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存在关系

浅论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存在关系

【摘要】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之中,自然环境和自然条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人类不是唯一存在的,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直接存在物。自然界不仅仅是自然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受动的,受制的和受限制的。因此,人类可以把自然界看作是一位对象性的人,如伙伴。人与人之间应该坦诚,公平没有利用与被利用,如好朋友之间相互帮助和给予,而不是过分的要求。这诚如人类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应以朋相待,和谐相处。本文将从人的自然存在性,人类与自然界的相处以及自然界对人类的影响等方面来讨论人鱼自然界之间的相互存在关系。

关键词:人类 自然界 对象性的人 和谐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①。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相对于自然界,并不是先于自然界而存在,相反,人是后来者.在自然界近几十亿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先是在无机状态下经历了漫长的演化,然后才有了生命的存在-------低级生命,高级生命,之后才是人的生命。科学已经证明人类的生命形式是迄今为止自然界中存在的最高级生命形式,人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自然界的存在不因人类自身的发展而淡化,消亡。因此,人类具有后在性,自然性。

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人类的一切活动(生活好生产活动)都必须且只能在自然界中进行,自然界是人类获取生活资料的唯一对象,同时,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规律也仍然是人类在开展活动和生产活动时必须遵循而不能违背的,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是建立在自然界的本源依赖性上的。因此可以看出人类的生活与发展是离不开自然界的。

人类产生于自然界之后,科学实践已经证明,人类只不过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而分化出来的产物,而且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最高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说过“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②”自然界中的所有事物,从小到大,无论是什么,一旦被人们所认识,就进入了人的社会生活,变成 了人的生活的一部分。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角度来说,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也是人的一部分。人从属于自然这是必然,这就将人还原为自然存在物,因为人只有作为动物性或生物性存在物,他的一切行为才能属于自然或者说从属于自然必然性。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也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他通其它 的自然存在物一样也是吧自然界作为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又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③。”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他是自为的超越自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它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存在物这一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人类正是通过实践活动把自己从动物界分离出来,创造了人的本质。人类具有自身的特质,人的创造具有自然性。

从理论上来讲,自然界可以看作是对象性的人,是人的本身。所以人与人之间就应该充分显现出人的本性:相互帮助相互爱护,彼此之间增加亲和力,而不是赤裸裸的相互利用和剥夺。恩格斯说过“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 ④。马克思也说过“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⑤”。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既有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相互制约相互受动的一面。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莫不如此。

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说,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界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然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 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⑥”。

人是加工和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主导方面,现实自然界作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无论是美丽还是残缺,都是人类加工改造的结果,都是人本质的对象化。然而,现实自然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危机的发生,却将人类置于生存的困境。人与自然的关系本来是一种对象性的自我关系,应该呈现出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景象,可是当前的环境问题不得不令人担忧:沙尘暴施虐,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河流湖畔水质的恶化,温室效应引起的气候变暖,区域的干旱等,则无不暴露着人性对自然的恶。生态危机的发生并不是自然环境本身变迁造成的,而是由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引起的,人是生态危机的始作俑者。

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

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

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③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人民出版社。2000版 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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