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省法律援助中心关心和指导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强化对县市区法律援助的管理与督查,注重案件质量,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958件,结案371件,其中指定辩护案件144件,当事人直接申请的案件814件,案件咨询902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超额完成省中心给我们下达的半年任务。得到了社会和受援人的肯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半年工作指标,为打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

(一)根据工作需要,我们重新制作了10000册的法律援助宣传彩页,发放至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民政局等各相关单位。对于宣传法律援助和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衡东县、石鼓区、衡南县、珠晖区、南岳区等12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不同规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三)为了全面推动和展现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

援助中心继续每月编发一期《衡阳市法律援助工作简报》,由廖耀中副局长亲自签发把关。我们将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办案情况、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至今我们已经编发18期,在宣传法律援助上起到了重大作用。

在编写的同时,我们注意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并积极向他们投稿。截止20xx年x月,我市法律援助的相关报道被《中国法律援助》网站、《民主与法治》网站、《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多家媒体采用18篇,成绩斐然,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其中,《中国法律援助网站》《民主与法治网站》采用我市法律援助的报道有14篇,为我省被采用的报道数量最多的州市。

(四)为了确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畅通,我们安排两名专职援助律师24小时轮流值班,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热线的公共法律教育的作用。

(五)在市司法局网站开通后,我们负责拟写了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外网公示信息,包括许可(办理)依据、类型、条件、程序、期限、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各审批环节,通过网络向公众宣传。

二、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半年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从今年开始,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逐渐改变工作中心,注意加强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与管理,更多地承

担管理者的角色。在省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工作要点出来之后,我们迅速在其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色,制定了20xx年衡阳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并同时制定了衡阳市法律援助考核细则,确保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能够有章可循。

加强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数量与质量的督查。为了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加大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督查,从五月份开始我们开始对个县市区进行督查,以督查促进工作。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各有特色:珠晖区实现新年工作的新变化,硬件、资金保障与管理等均有很大提高;衡南县在各县市区结案率领先;衡东县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成为常态;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列为了为民办实事;雁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通过检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结案材料审查、案件抽查等办法确保了办案质量。受理、指派、审批符合规定,案卷档案健全、基本规范,相关材料齐全。

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县市区认真总结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按照法律援助程序规定和配套规范性文件,规范开展非诉讼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要严格把关,特别是乡(镇)工作站办理的人民调解案件不能超过案件总数的30%,同时当年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

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在年初我们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财务管理、办案补贴的发放等要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与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从今年x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每季度向市中心报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在六月份,我们借助省中心专项检查法律援助经费的契机,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经费的规范管理。省中心检查组对蒸湘区、祁东县、衡阳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的培训与指导。在四月份我们召开了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及组织了业务培训,并对法律援助宣传,彩票公益金案件的申报及法律援助统计报表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解决了个县市区在平时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难题。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注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困难群众的业务才干,提高法律援助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市委要求,根据市司法局的安排,于3月x日至3月x日分两批对衡南县川口乡进行了大走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贺榕军、副主任冯赛扬、王霁清律师参加了这次活动,分别走访了川口乡的赤水村、

白水村,除走访驻村烈属、贫困党员、五保户、特困户、修建水渠等实事外还帮助建立村规民约4份,办理残疾证2个、举办法律讲座8场,解决法律实务2件,接受免费法律咨询22件、调解重大纠纷2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400份。

为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传递爱心,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社会爱心人士与20xx年x月x日到衡阳市福利院开展爱心慰问活动。共为福利院赠送了价值1000余元的衣物、食品等物资一批。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1、整合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多方协调解决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年内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工作站,建立专业特长、年龄结构合理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服务团队),探索和推广法律援助“点援制”;探索和推行在一些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扩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承办的范围和力量。

2、继续推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充实队伍力量。

3、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的监管、公示及评估机制。

4、面向困难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摸清统计本区域内特困人群的人员名单,6月底以前向每户困难家庭发一封信、送一本有关法律援助的宣传折页,在本地电视台打一则法律援助的公益广告。进一

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5、积极开展新修订的《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工作。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市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亮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成为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形象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衡阳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泗水县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泗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秉承“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恪尽职守,热情服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 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

我中心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积极指导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工作,进一步增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各级网络机构的作用;二是充分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接待大厅的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接待咨询工作;三是安排专职律师进行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困难群众快速进入司法程序。

二、开展“法律援助六进”宣传月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一)法律援助进农村,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二)法律援助进社区,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三、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121件(结案78件),其中刑事辩护和代理9件,民事108件,行政1件,公证3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代书160件。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既要注重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更要重视案件质量。为保证办案服务质量,我中心建立健全了质量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质量投诉制度和查处机制。并指派专人负责案件进度,案件质量进行及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坚持受援人回访制度,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泗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围绕大局 服务民生

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x月x日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 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

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

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b@2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

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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