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生死观

庄子的生死观

摘要:庄子以“道”的本体论为基础,发展了老子“道”的理论,建立起全面系统的生死观。庄子对生死的看法逐层深入:其基本态度是重生贵生,苦生乐死;在“道”的层次上认为生死自然,生死气化;而庄子希望达到的境界则是生死齐同,不生不死。庄子生死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培养人形成积极地生死观具有很大的价值。

关键词:道 生死观 自然 气化

正文:莎士比亚有句名言:“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对于生死问题古今中外的哲学家们有过无数的探讨。其中道家的生死哲学,以其丰富的理论内容,深刻的思想内涵而彰显于世,成为中国生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庄子作为道家的集大成者,吸收了老子有关道与生死的思想,建立起较为系统全面的生死观,其对生死独到而精辟的见解可谓影响深远,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一、庄子生死观的提出

要了解庄子的生死观,首先要了解庄子的“道”。“道”是老庄哲学体系的核心,作为形而上的存在,是宇宙的本源。老子曾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就是指“道”先于天地而存在,万物都是由“道”派生的。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关于“道”的理论,他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亘,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同老子一样,庄子也把“道”作为宇宙的本源,它无形无象,先于天地生,万物由“道”生成又受其制约。“道”在本质上便包含着将生命融入宇宙的意味,这是道家对生命进行形而上的思考得到的智慧结晶。

庄子的生死观,是建立在“道”的“有”、“无”理论之上的。老子曾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在庄子看来,人和宇宙中的万物一样都是来源于“道”的,人由“道”产生,死后又回归于“道”,在“道”中化为无,而“无”又是“有”的开始,“无”再经过“道”又转化成了“有”,这一过程不断流转,人的生死实质上就是“道”的有无转化。

老庄之道,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老子站在宏观的高度讲“道”,把自然界的法则运用到人类社会,倡导人与自然共生。而庄子则更侧重于对个人人生价值的探讨,关注人生的终极意义,下面将进行详细分析。

二、对庄子生死观的解读

1、庄子对生死的基本态度:重生贵生;苦生乐死

在老庄所处的时代,中国人基本上形成了“重生恶死”的生死观。一方面对生充满了渴望与留恋,不少帝王将相甚至苦苦追寻长生不死之术;另一方面因对死亡的无知而感到厌恶与恐惧。对这种生死观,庄子既有认同,也有否定。首先,庄子“重生贵生”,这不是简单的对生命长度的追求,而是肯定个体生命的存在价值。在庄子那里,个体生命的存在得到了充分的认同与肯定。“能尊生者,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让王》)真正尊重生命的人,不会因为贫富而伤身累形。从肯定生命价值的立场出发,庄子坚决反对“丧己于物”、“先性于俗”(《缮性》)和“以人灭天”、“以故灭命”、“以得殉名”(《秋水》)等损害

生命的行为。在庄子看来,作为生命存在具体表征的“身”,其价值意义往往并没有为人们所真正认识。相反,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以身殉物,从小人到圣人,无不如此:“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骈拇》)“殉”意味着牺牲个体的生命,而名、利、家、天下则是形形色色的外在对象,为了身外之物而自危其身甚至放弃生命,是相当可悲的:“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让王》)庄子认为无论是为名而死还是为利而死,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对个体生命的戕害,都是庄子坚决反对的。从肯定生命价值的立场出发,庄子一再突出养生、保身、全生对个体的意义:“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养生主》)庄子对养生之道极为重视,只有心、物、形、神具养,才能守住本性之真,合于自然之道,从而“尽其天年”。养生的道理就在于顺应自然,心性虚静,精神专注,无拘无束。个人若能保持这样的精神状态,就能使形体和精神无所不适,免于伤害。

其次,在重生贵生的同时,庄子并不怕死恶死,而是以生为苦,以死为乐,坦然面对死亡的到来。“人之生也,与忧惧生。寿者惛惛,久忧不死,何之苦也,其为形也亦远矣。”(《至乐》)庄子对人生的意义是存在质疑与困惑的,他将生命过程作了如下界说:“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至乐》)与“生”的假借性,悲剧性形成对照的,是“死”的完美性。庄子认为活着是一种痛苦,死了是一种快乐,死意味着人生之累的解除,因此死亡甚至超过了生存本身的生命价值。在《至乐》篇中,庄子讲了一个关于髑髅的故事:“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之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在髑髅看来,庄子所谈及的全是人生在世的累赘,人死后则没有上述的种种忧患,相反正是由于抛弃了“生人之累”而感到无比快乐。这种快乐即使是向南称王也无法相比。庄子借髑髅之口表明死亡并不可怕,甚至不必去憎恶死亡,相反这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解脱,是值得高兴快乐的。

2、庄子对生死在“道”的层次上的认识:生死自然,生死气化。

庄子既然重生贵生,提倡养生,却又苦生乐死,向往死亡,这不是自相矛盾么?实则不然,二者在“道”的层次上其实是统一的,即生死自然。道家对于生死问题的探讨是侧重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探讨的。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老子将“自然”视为万物之本性,而“道”则是自然之本性。人从自然中演化而来,生与死的变化也是自然之“道”在个体生命中的体现,非人力所能改变。庄子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舜问乎丞曰:‘道可得而有乎?’曰:‘汝身非汝有也,汝何得有夫道?’舜曰:‘吾身非吾有也,孰有之哉?’曰:‘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知北游》)“天地”即自然,作为大化流行过程的产物,人之“身”与“生”都本于自然,而不属于人自身。“生”非人之所有,而为天地所委,这一看法着重从宇宙自然的尺度定位人的生命意义,并将人之生归属于万物齐一的存在境遇,与之相联系的是向自然的回归。《大宗师》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俄而子来有病,喘喘然将死,其妻子环而泣之。子犁往问之,曰:

‘叱!避!无怛化!’倚其户与之语曰:‘伟哉造化!又将奚以汝为,将奚以汝适?以汝为鼠肝乎?以汝为虫臂乎?’”这里的前提是将人的生命视为自然链中的一环,人之“身”源于自然,生命终结之后又回归自然,“为鼠肝”、“为虫臂”,以十分生动的形式表明,人之死意味着融入自然,化为自然循环过程中的质料。作为一个循环的过程,“生”与“死”的往复在庄子看来是无穷无尽的,个人应以顺其自然的态度来对待生死,而不能人为地求生避死。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能够对生死抱有平常的心态。所以养生也好,乐死也罢,都不过是顺应自然的体现。在《列御寇》篇中记载了庄子将死时的一段话:“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耶,何以加此?’”由此可见,庄子对生死看得很开,把自己的死当作回归自然大道,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体现,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种自然的生死观进一步发展,就是庄子的气化理论。庄子认为从本质上说,天地万物通于一“气”,而“气”具有重要的化生功用:“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人世间》)就其性质而言,“气”只有阴阳两种:“阴阳者,气之大者也。”(《则阳》)“气”的阴阳属性能够对人产生重要的影响:“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天道》)庄子把人的生死归结为“气”的聚散变化:“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知北游》)万物的生灭变化归根结底都是“气”之所为,“气”的聚散就决定了人的生死变化,因此生与死在“气”的层面上得到了统一,这就是庄子所说的“通天下一气耳”(《知北游》)。在《至乐》篇中,庄子更为系统的阐述了生命的演化过程:“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查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在庄子看来,宇宙产生之初是没有生命、没有形体也没有“气”的,经过演变转化产生了所谓的“气”,“气”再经过演变转化产生了所谓的形体,形体再经演化产生了生命,生命再经过演化再次复归于“气”。无论是生命的产生还是死亡,在庄子看来,都是“气”变化的结果,是“气”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转变。生命现象就是气化现象,人的生死流转不过是自然之“气”随着春夏秋冬四季变化而已。随着“气”的聚散,人的生死也在不断交替变化,由于生死都根源于“气”,都是一“气”之所为,所以生死无非都是假借的产物,因此死亡并非是生命绝对意义上的终结。庄子通过“气”的聚散变化来揭示人类生命的生死机制,打通了人类生命现象与宇宙万物之间的联系,将“道”、“气”、生、死这些构成生命最关键的几个环节联结起来,体现了其生命气化思想的完整系统性。

3、庄子生死观所要达到的境界:生死齐同,不生不死。

庄子认为,生死是否有别,全在于认知主体是否能够“齐物”,以超越的心态对待生死的束缚。在庄子看来,事物的差别对于具有不同“心”的认知主体的意义却是不同的,在“成心”即“不齐”之心的关照下,就会产生各种差别。而在“道心”即“齐物之心”的关照下,则万物的差别可以混化为一。因此庄子主张“齐物”而反对“师成心”。在齐物的态度下,庄子进一步提出齐生死的主张,认为生就是死,死就是生,生死齐一,本无差别。“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若生死为徒,吾又何患!”(《知北游》)所谓“死生之徒”也就是生与死的相互转化,虽然生为开始,死为终结,但从本质上说,都是生命运动过

程中的不同阶段,而且生死转化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生可以转化为死,死可以转化为生,就像昼夜更替一样,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从齐物的立场来看,个体生命所面临的永远无法跨越的生死之自然大限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此庄子反复强调:“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山木》)、“死生存亡之一体”(《大宗师》)、“有无死生之一守”(《庚桑楚》)。庄子在《大宗师》中,列举了子祀、子舆、子犁、子来等人在面对疾病和死亡的时候,不是惊慌失措,也不是悲痛伤心,而是坦然面对,甚至欢欣鼓舞,感谢自然的伟大造化,这等境界实在令人佩服。正是有这种生死齐同的超越性观念,才能够实现对生死之困的突破,使人的精神得以解放。

道家生死观的最高目标是达到死而不亡、不死不生的境界:“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老子》三十三章)这就是说,人的肉体虽然不存在了,但只要精神没有被人遗忘,他就超越了生命的有限性,而达到精神的永恒性。老子说:“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老子》七章)又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三章)由此可看出老子仍相信“无身”之我的存在,这其实也就是相信人的生命能够以另一种形式存在,而且这样一种存在被认为是永恒的。在老子的思想中,“死”与“亡”的意思并不相同,“死”指的是生命活力和机能的消失,是生命运动的终结,它着重指人的形体而言;而“亡”是消亡,是归于“无”的一种状态。在老子看来,一个人的生命就肉体方面来说,有生必然有死,但肉体的死亡并不等于整个生命迹象的完全消失,因为生命存在重还包括精神的因素,生命机体可以死亡,但是精神仍然可以发挥作用。人与动物的不同就在于人具有思维能力,并且人可以运用这种能力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境界就是老子所说的“死而不亡”。要达到这一境界,在庄子看来只有通过“体道”,进行精神修养,达到“与道相辅而行”(《山木》)的境界。而这种境界,具体到生死问题上,便是在经历了“外天下”、“外物”、“外生”、“朝彻”、“见独”的精神修养之后而达到“无古今”、“不死不生”的境界。这种境界,是“至人神矣......死生无变于己”(《齐物论》)、“彼游方之外者......又恶知死生先后之所生”(《大宗师》),这是庄子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对于这一境界,庄子还在不同场合进行了多次描述:“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大宗师》)“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其神纯粹,其魂不罢。虚无恬淡,乃合天德。”(《刻意》)由此可见,“真人”、“圣人”是不生不死无始无终的,是达到与“道”合一境界的人。他们都是“道”的化身,与“道”同体,因而具有超越、逍遥、放达、解脱的秉性,是一种精神上的自由、无穷、无限的境界。正是在此意义上,道家在境界层面上超越了生死之困,达到了死而不亡,不死不生的境界。但这种永恒,却是既不同于肉体长生也不同于灵魂不死的。庄子所追求的是绝对的、自由的永恒状态,是一种融入自然的永恒。

三、庄子生死观的意义与价值

1、理论意义:与儒家文化形成互补。

受儒家文化影响深重的中国人一向忌谈死亡。所以,长期以来,中国传统文化生死观总是把思考的重心放在“生”上而忽略了对“死”的关注。这就造成有关“生”的哲学极为发达而有关“死”的哲学极为贫乏的不平衡现象。这就导致了国人对“死”知之甚少。而正由于对死亡的无知,人类才无法克服对死亡的畏

惧和悲哀等负面影响。只有把死亡当成庄严人生的一部分,才能充分认识到死亡的独特性、自然性、尊严性和不可替代性,从而认清“生”与“死”的完整意义;只有深知“死”的意义的人,才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来承担一切人生的苦难和挑战,才能让自己活得有价值、有尊严。庄子对“生”尤其是“死”的全面系统的论述,与儒家“乐生”的文化形成互补。

在生死问题的探讨上,儒家的立足点主要是人类社会领域,“生”固然被置于更优先的地位,表现了对人生的注重与敬畏,同时又在更高的层面上对“舍身取义”、“杀身成仁”给予充分的肯定。而庄子的生死观则侧重于自然领域,是立足于宇宙自然的视野对生命进行审视,人的生死都应顺其自然,因此庄子对儒家取义成仁的做法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其是违背自然本性的表现。二者的生死观各从不同角度阐发,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生死哲学。

2、人生价值:培养人形成积极地生死观

庄学生死观呈现出两大明显的趋向。一方面,它重生贵生并积极寻求养生之道;另一方面,它苦生乐死并坦然面对死亡的到来。这就告诉我们,与“生”看似不同的“死”本质上是“气”的聚散变化,是大自然演化的一种形式、一个过程,和“生”实际上是贯通为一的,既是必然的、命定的,又是自然的、客观的。“生”与“死”本质上是齐同为一的,没有区别的。对个体而言,“死”所显示的唯一性、独特性与存在的有限性总是相互联系。在宽泛的意义上,人的日常活动固然也有独特性,但“死”显然以更严峻的形式突出了这种独特性和不可重复性,个体的生命过程既不可重复,也难以替代。不仅如此,世界对个体所呈现的意义,也具有独特而不可重复的品格。同时,庄子的生死观还告诉我们,作为自然造化的一员,个人应该积极参与到大化流行之中,尽可能的“保身”、“全生”、“养亲”、“尽年”。庄子对生死的理智认识有助于现代人认清生与死的本质,充分珍惜、重视自己宝贵的生命,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加强人们对死亡价值和尊严的认识,从而消解对死亡的恐惧,摆脱对“死”感情上的痛苦,坦然的迎接死亡的来临。

四、庄子生死观给我的启示

以前我在晚上睡觉前常常会思考生死问题,尤其是死亡。因为觉得其中大有玄机,黑夜中的那种压抑感与虚无感似乎都与死亡有所类似,然而我们始终无法对死进行描述,只知道它与生对立,意味着个体存在的终结,是此生的尽头。把死当作一个临界点来看,对界点之后我们无法认知更不能认知。我思考死亡而死亡正消解了我的思考,这似乎是一个悖论,越是想的深入就会越发的恐惧,我始终也没有给自己在死亡问题上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从庄子的生死观中,我知道了自己困惑的症结所在,那就是将生死对立起来看待,将死看作是与现实人生对峙的异己存在。作为人无法左右而又不能不面对的现象,死就不可避免引发各种形式的恐惧意识。而庄子看待生死则是站在“道”高度,把生死理解为“气”的不同存在形态,这样一来,死就不在是与生对立的异己存在,也就无所谓是生的尽头了。生与死相通相齐,都是自然演化过程中的现象,顺其自然,生死统一,对死思考的不能可以通过对生的思考加以转化,这无疑有助于淡化对死亡的畏惧。

然而庄子从自然的角度去剖析生死,却未能对生死内涵的社会意蕴给予必要的关注。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更是具有社会属性,所以人的生死也必然会与社会相关联。人身处于社会之中,就不可避免的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生死要想完

全顺应自然似乎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庄子从本体论的高度消解了生死的困惑,但总感觉缺乏现实的内容而仅仅给人以思辨、抽象的满足。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xx年5月

[2]崔宜明:《生存与智慧——庄子哲学的现代阐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xx年12月第1版。

[3]陈少明:《〈齐物论〉及其影响》,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3月第1版。

[4]韩林合:《虚己以游世——〈庄子〉哲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第1版。

[5]杨国荣:《庄子的思想世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6月第1版。

[6]刁生虎:《庄子的生存哲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xx年5月第1版。

[7]陈引驰:《庄子精读》,复旦大学出版社20xx年9月第1版。

[8]陈绍燕:《庄子的智慧》,河北人民出版社19xx年12月第1版。

[9]明婧:《庄子之生死观》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年05期

[10]谢翾:《浅析庄子的死亡观》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年03期。

相关推荐