募市场和捐赠活动的监管,防止非法募捐、多头募捐、重复募捐等现象,把慈善募捐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二要丰富募捐形式。逐步建立健全以捐赠为

主、政府投入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的捐赠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多层面地开展募捐活动。进一步完善“慈善一日捐”、“慈善一元捐”等长效劝募机制,开展义拍、义卖、义演为载体的新颖募捐活动,进一步拓宽募捐渠道,努力筹集更多慈善资金。三要加大项目化募捐力度。完善“经营慈善”的理念,精心策划和培育新型项目,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慈善品牌,发展大额冠名基金,不断扩大慈善资金总量规模。拓展县外慈善资源,加强与县外慈善机构的交往与合作,争取各种慈善项目,切实提高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注重实效,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慈善救助作用。开展慈善救助是慈善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慈善事业的最终目的。一要科学安排救助工作。建立完善救助对象的调查网络,把救助重点放在农村贫困户、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特困生、受灾户等困难群体上,摸清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统一慈善救助平台,加强部门、救助对象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最大限度整合救助信息。制定好年度救助计划,统筹安排救助工作的领域、对象、范围和项目,不断提高慈善救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二要大力实施救助项目。进一步探索“项目援助”方法,建立救助项目库措施,策划好救助项目,使基金项目逐步成为慈善救助的主要载体。大力开发低保、孤儿、残疾人等特困群体以及因病、因灾等突发性原因陷入窘境的困难群众的慈善项目,切实增强救助项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创新非物质性的慈善救助项目,逐步推广“造血型”救助模式,采取送技术、送培训、送信息等救助形式,帮助困难群众从根本上改善生活。三要规范救助项目运行。建立完善慈善救助项目资助反馈、绩效评估等制度,对慈善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准确,防止无序、重复救助,实现救助项目的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慈善救助职能,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五)健全组织,建好队伍,提升慈善工作整体水平。慈善组织的自身素质是形成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要求。一要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慈善组织网络。突出加强县以下基层慈善组织建设,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分会,推动慈善组织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壮大慈善组织实力,打牢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二要加强慈善诚信建设。完善对慈善组织的财务监督和慈善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健全慈善信息披露等机制,做到规范运作,切实提高慈善组织的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三要进一步发展慈善工作队伍,推进职业化建设。吸引热心慈善事业、并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慈善组织,不断增强慈善事业的感染力和凝聚力。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学校学生等各阶层社会成员参加志愿者服务,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和专业化。四要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交流等形式,培育慈善工作者的爱心、善心和公心,增强业务素质和能力。五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慈善工作队伍中表现突出人员的表彰力度,完善慈善从业人员的约束机制,促进慈善组织在慈善人员培养引进、岗位设臵管理等方面的优化,推动慈善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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