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初稿

怎样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类从洪荒时代走到了文明的世纪,人类的智慧创造了经济的奇迹,但无知与贪婪却留下了可怕的后果。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人类实践的范围不断扩大,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对自然均衡状态的破坏也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已成为世界性公害。由于自然资源非正常利用,干扰了自然生态的正常演化,破坏了整体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出现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人类的科技发现、发明与发展,可能会降低环境破坏带来的危害,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然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那么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看待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呢?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关系。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在人类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演进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处在不停的演变中。这种关系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阶段,即原始的农耕文明阶段。人与大自然是相对亲近的,人类从属于自然;

第二阶段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天人相分并对立”阶段,即近代工业文明阶段,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主奴关系”。这一阶段以人类大规模地征服、改造和利用自然为特征,人与自然的关系日渐走向疏离;

第三阶段是人与自然重新走向和谐的新“天人合一”阶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这一阶段呈现出人对自然关系的新认识和某种程度的复归。

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马克思曾说过:“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

才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最终归宿。

人与自然关系严重失衡,主要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有限,并受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地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代替了人与自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注意到眼前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而忽略了自然永存的内在价值,为了满足眼前局部的利益,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以至于危及人类的持续发展。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

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他强调指出,我们要“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

环境问题,生态问题,人口问题,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还有近几年来自然灾害不断,都是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的表现,我们不能肆意的蹂躏自然。

在我们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高度关注的议题之一。人们普遍认识到,人类目前所面临的人与自然不和谐问题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复杂和严峻,但是人类绝不可能退回到被动适应自然的道路上去,我们必须大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依靠科学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资源的合理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第二篇:(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

论述题: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人类自有文明以来,我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刚开始的依附关系,发展到主仆关系,然后就始终停留在这样的一个层面,并始终没有超出这个层面,把人类自身与自然界割裂开来,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个层面已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超越这个层面,从思维上进行理性的探讨与前进。

第一阶段: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底下,在强大的自然面前,人类对周围发生的事很不理解,把自然界的一切归结为神的力量,对自然界有一种恐惧感。古代人相信存在某种超越于人类之上的力量,所以对自然怀有一份深深的敬畏。例如,古代巴比伦人相信自然界具有精灵般的力量,相信人类命运受制于天上的星宿;古埃及人总把星座和他们神话中的神视为一体;古希腊人认为“自然界渗透或充满着心灵(mind )”;古代中国人则相信“天人合一”,并心存对天(即自然)的敬畏之情。人们对自然的这种认识使得自然在人们的心目中神圣而神秘,人对自然充满无限的敬畏,从而表现出对自然的亲和、友善。

第二阶段:人与自然的冲突。

近代西方自然观的演变过程是一个人与自然由和谐到冲突的过程:从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到培根的“自然科学只有一个目的,这就是更加巩固地建立和扩大人对自然万物的统治权”,从笛卡尔的“主客二分”,再到康德的“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这一系列的命题,对人的理性的弘扬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人的理性成了“上帝”,在自然面前人可以无所不能。人们逐渐排除了世界观中的神秘主义成份,日益确信:原则上没有什么人类所不可认识的奥秘,没有什么人类所不可驾驭的神秘力量;自然科学在日益开拓自己疆域的过程中逐渐趋于对自然的完全彻底的认识,而技术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中逐渐生长起可驾驭一切的力量。祛魅的自然观支持了科技万能论,助长了彻底的人类中心主义:宇宙万物皆可一分为二,即主体与客体,人类是唯一的主体,非人的存在物皆为客体;客体只是主体认识、分析、解剖、控制或复制的对象,一言以蔽之,客体只是主体认识和征服 1

的对象,即自然是人类的仆人,从而把人类与自然界割裂开来。

第三阶段:重返人与自然的和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人的主体意识和自我意识不断增强,物质文明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也给人的生存造成了许多日益紧迫的环境危机,这迫使人们开始反思自然的地位、观念和价值。这对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构提供了现实的生存基础。现代与后现代主义者们认为,现代人类的进步始终摆脱不了它所面临的日益紧迫的环境危机,这种危机来自于人类破坏整个自然环境而带来的,归根到底来自人类近现代以来的对自然的征伐。

而要重返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一要转变“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范式,坚持“以人为本”,反对“人本主义”,二要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天人和谐”等思想精华。

总之,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人民高度关注的议题之一。人们普遍认识到,人类目前所面临的人与自然不和谐问题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复杂和严峻,但是人类不可能退回到被动适应自然的道路上去,只有依靠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资源的合理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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